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兩小隊一動一靜合謀大計 污點證人爆原有計劃在10.1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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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與一個無名小隊,涉嫌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進行槍殺警員大行動,並會在鬧市放炸彈,警方及時在實行前拘捕多人,計劃最終告催。審訊時,控方主要依賴兩隊各一名認罪的主要成員的證供,即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及無名小隊的骨幹成員彭軍壕講述計劃由準備至成形的經過。他們均提到,兩小隊因應2019年的社運產生,因這計劃走在一起,惟兩隊行事模式迥異,可謂一個「高調」,一個「低調」,一個往前衝,另一個在後方密密籌劃,彭更透露,他曾聞說最初計劃是於10月1日進行。

案中6男1女被告,今(29日)被裁定只有第六被告賴振邦一項交替性控罪罪成,其他6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

【屠龍小隊案・專頁】

黃振強作供時稱他是屠龍小隊隊長,他並有講述其小隊是如何加入了計劃。

6名男被告來自兩小隊,首4名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及李家田,隸屬黃振強為首的屠龍小隊;餘下兩人:賴振邦及許湛榮,則屬由吳智鴻領軍的無名小隊;女被告劉佩凝並非兩小隊的成員,但曾為屠龍設立「育龍」頻道眾籌。

(由右至左,懲教員除外)被告賴振邦(無眼鏡)、張銘裕、許湛榮、嚴文謙、張俊富(無眼鏡,細頭)、李家田。
(由左至右, 不計懲教員)女被告劉佩凝、張俊富(無眼鏡,打呔)、李家田、許湛榮及嚴文謙。

屠龍小隊原自荃葵青遊行的示威者

根據「屠龍」隊長黃振強的口供,其小隊原於當年8月25日,荃葵青遊行的群組,當日有人發起「裝修」荃灣區黑社會活躍的店舖,事件被傳媒廣泛報道,他們覺得「起了朵」,改名「屠龍」,寓意警察速龍小隊都可以「屠」。

黃之後「精英化」小隊,把體弱、常遲到和女性成員勸退,留下約10人成為其小隊的骨幹成員。

2019年8月25日,荃灣示威中,有人建議到黑社會看場的店舖「裝修」。屠龍小隊接受傳媒訪問指,當時隊員有粉紅色標記。隊長黃振強作供稱,當晚衝突傳媒爭相報道,感到莫名興奮,便改名「屠龍」。(資料圖片 / 曾梓洋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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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小隊骨幹成員是2014佔領運動中堅分子

吳智鴻的小隊並無改名,該隊成員與2014年的佔領運動有淵源。吳小隊的污點證人彭軍壕稱,他佔領中環時已認識吳,他指吳激進並成立過「鐵馬組」。被告許湛榮是吳的中學同學,亦是吳隊的成員。2019年社運爆發,吳找彭等人參與,許亦是成員之一。

元朗721白衣人事件後,他們加入金主「大嚿」的組織,彭指「大嚿」叫劉偉德,曾參選區議員,他們成了「大嚿」組織旗下小隊,由吳任隊長。

「大嚿」劉偉德是2014年雨傘運動鐵馬組成員,2015年曾參選區議員,2017年宣布退出社運及政治,2023年離世。(資料圖片)

8月底已聞「嚟緊有大行動」 要人到台受訓

彭稱其小隊曾出席同年8月27日在朗豪坊的一個會議,屠龍的黃振強亦有出席,會上有人提及「嚟緊有個大行動」,要安排人手到台灣接受軍訓,費用由「大嚿」承擔。他後來得知7月已有兩批人到台灣,9月將有第三批人赴台。

2019年8月25日荃葵青區有遊行,傍晚時分二陂坊有麻雀館和食肆被示威者破壞。根據黃振強口供,當日事件間接令他們成立屠龍小隊。(資料圖片 / 張浩維攝)

黃指吳欣賞屠龍勇武實力

黃及吳在網上群組討論時認識,之後亦有見過面。他指吳在8至9月時,已提有機會引入真槍實彈。他們又一同參加9月份在科大舉行的「勇武派會議」,吳提及示威者與警方的武力不對等,再提要用軍火殺警。黃稱因吳欣賞「屠龍」的勇武實力,安排黃的成員到台受軍訓。

元朗721白衣人襲擊事件,亦間接把兩小隊拉上關係。(資料圖片)
黃振強透露,他在721事件後,他在公海討論區認識吳智鴻,二人之後有見過面,他並見過吳小隊的成員。(圖為721事件當晚元朗的情況)

吳軍訓期間曾試製鋁熱彈

兩隊人一行7人在9月中到赴台軍訓,包括張銘裕、賴振邦及許湛榮等3名被告。彭稱有學用真刀真槍,亦有教如何製作汽油彈,及講解製作炸彈的原材料等,更指吳曾買材料製作鋁熱彈,並曾在台試爆。

原定10月1日有行動

彭稱軍訓完畢回港後,9月底即與吳出席金主「大嚿」的會議,「大嚿」提及未來遊行會用真槍和炸彈,又透露原定10月1 日作行動,因安全屋被監視而煞停。吳又透露在美國識人可幫手買槍。

彭軍壕透露,他曾聞說2019年10月1日會有大行動,但因組織的安全屋被監示而告催。但當天多區仍有暴動事件發生(圖為當年10.1大圍區的情況)

