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警用以色列工具破解TG訊息 有被告曾投訴遭警施水刑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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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宗涉及兩隊人涉串謀殺警及放炸彈的案件,當中所提及的「串謀」,並無白紙黑字的「協議」存在。控方舉證時,需依賴各涉案人的通訊記錄,以證各人對計劃知情,並有一定程度的參與。警員作供時承認,他們曾應用專門用以破解手機程式的Cellebrite工具,起回部份已被刪除的資料,惟警員也指,該工具並非萬能。然而警方取得被告手機密碼遭辯方爭議,有被告稱曾遭警施用「水刑」。
此外,警方在2019年12月8日進行拘捕行動後,翌日有在香港華仁書院找到兩枚一大一小炸彈,其中大炸彈影響範圍達400米,在爆炸10米範圍內的人會有生命威脅。
陪審團今(29日)裁定7名被告中,只有第六被告賴振邦一項交替性控罪罪成,其餘6被告均罪名不成立,他們聞判均面露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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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lebrite 是手機破解工具。(圖 ITBSHELP)

以色列公司出產手機及電腦破解工具

庭上曾提及的Cellebrite,是一間以色列公司,以出售電腦、智能手機的破解工具而聞名,不少國家的執法機關,都會購買其工具用於調查,即使被調查人士不肯交出開機密碼,這公司出產的工具,都可行進其入系統搜證,並取得通話記錄及短訊內容等。

控方舉證時引用大量涉案人士於telegram群組的訊息,警員承有使用Cellebrite復原部份被刪除資料。(Getty)

警認用Cellebrite復原部份訊息

出庭作供的警員確認,他們調查本案時,曾應用 Cellebrite的工具,並復原部分電話中被刪除的訊息,惟這程式並非萬能。辯方有問,若有群組成員沒有參與對話,能否確定該成員曾閱讀訊息,警員稱未有資料能確定;辯方逐問,若有人曾退出之後再加入,該成員能否看到他離開期間的訊息,警員稱要視乎是否有「隱藏訊息」,並要在管理員手機查看設定才能定斷。

被告李家田(圖)自辯時稱遭警員毆打及施用「水刑」後,才供出手機密碼。

李家田稱被打及施水刑而供出密碼

審訊期間有提及被告被捕時疑遭警員暴力對待,其中兩人更因拒交出手機密碼而被打。第四被告李家田自辯時曾稱,他被捕時曾遭警員拳打腳踢,及三度施以「水刑」,即用毛巾蓋面後再在上面淋水,他指有警員揚言用以同樣方式對待其母,李稱為保護自己和母親,才向警方提供手機等電子裝置密碼,及在會面錄影中虛構能滿足警方的內容。

黃振強被捕後曾投訴遭警員毆打及恐嚇,但庭上作另一說法。

黃振強曾投訴遭警恐嚇送返大陸

辯方又指,污點證人黃振強被捕,曾向警察投訴課投訴,黃曾提到警員為要獲取其手機資料,曾掌摑及毆打他,並威嚇他說:「你信唔信831有死人?掟晒上挪亞方舟!掟埋你上去啊!可以送你返大陸!」黃在投訴稱他因感到害怕,最後解鎖了兩部手機供警員檢視。

庭上稱是否被打要由專業人士決定

黃被問及此事時稱,警方有使用一定程度武力,對於是否曾被打,他也不能判斷,要交專業人士決定。他又否認不自願下交出手機密碼,又稱已暫緩這項對警方的投訴。

庭上透露,原定計劃擬放置大炸彈的地點鄰近油站。

大炸彈可令10米範圍內人士死亡

此外,警方在拘捕行動後翌日,在華仁書院檢獲兩個炸彈,專家檢驗後發現,該一大一小炸彈,分別含有 8 及 2 公斤炸藥,由手提電話遙距控制。其中大炸彈的威力為半徑400米,若10米範圍內直接受爆炸影響,相當可能會死亡;小炸彈的爆炸威力為半徑100米範圍,4米範圍內受影響,相當可能會死亡。另兩炸彈內含有一些兩寸長金屬釘,可增強殺傷力和破壞範圍。

專家亦指,該裝置並無安裝電子火柴,若啟動會令繼電器發熱,最終未必會「著火」,高溫或會損毀零件,認為裝置設計上有問題。

警方在2019年12月8日的拘捕行動中,在吳智鴻家中搜出真槍,子彈匣及106發子彈。(賴雯心攝)
警方指示威以來首檢真槍實彈,情報顯示將在遊行使用,包括射撃警員製造混亂。(賴雯心攝)
彭軍壕供稱,吳智鴻曾指示他收取3支手槍。(賴雯心攝)

吳智鴻家搜出手槍及106發子彈

至於槍械方面,警方於12月8日拘捕吳智鴻時,在他家中搜獲一把手槍、4個彈匣及106發子彈。同月18日,警方在摩星嶺附近發現一把手槍及38枚子彈。彭供稱他11月尾曾按吳指示去交收槍械後,將槍械藏到家附近的摩星嶺橋底。12月20日,警方拘捕「槍手」蘇緯軒時,在其物上及住宅發現一把長槍、一把手槍、6個長槍彈匣連211枚子彈,及2個手槍彈匣連30枚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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