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鍾沛權、林紹桐煽動罪成 准保釋至9月26日判刑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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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註冊公司,被指透過媒體,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控方早前引用17篇《立場》的文章,包括初選案被告何桂藍等人的專訪;羅冠聰的網誌,及區家麟等人的文章,指其內容激進,認為《立場》實為政治平台,宣揚打擊政府言論。辯方反駁指文章內容並無失實,強調《立場》只是反映社會上不同聲音,關乎公眾利益作記錄,並無煽動意圖。
法官郭偉健今午(29日)頒下裁決,認為《立場》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其媒體路線為支持及促進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因而裁定三名被告均罪成。郭官准鍾及林以原有保擔保,並案押後至9月26日判刑。

【立場新聞案・專頁】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辯方庭上透露,被告林紹桐今因身體不適未能到庭應訊,獲法官郭偉健批准由律師代表。

被告鍾沛權中午已到達法院,並與律師商討。
次被告林紹桐因身體不適,今天未有到庭。(資料圖片)

法官郭偉健在裁決理由指,考慮到《立場新聞》的《創刊辭》、三篇社論及實體刊物《立誌》等證據,認為《立場》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認為鍾及林認同文章煽動意圖,並提供《立場新聞》作發布平台,意圖煽動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憎恨司法。無論如何,兩人至少罔顧煽動後果,裁定他們具有犯罪意圖。

林在求情信指刻意迴避不報道亦是失責

林紹桐在其求情信指,這宗案件的關鍵是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新聞工作者不但要為自己的報道負責,若明知公眾有知情權,但刻意迴避不報道亦是失責。亦因如此,新聞工作者捍衛新聞自由的唯一方式是報道,正如今天仍然緊守崗位的每一位。他又稱只是行業的其中一人,剛巧成為被告。

多國領事到庭旁聽,大批傳媒中午已在法院外守候。(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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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多間傳媒早上已陸續到達區院,被告鍾沛權中午12時半左右已抵達,並與律師商討,但未有發言。多國領事,以及不少泛民人士亦有到庭旁聽。

17文章函蓋六大範疇

控方舉證時,主要依賴《立場》於 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發佈的17篇文章,包括六大範疇:民主派初選案、12 港人潛逃、境外勢力倡議國際制裁、國安法相關執法行動和司法程序、中大暴動案,及攻擊中央和政權等。

控方指《立場新聞》涉煽動的17篇文章及其主要內容。(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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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煽動文章包括專訪及網誌

17篇文章中包括何桂藍、羅冠聰、許智峯等人的專題訪問,控方指這些受訪者均是非法活躍分子、潛逃罪犯或通緝人士,他們在涉案文章提出分裂國家等主張,及不斷作出警暴等不實指控。另外,《立場》亦曾刊登了陳沛敏、區家麟等人的網誌,內容包含《國安法》為惡法等毫無事實根據的指控。

認為立場新聞是政治平台

控方直指,《立場》是政治平台,在反修例運動後更吸引大批志同道合的人士,由2018年前每年收捐款僅約500萬元,至2019年增至8千萬元。控方又指,《立場》過去多次與身處海外的激進活躍分子,或被通緝的政治人物合作,以《立場》作為其發聲平台,宣揚他們激進及違法的政治理念,甚至把羅冠聰、許智峯等人「包裝成人權戰士」,乘機打擊政府。

17文配合社會事件推波助瀾

控方另指,鍾林二人在《立場》先後任職總編輯,所有文章或影片在《立場》平台發布須得其批淮。控方認為,法庭可透過司法認知接納香港當時因經歷了前所未有的動盪,而涉案17篇文章明顯是經細心安排,配合當時反政府社會事件發布,以推波助瀾、加強該些反政府議題的效力。

【立場新聞案・專頁】

鍾沛權自辯時的重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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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反駁文章內容並無失實亦無構成國安風險

辯方則指,控方不曾指控涉案17篇指稱煽動文章內容失實,或對國家安全構成實際風險。另就部份指稱煽動文章,辯方指出其他報章均有類似報道,質疑為何只有《立場》要負刑責。

兩被告只是做好新聞容納不同聲音

辯方重申,兩名被告的初心由始至終都是要做好新聞,盡量容納不同的聲音,做到來稿必登,以體現充份言論自由。正如鍾自辯時所言,他曾因《立場》經濟困難而先後停薪和減薪,但絕不會為增加收入而改變工作方式。

鍾在接受盤問時的主要辯解。(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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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媒體職責做同業都在做的事

辯方強調,《立場》的原則是,只要發生在公眾場合,具公眾利益的事,都需要進行紀錄,報道新聞和紀錄個人的說話,是傳媒的職責,故不會因為報道就說《立場》在幫他人做宣傳,因為《立場》只是在做所有媒體都做的事。

否認是政治平台亦非同意所有受訪者的立場

對於《立場》是否「政治平台」,鍾沛權在自辯時曾指,《立場》一年發佈的文章有逾兩萬篇,不會花如此多的人力物力發表大量文章,只是為了襯托17篇被指煽動的文章。《立場》過去曾訪問不同立場的政治人物,他們亦不可能支持曾提及的所有主張,他們堅持,言論自由下,不同立場的人亦應有其發言的機會。

就17篇文章等指控回應。(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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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文章只佔全部文章的0.01%

辯方最後指出,控方從《立場》的10萬篇文章中,僅抽出涉案的17篇文章提出檢控,按比例計,即只有0.01%的文章涉及煽動。如果被告自認為沒有違法,認為國家很安全,也沒有想危害國家,即使法庭認為17篇文章有煽動成份,加上《立場》的創刊辭、「6.27決定」等環境證供,都可以看出被告非立心犯法,故認為控方的指控並未達至刑事罪名的標準。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立場新聞案・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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