屠龍小隊案・專頁|陪審團裁反恐罪行全脫 認罪被告最高囚逾23年

屠龍小隊與另一激進組織,涉嫌計劃在2019年12月遊行中放炸彈、殺警、搶槍。14人被控《反恐條例》罪行、謀殺等,其中6男1女不認罪。陪審團裁決,反恐罪行、串謀謀殺全脫罪,僅一串謀爆炸交替控罪罪成;但承認反恐罪的被告,最高判囚23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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