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八)|建制前議助認攝錄新西協調會議 林景楠被傳召作供

撰文:郭顥添
出版:更新:

泛民35+初選案審訊逾50天,控方兩名主要從犯證人區諾軒及趙家賢作供完畢後,第3名認罪證人鍾錦麟作供,鍾案發時是民主動力的副召集人稱,經歷2019年的社運後,認為中央不會不為所動,更甚或會調整對港政策,惟他向戴提及其憂慮,戴強調他們是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他無法「拗」得過戴後接受了戴的說法。

此外,一名曾任建制派議員助理的男子X先生亦出庭作供,他曾獲邀出席新界西的協調會,但他稱覺戴的說法違法,故事前買下攝錄器材攝錄了會議情況,但強調只是想作記錄及研究,國安法實施後,他有把資料寄給警方。但他強調攝錄是出於其個人主意,無受人委託,強調是光明正大地攝錄。

林景楠亦被傳召作供,並透露是沈旭暉向他提及在功能組別參選。

初選案時序。(詳看下圖)

+11

聆訊第52天 戴不想大黨壟斷 建議眾籌方式辦初選

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被傳供稱,2020年初,民動的召集人趙家賢已想在同年的立法會選舉作協調工作,但當時「無乜人睬佢」。其後民動的另一召集人聞戴耀廷及區諾軒想辦初選,他們便約戴見面,至於趙稱至同年5月民動才正式承辦,鍾稱他不太清楚。

鍾又稱,民動與戴在合作上也有分歧,例如戴一直想以眾籌方式協辦,他和趙卻想叫參選人攤分費用。惟戴擔心這會發展至被大黨壟斷,堅持眾籌較可取。戴又透露已找技術人員設計初選流程,並透露有意利用初選作「認證」,公眾可透過數碼代幣,以便日後作社區議題上作決策。

鍾錦麟稱民主動力一直很想參與選舉的協調工作。(資料圖片)

聆訊第53天 曾向戴耀廷表達憂慮 最終反被戴說服

鍾錦麟繼續作供時稱,他在一次初選協調會議後向戴耀廷說,否決財政預算案的說法,或會引致參選人日後被DQ(被取消參選資格),戴回應稱只會籲參選者「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其後戴具體化初選計劃,惹來建制派強烈反應,他開始覺得憂慮。他又稱,趙家賢過往與戴協調區議會選舉已曾鬧至「相當不快」,這次在初選上再合作,趙對於戴的不滿越來越強烈。

鍾又稱,他向戴耀廷表達對否決預算案說法或會引致DQ的憂慮時,戴向他稱: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就唔會有問題喇啩?」鍾對這個回應「疑中留情」,因為建制媒體報道某程度上反映了中央想法,尤其是在2019年社運的背景下,中央的對港政策不會不為所動,他覺得有風險,認為應謹慎處理,並相信中央會有「組合拳」,不知何事會觸發大規模調整對港政策。但他又覺以戴的論點,從表面來看,基本法確賦予立會審批撥款的權力,他當時覺得「拗不過」戴耀廷,最後接受了他的說法。

鍾錦麟稱趙家賢與戴耀廷在過往的選選協調工作上已曾鬧至相當不快,初選時趙對戴的不滿越來越烈。(資料圖片/曾梓洋攝)

聆訊第54天 鍾對立會選舉看法保守 戴耀廷卻是大好友

鍾錦麟續接受辯方盤問時指,民主派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表面上有壓倒性勝利,但當中反對民主派的票數亦是創新高,加上立法會採用不同的票制,他對於單靠區選結果推斷立法會選舉選情「睇得保守啲」,因為區選是以單票制單議席的選舉方式,但立法會卻不同,加上2019年的社會運動中,有些行業亦確實受到影響,也會影響功能組別的得票,故認為民主派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多數席比較困難,但戴耀廷卻是「超級大好友(意指樂觀)。」

聆訊第55天 建制派前議員助理X先生認攝錄新西協調會議

控方匿名證人X作供,他稱2020年獲邀出席新界西的協調會議。因聽到戴耀廷提及「35+」計劃最終目的是要迫特首落台,因感不安,故買下錄音機及攝錄儀器,為會議作「記錄」,強調只為方便了解,並形容他是「相對大方」及有「周圍影」,但無問准會方是否可拍攝。他亦承認在《國安法》實施後,便以匿名方式把當日拍攝及錄取得的資料燒成光碟,並寄給警方。

X先生接受眾辯方律師盤問時,承認他曾任建制派議員的助理,但他不屬任何政黨,對民主派亦是有時支持有時不支持,被問他會否也現身建制派飯局時,X回應:「可以咁講。」他強調攝錄新西協調會一事是其個人主意,無受有第三者委託,也沒有收過酬勞,重申他是好光明正大地拍。

聆訊第56天 施德來確診案押後 控方已傳主要證人

被告施德來的律師指,施昨看醫生後證實確診新冠肺炎,施希望能休息一天。此外,控方透露他們已傳召全部主要證人,亦不打算再叫專家證人作供,接下來傳召的選舉主任及證物警員等,主要供部份辯方律師作盤問。法官再次對審訊進度表示關注,但認為無法在有被告缺席的情況下繼續聆訊,故把案押後。同日稍後被告彭卓棋亦確診,案件押後至5月15日續審。

聆訊第57天 林景楠作供認政治觸覺差 警認收指示收集初選資料

認罪的阿布泰創辦人林景楠被傳召作供,以讓辯方律師盤問。林供稱2020年沈旭暉向他提及參與功能界別的事,他從而接觸到初選。他原打算出選進出口界功能組別,因許多支持者都非該界別選民,故想轉投新界東。林又認政治觸覺「都幾差」,初選選情不理想,最後才重回進出口界,但亦承認:「冇乜機會勝出嘅。」又稱他未有參與過地區協調會議。有律師問他自視為否民主派,林稱會定義自己是「非建制」。

此外,國安處女警亦被傳召作供,她稱國安法實施之後,收到指示要在網上蒐集有關初選的資訊,她與隊員搜查時,會使用一個名為「鄧奇」的Facebook假帳號。辯方盤問時披露該帳號曾在戴的Facebook專頁下留言:「唔犯法都等天收啦你!!!!!」女警回應:「無印象。」但同意只有警方會使用帳號,被法官追問時,亦同意這言論有機會激發更多言論。

民政事務專員楊蕙心亦有作供,她承認在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時曾去信8名候選人作提問,主要針對他們的言行,及看他們是否能效忠《基本法》及擁護特區。她被陳志全的律師盤問時,認曾就陳簽署《墨落無悔》聲問書作提問,當時沒有考慮陳過往的政績。

聆訊第58天 警員向3媒體發提交物料令要求取與案相關資料

控方應何桂藍要求,傳召5名證物警員作供,他們稱曾向《蘋果日報》、「立場新聞」及「獨立媒體」發出國安法提交物料令,要他們交出與案中相關資料,包括廣告的來往通訊及收據等,又於公立圖書館索取276份報紙,選出22篇文章呈堂,另有兩名警員在何桂藍的Facebook蒐證。拘捕何警員被盤問時承認,他作拘捕時並不知何謂「攬炒十部曲」。

控方已傳召所有證人,案件押後至5月29日再訊,並會就「共謀者原則」是否適用於本案作爭辯。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11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26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