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公眾對政府政策或說法抱懷疑 鍾沛權:不能歸咎媒體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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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指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前總編輯鍾沛權昨已被控方盤問完畢,辯方今(28日)續向鍾作補充覆問,鍾重申政府機構及傳媒在影響力上的分別,官方在推銷和解釋政策方針時,處於有利位置,一個獨立的小型媒體與之相比,完全微不足道,如果官方花如此多資源提倡一個政策或說法,公眾仍抱有懷疑,反映當中存在深層的政治矛盾,政府不應歸咎媒體,因公眾有何結論非能由媒體所煽動。

辯方指文匯報亦有提及眾籌的報道

代表鍾沛權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出,控方盤問時多次指《立場》提供平台予政治人物宣傳其主張。余今引述兩篇《文匯報》關於激進示威組織「V小隊」及「九十二籤」,報道中提及眾籌捐款方式及介紹背景等,質疑若以控方早前的說法,《文》屬「直情喺到宣傳,直情幫佢哋眾籌」,火上加油,美化及煽動暴力。鍾表示不會輕易推斷文章意圖,但認為有關議題有需要報道。

被告鍾沛權稱,政府有龐大資源推銷政策,若公眾仍抱懷疑,不能歸咎媒體。(資料圖片)

鍾沛權自辯時的重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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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控方指在《國安法》尚未公開條文時,《立場》便刊出多篇文章提及對《國安法》的憂慮,而當中的指控並無事實基礎。余列舉多篇報道以示各界對《國安法》的憂慮,包括《大律師公會》及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等發表的聲明、法律學者陳文敏撰寫的文章、澳洲傳媒報道指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施覺民因《國安法》辭職等,顯示不單立場博客,法律界亦對此都有憂慮。 鍾表示同意。

齊上齊落也曾出現在警方Facebook

另就《立場》每名員工入職時自行選擇印在卡片的四字詞,控方早前稱將「星星之火」聯想到「星火基金」。余指記協主席陳朗昇在其Facebook發文承認該「星星之火」的卡片屬於他,稱「星」是取至其名字「昇」的諧音,意指希望能「保持那份好想做記者的火」,其說法與鍾早前在庭上的估計一致。鍾聞言指,當時並不知道卡片屬於陳,四字詞的含意亦單純是估計。余另指,在卡片中曾出現的「有種責任」 早於2019年已有,出自於何韻詩主唱的《艷光四射》,原用於同志遊行;「齊上齊落」則在警方Facebook也出現過,即「齊上齊落 止暴制亂 紀律部隊特務警察」。

女藝人何韻詩(圖)的歌詞也曾出現過「有種責任」。(夏家朗攝)

警能合法用武故警暴議題特別敏感

余之後提及傳媒的角色,提問作為傳媒有否能力推動整個社會討論的議題。鍾說,任何媒體都有自己價值觀及側重點,《立場》則較關注關乎公眾利益,和具公共性的議題。 鍾續指,這些議題非他們憑空創造,而是透過新聞工作、觀察發現,如果議題自身無關公眾性、利益,傳媒自身無能力去推動。提及警暴議題,鍾指他們於2019年的初衷為報道整場社會運動,但過程出現了警暴議題,公眾對此十分關注,對於公眾是否支持運動有影響,傳媒自然會將焦點放在警暴上。鍾續說, 全世界媒體對警暴議題特別敏感,因警方是唯一可合法使用武力的機構,他們需遵從嚴格的指引。

公眾的結論非媒體可煽動

余其後提及政府機構及傳媒在設定議題上及其影響力分別,鍾指官方的權力、資源、網絡,在推銷、解釋自己的政策方針時處於一個好有利的位置。如果以政府資源、網絡作比較,一個獨立的小型媒體完全係微不足道。鍾續指,如果官方花費如此多資源提倡一個說法,公眾仍抱有懷疑,民情民意傾向想政府改變,反映當中有深層的政治矛盾,政府不可做「鴕鳥」,亦不應歸咎媒體。余總結指:「公眾點諗視乎你解釋是否合理,公眾有咩結論唔係媒體可以煽動出嚟。」鍾同意。

會盡力確保提供資訊合理

余另提到,控方曾指立場發布評論文章時「三不顧」,即沒有顧及情緒不穩者、心智未成熟者及社會環境不穩定,問鍾傳媒發布內容時是否有責任顧及這些因素。鍾解釋,傳媒對報道自殺等特定議題有各自標準,但都會有一定共識,並會憑藉多年經驗、透過參考學術研究等自律規範。至於個別人士可能因為情緒激動,閱讀報道後發起孤狼式行動,鍾指《立場》會盡力確保他們提供的資訊合理,不會引發即時暴力、人身安全等無法彌補的問題,另一方面亦會盡量維持資訊多元化,以避免這種罕見情況發生,但他坦言一間傳媒難以提供到所有資訊。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控方指《立場新聞》涉煽動的17篇文章。(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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