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審訊一波三折 不斷有新證據 開審至裁決超過一年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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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指發布煽動刊物案,兩名總編輯與註冊公司被控的案件,於2022年10月31日開審。惟案件開審時卻一坡多折,先是警員作證時透露曾截取數百份文件,控方舉證階段才呈上數百份新文件;到前總編輯鍾沛權自辯加上控方的盤問,亦用上36天,再加上控辯雙方審訊期內仍繼續不斷加入新文件,亦衍生不同的法律爭拗、申請和投訴,郭官也曾言,不知如何再作指示。最後審訊加陳詞用上50天,較原定的20日審期已超出一倍有多,甚至裁決亦要押後,令案件開審至裁決近22個月。

法官郭偉健今午(29日)裁定鍾沛權、林紹桐及《立場》的註冊公司全部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立場新聞案・專頁】

由警方拘捕後動至開審需時近一年

《立場新聞》的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均於2021年12月29日被捕,之後與《立場》的註冊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一同被落案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後來被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並定於2022年10月31日審訊。

2021年12月29日警方國安處人員到《立場新聞》於觀塘的辦事處搜查並檢走大批物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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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審前臨時換官

直至2022年10月31日,案件雖能如期開庭,卻未能立即順利開審。先是原被安排審理的法官謝沈智慧,因疫情需要隔離,結果改由另一法官郭偉健處理。審訊第一天,辯方又指出,被告面對控罪是出自《刑事罪行條例》,條文要求控罪需在6個月內提控,然而控方依賴的17篇文章中,有10篇超出限期,要求法庭剔除。控辯雙方就此爭辯了一整天,郭官翌日決定不接納辯方申請,案件之後才正式開審。

控方開審後再呈上數百份文件

然而開審僅5日,警員作供期透露警方曾在《立場》網站截取逾500份未使用資料,控方後來將該數百份文件呈堂。惟辯方質疑控方未有及時披露該些文件,認為存在不公,更因而申請永久中止聆訊,郭官於2022年12月22日拒絕其申請。控方舉證至2023年1月9日完結,郭官隨即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鍾出庭作證共用了36天

被告鍾沛權決定出庭自辯,他在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主問下作供,就其編採工作及理念,以及對控方的指控作辯解,作供10天後接受主控官伍淑娟盤問,但一問便問了26天,即鍾在證人台上共36天。

伍在盤問時,除了就控方依賴的17篇文章逐一仔細盤問外,亦有就時代背景、《立場》運作模式、鍾審批文章標準,及鍾個人的政治立場等作盤問。

被告鍾沛權出庭自辯及接受辯方盤問,足足用了36天聆訊。(劉安琪攝)

控方盤問再加400篇新文章

伍盤問至第3日,又再呈上另外400篇新文章,並稱會用以佐證鍾對當時社會環境的認知。代表辯方的余大狀即提出反對,更指控方做法屬「走後門」,擔心控方擴闊檢控基礎,形容審訊已多次出現這種「突襲」情況,令審訊存在不公。惟郭官考慮後,認為煽動屬本案的重要議題,鍾亦有回應機會仍屬公平,准控方用新文件盤問,但准審訊押後5天讓辯方準備。

盤問中途再加4篇國安法相關文章

案件復審後的第9天,伍又再呈上5篇指稱與《國安法》有關的文章,其中4 篇屬新文章。余再提出反對,並說﹕「唔知(控方)係第幾次再入新文章。」伍回應指該些文章都是《立場》曾發佈過的,並說:「鍾生都仲有時間可以睇。」郭官最後准案再押後一天以讓鍾先閱讀。

控方盤問時不斷加入新文件,亦有引用警監報告等作盤問。(詳看下圖)

郭官也稱不知如何作指示

控方盤問期間,余曾多次就伍的盤問範圍提出質疑,又指審訊時間已大大超出預算,控方盤問又遠超出17篇文章範疇,又指伍是每篇文章逐段問,更形容稱:「廣到香港發生過嘅事例都要搜尋同搵資料。」法官郭偉健聞言也認為範圍大,但認為非完全無關,他也不知如何作指示,並笑言:「我覺得我哋速度快咗啲。」

裁決日亦一度押後

伍最後盤問至2023年3月27日才完成,辯方因應控方曾呈上新文件,又呈上逾200份文件以印證鍾的證供。及至4月4日,辯方完成覆問,結束鍾歷時36日的辯詞。案件之後押後至6月底才作結案陳詞,並原定押後至10月4日裁決,後來延期至11月15日,但又因為英國樞密院新案例提及煽動罪的詮釋,法官著控辯雙方再作陳詞,由於「快必」譚得志的煽動上訴案,亦曾就此論點提出爭議,郭官想待譚案的結果才作裁決。

快必案後再押後裁決

上訴庭於2024年3月初就譚得志的煽動案下判辭,並確立原有的煽動罪有4個辯護理由,如批評政府或司法的錯誤或缺點,或就政府政策或決定進行辯論,甚至提出反對意見,無論是如何強烈和尖銳,都不構成煽動意圖。郭官之後稱會在2024年4月29日就「立場」案下裁決,但他後來又稱要多4個月時間,最後押後至同年8月29日裁決。距離案件開審至今,已有近22個月。

兩名被告鍾沛權及林紹桐在審訊期間才准保釋,其中鍾被拘留接近一年。(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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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展開搜查《立場》同日遣散員工

鍾及林是於2021年12月29日遭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警方同日動員超過200名警員到《立場》位於觀塘的辦公室搜查。同日下午4時許,《立場》宣布停運,林紹桐辭任署任總編輯一職,所有員工即時遣散。

林及鍾被拘留近一年才准保釋

林及鍾二人當日被捕後一直被拒保釋,直至案件開審時,郭官於2022年11月7日,及12月13日分別准林及鍾保釋,兩人獲釋時各已被拘留近一年,然而他們面對的控罪,最高刑罰亦只有兩年。

案件編號:DCCC 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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