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理大衝突身處現場小隊澄清無參與 李家田稱覺不開心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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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派組織涉串謀殺警案,今(17日)在高院續審。主控繼續引述屠龍成員所屬的「滅龍」群組的內容,向被告李家田作盤問。主控指理大衝突期間,李曾進入理大,但「屠龍」卻澄清無成員在校內。李稱有為此事感不開心,覺得不被當成小隊的成員。主控續指,李於2019年12月8日退出群組,但之前有18小時的訊息也同時消失,李稱曾見訊息被人刪走,估計有群組管理下令刪去訊息。

屠龍曾澄清無成員在理大

控方在庭上展示李家田手機內「滅龍」群組對話,顯示李在籌款群組「育龍」轉發「屠龍」澄清沒有成員進入理大的訊息。主控問李「屠龍」為何要澄清沒有成員在理大,李又為何要在另一群組轉發該訊息。李稱不清楚為何「屠龍」要作這澄清,他當時作為「屠龍」成員並進入了理大,訊息與內容不符,他轉發訊息為想表達他的不開心,及「發晦氣」。法官張慧玲不禁問:「你嬲咩?」李說:「即係佢當我唔係屠龍小隊既成員。」

被告李家田稱他在理大衝突期間曾身處現場,但屠龍小隊卻澄清無成員內,他曾就此覺不開心。(資料圖片/李不在圖中)
被告李家田稱他在理大衝突期間曾身處現場,但屠龍小隊卻澄清無成員內,他曾就此覺不開心。(資料圖片/李不在圖中)
被告李家田稱他在理大衝突期間曾身處現場,但屠龍小隊卻澄清無成員內,他曾就此覺不開心。(資料圖片/李不在圖中)
警方理大圍捕行動多日,大批示威者到油尖旺一帶支援理大示威者。(羅君豪攝)

否認知20KG意思

控方又指,認罪被告黃振強其後在群組稱:「 諗定個20KG ,洗X重甲咩」,Kan則稱:「我想同佢地用眼鏡」。控方指「20KG」一詞在群組多次出現,所有成員沒有就此提問,看來知道何謂「20KG」。李稱他不清楚何謂「20KG」,並說不知亦可以不問。據黃振強早前的證據,「20Kg」是指炸藥。

屠龍只對警察用暴力

李續指,他知道「眼鏡」代指槍械,但不知道「佢地」是指何人。控方不禁說:「李先生,屠龍小隊如果用眼鏡會對邊個?成員啊?」又問「屠龍」過去除了警察外,還會對誰使用暴力,李回答:「都係警察。」

控方之後播放發送到群組的一段新聞影片,內容有關警方委任懲教人員為特別警察,再問Kan指使用槍械的目標是誰。李稱根據影片內容,Kan的目標應是懲教人員。

區選時在票站觀察及評論

提及12月22日的群組訊息,李曾稱:「 票站得狗兩隻,點睇」,之後又稱:「行得,I am ready」。李稱當時正值區議會選舉,他在票站觀看點票時,見到有兩名警員在場。他隨即想起,有示威小隊計劃在當天有行動,他遂向成員分享現場情況:「問佢地點睇。」至於「I am ready」,意思是他已在現場準備好評論、觀察,即:「現場有咩事可以睇到。」

被告李家田曾稱2019年參與社會運動時是想拍紀錄片。(資料圖片)
被告李家田稱2019年區議會選舉時,他曾在其中一個點票中心觀察及評論。(資料圖片/李不在圖中)

堅稱不知大行動

控方續引述群組訊息,指有成員曾提及:「星期日有大plan 」、「8號之後我地洗唔洗避」,黃更要求:「全世界唔好帶裝」。控方問李是否知道所指何事。李回答不知道,亦不曾就此向他人查問。

滅龍群組18小時訊息被刪除

控方另提及,李於12月8日清晨退出「滅龍」群組,此前有18小時的群組對話內容缺失。根據黃振強手機紀錄,在李手機缺失的時間,黃曾要求成員在12月8日行動前一晚到安全屋留宿。黃曾問李何時到達,李著黃把鎖匙放在門口,又說:「 同女仔一齊」,並稱:「阻人」。

認為群組內有人下令刪除訊息

李稱「阻人」是出自演員萬梓良在電影《賭俠大戰拉斯維加斯》的一句對白,原句是:「阻人扑嘢,死咗會畀人燒春袋。」但李稱他當時並無與女性在一起,他只是在欺騙黃。他退出群組時,見到群組內的訊息正遭人刪除。他估計,群組管理員曾下令刪除該些訊息。

(由右至左,懲教員除外)被告賴振邦(無眼鏡)、張銘裕、許湛榮、嚴文謙、張俊富(無眼鏡,細頭)、李家田。
(由左至右, 不計懲教員)女被告劉佩凝、張俊富(無眼鏡,打呔)、李家田、許湛榮及嚴文謙。

6男1女被告: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謀謀殺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 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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