屠龍每次示威用過百支汽油彈

最終10月1日並沒進行大行動,但此後各區暴動事件繼續。黃作供時沒具體說明其小隊曾參與哪些示威,但提到他們參與時,每次都用上過百支汽油彈,每次費用要十多萬元。黃又指其小隊主要負責破壞及衝擊警方設施。但他在辯方盤問下,他承認其小隊只是負責在現場搞破壞,甚至沒有傷過一名警察。

屠龍小隊曾接受《蘋果日報》訪問。(蘋果日報片段)

屠龍接受訪問製宣傳片高調宣傳

黃於11月初經Telegram認識女被告劉佩凝,兩天內便開設「育龍」頻道,為「屠龍」眾籌。後來,黃著被告李家田將「屠龍」隊員投擲汽油彈等片段剪輯成宣傳片,並放上「育龍」助籌款,結果反應熱烈,「屠龍」相關戶口的存款短時間內急升。此外,黃承認他曾化名「George」,接受《立場新聞》及《蘋果日報》專訪;並在短時間內助屠龍籌得十萬元。庭上透露,屠龍小隊成立已來,從各方金主所得款項達一百萬元,黃更提過,捐款人不泛律師及教師等專業人士。

黃振強稱,其小隊曾參與多次示威,每次均用上過百支汽油彈。(圖為2019年的示威情況,黃不在圖中)

吳小隊返港後低調甚少參與暴動

相反吳的小隊比「屠龍」低調得多,彭只提到同年10月4日,吳曾建議在從高處向路過警員擲「鏹水彈」,吳並有帶備鏹水等物品,後來吳稱錯失時機而中止行動。彭在辯方盤問時承認,他與吳其實並無參與其他暴動。

然而其小隊卻一直默默為另一個大計劃作準備。彭稱同年11月初,吳稱槍已到港,並會與「屠龍」的人一同試槍。另外,吳之後叫彭到不同地點交收炸藥粉末等物品,又指賴振邦會負責炸彈,及與製炸彈及引爆裝置的人聯絡。

屠龍翌日即開會討論

兩小隊11月16日相約西貢「行山」,吳隊4人,包括:吳、彭、許、賴,及屠龍成員的:李家田及張銘裕參與,期間有試槍及試炸藥。屠龍隊員在這活動後翌日到荃灣大鴻輝餐廳開會。黃稱會上有討論試槍情況,並決定由李家田保管槍械。

黃與隊員開會後,翌日即與吳見面,吳說殺警行動會在未來大遊行中實施,又稱已在製20公斤的炸彈,槍械亦會陸續到手,「屠龍」在計劃中負責「引警」。

黃稱行動會用槍 加大眾籌力度

黃之後與3名隊員: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到泰國旅行,期間他有向隊員提到「大行動」只負責「裝修」或堵路,以吸引警員到指定位置,槍和炸彈由吳小隊負責。隊員間之後續有在群組追問計劃細節,黃等人都是同一口徑:只負責破壞及引警。

黃在11月尾又向劉透露,「屠龍」未來的大行動會配合其他隊用槍和炸彈,叫劉佩凝「加大眾籌力度」。

吳小隊繼續準備槍械炸彈

相反,吳的小隊這段期間繼續密密準備,彭稱他在11月底曾與吳一同到賴的工作室,並在後樓梯試爆小量TATP爆炸粉。數日後,賴帶一名校服學生到其工作室,指該學生是「煉金術師」,即合成炸藥的人,該男生有與吳討論爆炸裝置等問題。該段期間,吳曾指示他往取3支疑似槍物體,他把槍藏於摩星嶺橋底,吳之後取走一槍及2個彈匣,又向彭稱好快會有行動,並會用威力較強的空尖彈,又指屠龍會護送他放炸彈。

被告賴振邦。(資料圖片)

行動前數天吳向黃發行動地圖

黃稱12月3日收到吳通告12月8日將進行「大行動」,吳兩日後將有標示炸彈大概位置的地圖發給黃。黃指吳計劃放置一大一小炸彈,「屠龍」會引誘警員到附近位置,有槍手會在高處用步槍射殺警員,吳方會引爆炸彈。黃稱他有向成員提及計劃,但無出示過吳給他的地圖。

黃曾撰文稱要集齊30粒龍心

黃在行動前兩日在「育龍」撰文問:「願意玩真屠龍online game」,又稱他們目標「集齊最少30粒龍心」,即擊殺30名警察。他又在灣仔租用安全屋,叫隊員先到小隊荃灣的貨倉取物資,行動前在安全屋過夜。

吳曾稱只有他及另一隊長知所有細節

當晚,吳、彭、黃等人及屠龍部份成員有一同宵夜,有人問及12月8日行動細節,吳稱只有他和蜘蛛隊隊長Jack才會清楚所有細節,其他人僅知道當日會用槍和炸彈攻擊警方,及各自負責的範疇。

原定大行動的清晨,警方突擊搜查黃的安全屋,屠龍成員黃振強、張裕銘及嚴文謙當場被捕。同夜警方上門拘捕吳智鴻,其餘被告在之後數月陸續被捕,原定12月8日的「大行動」最終腰斬。

案件編號:HCCC164/2022, 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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