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負責調查財務情況警員作供 指有人數次存入頗大金額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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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指發布煽動文章,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網站的註冊公司被控案今(4日)在區域法院續,主控官欲將兩宗中大衝突案件的判辭呈堂,以證法庭已處理涉及該事件的案情,並有記者報道的情況下,《立場》仍報道與審訊不符的事情,辯方卻提出反對,並指相關資料已放上司法機構網頁,控方最後跟從法官指示,只傳召相關警員作供。此外,有警長供稱,有人數次將數額頗大的資金存入立場的帳戶,但次數不多,故認為不能就此推斷有「金主」存錢予《立場》。

有人數次存入大額資金

警長劉興偉(音譯)午後出庭作供,他負責針對《立場》作出財務調查。他指出據相關資料,《立場》的公司銀行戶口於2015年1月23日,獲存入約230萬港元支票,相信為《立場》起始資金來源。此後,有人數次將數額頗大的資金存入該帳戶,但次數不多,劉認為不能就此推斷有「金主」存錢予《立場》。劉另指出,他只能透過相關記錄得知部份存入金錢者的姓名及存入方式,而不會知道該人的存錢目的等。

講述方法屬挑起反政府情緒可視作煽動

控方欲將兩宗涉及中大衝突案件的判辭呈堂,此舉是想指出,法庭早已就該案件發出判辭並提及案情,而案件在該兩案審理時,亦有記者作相關報道。若《立場》在事後報道與審訊內容不符的事情,法庭可藉以推斷,兩名被告鍾沛權(52)和林紹桐(32歲)作為《立場》的編輯,必然知道相關案件有判辭,亦知道判辭與《立場》文章有出入。

即使涉案文章內容可能是真的,若講述的方法屬挑起反政府情緒等,都可構成是煽動文章。

控方指《立場新聞》涉煽動的17篇文章及主要內容。(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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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指相關判辭及報道已放上網

惟辯方指,該兩案的判辭,均已上傳至司法機構網站,記者的報道亦可公開找到,故反對傳召警員就兩份判辭作供,又認為控方可以用其他方法呈交上述證物。控方最後依法官指示,僅傳紹負責處理拘捕及拘捕令部份的警員即可。

女督察稱曾查閱相關人物的拘捕令

偵緝高級督察丘楚怡之後被傳紹作供,她駐守國安處,負責案件調查工作。她稱案發時按案件主管要求,查找案件背景資料,並透過案件管理調查系統、警務處姓名索引電腦系統查詢。丘指,每當案件立案後,均會由案件主管將相關資料放在系統,每位同僚可透過個人帳號登入查看。根據案件主管提供的資料,羅冠聰於2020年10月14日遭發出拘捕令,許智峯則分別於2020年12月8日、2021年1月27日及2月25日,4度遭發出拘捕令。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案件編號: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