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中大衝突曾稱有大殺傷力武器唔畀用 李家田稱是評論

撰文:賴琦
出版:更新:

「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派組織涉串謀殺警案,今(15日)在高院續審,被告李家田繼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引述「屠龍」群組的訊息,指李在中大暴動期間,曾在訊息斥:「大殺傷力武器收起晒唔畀用」。李稱這是他當時的觀察,認為警方及示威者的武力不對等,警方可使用槍射示威者,卻有人收起武,不許示威者使用,認為這些人「道德有問題」,故出此言。李又稱,他與「屠龍」所支持訴求,如「五大訴求」等並非一致,又稱他對這場活動並無任何訴求。

被告李家田認黃振強等人被捕後改TG用戶名稱,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資料圖片)

黃被捕後改TG名為「黃又藍」

被告李家田在盤問下承認,認罪被告黃振強等人被捕後,他便退出了「屠龍」的Telegram群組「滅龍」,惟他不記得有否刪除群組的對話內容。控方指黃手機的TG群組中,顯示李名為「I am reinforce Jr.」,李的手機卻顯示其名稱則為「黃又藍」。李稱他在黃被捕後,便改了TG用戶名稱,目的是「避免不必要誤會」。

控方卻指李明知警方會檢取被捕人士的手機,因擔心警方會在「滅龍」群組發現他,故改名為「黃又藍」,目的是想使「I am reinforce Jr.」變得「無跡可尋」及「脫離關係」。

發訊息關注荃灣情況為搵話題

控方續指,李曾在群組中轉述一個題為「聽日全世界去折荃灣狗屋」的網頁連結,並留言:「點睇?」李稱「屠龍」成員經常在荃灣一帶出沒,故欲了解他們的看法。控方指李早前曾稱他不常參與「屠龍」行動,即使到場亦只是站在一邊觀看,為何此時卻在群組中「摟檔」,質疑是李想去荃灣。李不同意,稱只是好奇隊員會否參與該行動,及:「搵話題係群組溝通。」

李家田指黃振強(圖)在中大暴動期間,曾用遊戲術語指要近距離攻擊警察。
李家田指他在2019年11月中大衝突期間的言論,是他觀察現場下的評論。(資料圖片 / 曾梓洋攝)

黃用遊戲術員指要近距離攻擊警察

控方又提到中大暴動期間群組內的對話,黃在群組表示:「諗住打近戰,開無雙」,李回覆:「好X好玩,好X興奮」。控方問「開無雙」何解,李稱來自一個名為《三國無雙》遊戲,玩家可操控武將打敵人,過程中可「儲氣」以「爆大技」,黃對話的意思是要近距離攻擊警察。

稱好興奮屬吹水

法官張慧玲聽罷問,當時是否很多參與運動的年輕人都有玩《三國無雙》等遊戲,故大家都明白該些遊戲術語,李同意。控方追問,當時市面上是否有不少打仗、攻擊敵人的遊戲,玩家可以在網上對打及買賣武器,李同意。至於「好X好玩」,李指說法是在形容示威者和警方的衝突,「好興奮」則屬於「吹水」。

現場觀察警與示威者武力不對等

控方續展示對話內容,李曾稱:「好X少人真係,得個三四百應該...擸架撐仲要唔知係咪真係打,認真不如放棄」,又斥:「大殺傷力武器收起晒唔X俾用」。李稱當時只是在評論現場,並認為在現場收起武器的人「道德有問題」,因為該些人容許警方使用槍射示威者,未有意圖阻止警方,卻不容許示威者使用武器。控方聽罷提問,李在2019年11月是否認為警方和示威者的武力不對等,李同意他有此觀察。

(由左至右, 不計懲教員)女被告劉佩凝、張俊富(無眼鏡,打呔)、李家田、許湛榮及嚴文謙。
(由右至左,懲教員除外)被告賴振邦(無眼鏡)、張銘裕、許湛榮、嚴文謙、張俊富(無眼鏡,細頭)、李家田。

否認訴求與屠龍一致

李另透露,「屠龍」的訴求為反對警方使用暴力和「五大訴求」,但否認其訴求與「屠龍」一致,澄清他在反修例運動中沒有訴求。控方最後指,李既視「屠龍」成員為朋友,是否亦不想他們使用暴力。李稱對此沒有評價。

6男一女被告: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謀謀殺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 HCCC255/2023

hot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