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湯家驊:煽動罪準則有變 刑事責任來說空間正收緊

撰文: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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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註冊公司,被控串謀發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全部3被告今午(29日)被裁定罪成。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對裁決結果並不驚訝,又指現在國際上煽動罪準則相比以往有所改變,例如法國,較煽動程度低的、容許他人作不法行為亦屬違法,認為從刑事責任角度來說,空間正在收緊:「不只是香港」。

【立場新聞案・專頁】

【屠龍小隊案・專頁】

被告鍾沛權中午已到達法院,並與律師商討。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註冊公司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名成立。法官郭偉健在裁決理由指,考慮到《立場新聞》的《創刊辭》、三篇社論及實體刊物《立誌》等證據,裁定《立場》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其媒體路線為支持及促進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因而裁定三名被告均罪成。郭官准鍾及林以原有保擔保,案件押後至9月26日判刑。

湯家驊指國際上煽動罪準則相較以往有所改變,刑事責任角度來說空間正收緊(何夏怡攝)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對裁決表示並不驚訝,但他表示未詳細了解案件所涉及的證據,但據其瞭解,被指具有煽動性的多篇文章多屬來稿。湯家驊指,法律上,編輯及出版人對出版的文章負責任,但要釐清的是,監管二者所出版文章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控方指煽動的17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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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法例更嚴格

湯家華認為,案件會給予外國批評香港的切入點。但他指出,現在國際上煽動罪準則相比以往有所改變,例如法國,煽動程度低的、容許他人作不法行為亦屬違法,正如Telegram行政總裁便被法國當局以「允許他人進行不法行為」拘捕,證明法例較本港更嚴格。他認為,從刑事責任角度來說,空間正在收緊:「不只是香港」。

2021年12月29日,警員從《立場新聞》辦公室檢走物品,其中包括電腦。(資料圖片/羅國輝攝)

《立場新聞》被控發布煽動刊物案,是回歸以來,首宗傳媒被控煽動罪的案件。警方國安處2021年12月29日,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搜查《立場新聞》,拘捕包括前總編輯鍾沛權及時任署理總編輯林紹桐等。

同日《立場》宣布即時停運,所有員工即時遣散,之後移除網站及社交媒體全部內容。控方在審訊期間引用《立場》17篇文章,指部分文章缺乏事實基礎,旨在鼓吹港獨,倡議外國制裁。控方指,刊登文章的機構需要負責任,又指部分文章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下架,反映被告知道文章,有觸犯國安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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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案6被告脫罪 湯家驊:陪審團裁決難排除個人感情

另外,「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派小隊涉嫌串謀殺警案,今天(29日)下午在高院裁決,陪審團裁定僅賴振邦被控的交替控罪「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成,其餘6人脫罪。湯家驊指,相信陪審團是基於事實作出裁決,但據其觀察陪審團裁決較難排除個人感情,故他選擇「相信法官多過相信陪審團」。

不能以個人喜好決定應否有陪審團

他又指,「屠龍小隊」案並非國家安全案件,且出現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前,故並不適用,相信如不幸再有類似案件,以維護國安條例檢控的機會較高。至於相關案件是否應全部棄用陪審團,改以指定法官審理,湯家驊指,法律上香港需回應國際人權公約要求,認為不能因「喜歡或不喜歡」來決定是否應有陪審團。

【屠龍小隊案・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