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劉偉聰李予信脫罪 律政司提上訴 罪成14被告6.25求情
民主派47名人士涉嫌在2020年策劃民主派「35+」初選,被指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不認罪,案件2023年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經過逾百日聆訊,國安法三名指定法官:陳慶偉、陳仲衡及李運騰,今早(2024年5月30日)裁決,公民黨的李予信及大律師劉偉聰二人,罪名不成立,黃碧雲等14名被告罪成。法官休庭後有女旁聽人士流淚。
律政司得知裁決後,即要求脫罪的劉及李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並在下午開庭時稱,會就兩人的脫罪裁決提上訴。餘下14名被告則須還柙,案件押後至6月25日起進行求情。
47人初選案・專頁|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5.30裁決詳細報道
官認為大部份被告對否決預算案有共識
法官在裁決指,認為戴耀廷所提的「攬炒十步」或非空想,又認為參與協調會的大部份被告,已對否決預算案有共識,並認為「35+」只是連鎖事件的開端。
法官又認為公民黨的李予信因為在較後期才參與初選在黨作出承諾及簽署聲明時仍他未參選;大律師劉偉聰參選時未有提倡為爭取五大訴求而否決預算案,法官對於他是否真的支持認為有合理懷疑,最後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16名被告的裁決情況。(詳看下圖)
被告脫罪但仍需遵守保釋條件
法官約10時許開庭,裁定16名被告中,其14人包括黃碧雲、林卓廷等罪成,大律師劉偉聰,及公民黨李予信等兩人罪名不成立。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隨即以《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第81DB條,要求繼續維持該兩名脫罪被告保釋條件。多名被告在散庭後,和旁聽的親友揮手。楊雪盈被帶離犯人欄時著親友:「睇住啲貓呀。」
律政司稱就兩名脫罪裁決提上訴
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下午指,律政司有意就兩名脫罪被告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楊並引用《刑事訴訟條例》第81條,申請兩名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等候上訴結果。由於本案為首宗有被告脫罪的《國安法》案件,是次為律政司首度在《國安法》案件中引用條例。李予信的代表律師,反對律政司在等候上訴期間,引用該條文要被告繼續原有條件保釋。劉偉聰則沒有相關申請,但要求往警署報道次數減至每月一次。法官准兩被告保釋。
法官准兩名被告保釋,但更改部份保釋條件,包括兩人不需人事擔保,到警署報到的次數亦改為每月一次。
罪成被告昨午由囚車押走。(詳看下圖)
彭卓棋稱現為基本法基金會無償工作求保釋被拒
罪成的被告彭卓棋有申請保釋等候判刑,其代表律師指彭過往遵守嚴苛保釋條件,又指他現時為「香港基本法基金會」無償工作,職責包括推廣《國安法》。法官陳慶偉聽罷後,即場駁回彭的申請。但遭法官拒絕。
獲保釋被告早上到庭情況。(詳看下圖)
劉偉聰進庭前曾稱後會有期
16名被告在早上時許已先後抵達法庭,被告劉偉聰早上進入法院前與傳媒稱:「後會有期。」
各被告開始陸續進入法庭內的犯人欄,其中剪了平頭裝的彭卓棋,以及柯耀林和懲教署職員聊天,神情輕鬆。及後進入犯人欄的陳志全、黃碧雲亦加入對話。此外,黃和楊雪盈亦和法庭職員討論把物品交予親友的事,楊稱:「交收哂啦。」此外,楊向多次向旁聽人士「扮免仔」,雙手做成「V」字手勢,放在頭上。
還押的被告約10時進入犯入欄,吳政亨等人向旁聽的親友揮手,有旁聽人士站立和揮手,遭法庭職員勸阻,謂「唔好企起身」。
16名被告:吳政亨(45歲)、鄭達鴻(35歲)、楊雪盈(37歲)、彭卓棋(29歲)、何啟明(35歲)、劉偉聰(56歲)、黃碧雲(65歲)、施德來(41歲)、何桂藍(33歲)、陳志全(52歲)、鄒家成(27歲)、林卓廷(46歲)、梁國雄(67歲)、柯耀林(53歲)、李予信(30歲)、余慧明(37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初選時序▼
控方指初選本身不違法
控方在開審時強調,初選本身並不違法,然而本案被告涉及串謀,如果民主派在選舉中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會迫政府就五大訴求作出回應,若政府拒絕,便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以迫令特首下台,從而癱瘓政府運作。
戴耀廷提攬炒時間表
控方續指,戴耀廷及區諾軒等,在2020年3月開始籌備初選,旨在透過全民投票方式,提高泛民主派在立法會的議席,以達至「35+」的目標。其後戴在報章撰文「攬炒十步曲」的時間表與路線圖(詳看下圖),並提若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便有足夠票數否決政府提出的撥款方案,到時亦可否決財政預算案,令政府癱瘓,迫令行政長官辭職,令政府停擺等等。戴又提到,當街頭抗爭都不能令當權者讓半步,便要「準備來一次真正的攬炒,決心要死而後生」。
初選參與者對否決預算案意見分歧
欲參與初選的人士來自泛民不同光譜,他們或其代表均曾出席2020年3至5月在不同地區舉行的初選協調會議,部分人曾在會上討論否決預算案的取態,並出現意見分歧,部份參與者對此有保留,較激進的則認為須寫進初選文件中。最後,在各區的協調文件(即共同綱領)中,新東和新西均寫上「會運用」否決權,港島、九東、九西、超區沒有舉行協調會議的衛生服務界則是「積極運用」否決權。
鄒家成等3人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書
戴又擔心參選人若簽署初選文件,或會增被取消參選資格(DQ)的風險,因此在同年6月9日的記者會表明,不要求參選人簽署,惟此舉引來鄒家成等人不滿,鄒並與另兩名參選者,於2020年6月10日在Facebook發起《墨落無悔》聲明書,表明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
▼16名被告的主要辯護理由▼
控方指該聲明屬額外捆綁文件
受審的16名被告中,只有民主黨的黃碧雲、林卓廷,及社民連的梁國雄,及沒有參與初選的吳政亨沒有簽署,其餘12人的名字均有出現在聯署聲明上。
控方認為該聲明書上的第一項條款,表明會「積極運用」否決權否決預算案,認是初選的額外捆綁文件,以確保各參選人日後對否決預算案的取態。
戴耀廷黃之鋒等已認罪
《港區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晚正式推出,初選於同年7月11及12日舉行,有逾60萬人投票,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於7月30日宣布受疫情影響押後選舉。有逾50名曾參與初選的人於2021年1月初被捕,其中47人於2月28日被落案控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名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及黃之鋒等,已於開審前承認控罪,並會在本案審結後判刑。
▼31名已認罪的被告▼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