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十五)|鄒家成想借初選平台宣揚本土派 從不信35+神話
泛民35+初選案審訊進入接近100天,曾參與新界東初選的本土派被告鄒家成出庭自辯,並稱從沒有相信過「35+」這神話,但他是政治素人,故想借初選這平台去宣揚本土派這政治理念,故他對各區是否有達成共識並不關心,亦沒有說過要癱瘓政府。他承認在協調會上曾就否決預算案的字眼引發爭辯,因他認為用字不應模稜兩可,建議用「會否決」,惟會上的人卻反對,最後戴耀廷提出「積極運用權力」打完場。
聆訊第99天 鄒家成指本土派守護本土價值 與港獨不同
鄒家成供稱,他所屬的本土派,主張以本土利益為優先,致力守護本土價值和文化等,與港獨並不一樣。他又透露其實沒有獲邀參與初選,只是從朋友口中得知戴耀廷在辦協調會議,便報名參加。鄒又稱,他並不信「35+」這神話,但他作為政治素人,沒有豐富政治資本,要在初選勝出有困難。然而他與團隊商討後,決定回歸,以宣揚香港民族的初心,放下贏輸考慮,想把握這個焦點平台,宣揚他所擁抱的政治理念。
指民主黨怕失中產淺藍票
鄒又提到他參與初選協調會的情況,並指與會者曾就使用「會運用」或「積極運用」否決權的字眼爭辯,他認為用字不應模稜兩可,遂動議用「會運用」的字眼,但卻遭會議主持冷待,民主黨的代表亦反對,指他們會失去「中產票」及「淺藍票」。鄒稱他當時質疑,為何經歷過2019年社會事件後,這些人仍能說出這樣的話,並在會上反問:「你哋瞓醒未?」
聆訊第100天 鄒家成稱為向公眾展現抗爭意見 發起墨落無悔聲明
他稱因戴耀廷在記者會上指參選人毋須簽署文件,指戴事前並無知會參選人,令他覺得「兒戲」,但他認為需向公眾展現其抗爭意見,便與另兩名參選人梁晃維及張可林商討,最後由張起草聲明,並讓參選人自由決定是否簽署。鄒又說,他認為2016年立會選舉的「DQ紅線」是港獨主張,初選不曾討論港獨,直言:「我唔明驚啲乜嘢。」但他亦承認聲明書實沒有約束力,若簽署者反悔,他們「咩都做唔到」。
認為攬炒可為和談帶來可能
此外,他和另外兩位《墨落無悔》發起人梁晃維及張可森皆不信35+能夠實現,在這前提下,他們認為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的「代議士」才是初選意義,而《墨》能讓參選人展現抗爭意志。他又指,「攬炒」一種「側重於自我犧牲」的態度,不是禁忌而且十分常見,當有權者打壓無權者,有反抗便會有攬炒,例如罷工本亦是一種攬炒,這可拉近雙方的政治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
聆訊第101天 國安法實施後曾想過退出初選
鄒家成作供時透露,他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曾考慮過退出初選,並認為其所主張的「香港民族」主義,或會被扭曲成港獨言論,加上國安法字眼模糊,刑罰又重。不過鄒最後決定繼續參選,鄒哽咽說:「我發覺我根本就做唔出退選嘅決定,我覺得我無法離群眾而去⋯」而其團隊亦贊成他的做法。
聆訊第102天 鄒家成解釋其民族主義主張
鄒家成作供解釋他宣揚的民族主義,旨在高舉族群的利益,他提香港要有「自主權」,強調這並非主張港獨,而是因為在《中英聯合聲明》和一國兩制曾保障,香港人除了國防及外交外,港人理應享有一系列的自主權。至於他曾說過要反對的「中華民族」,並非指共產黨,而是指損害港人利益,干預港人自主權的宣傳工具。
聆訊第103天 指岑敖暉也非真正主張無差別否決財案
鄒家成提到抗爭派記者會上,岑敖暉曾說:若仍然暴政當道,魔警橫行,抗爭派便會反對預算案。鄒說岑雖然在會上有這樣說,但會後向他稱:「唔通政府掟幾千萬查警暴,我都投反對票啊?」故鄒相信岑並非主張「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鄒又稱「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並非一步登天,若政府回應一、兩個訴求,不用五個「齊晒」,他都會支持預算案,因為他們會鍥而不捨地繼續爭取。
聆訊第104天 鄒家成否認發聲明以補戴耀廷的遺漏
本土派的鄒家成接受控方盤問。主控官指,戴耀廷未有把協調會議的共識做成文件供參選人簽署,以免製造「DQ紅書」,但鄒等人發起的《墨落無悔》聲明,正好填補了戴遺下的「空隙」。鄒否認說法,並指《墨》並非以協調會議為基礎,所以未列出已達成的共識,只列否決預算案及棄選機制等,他發表聲明的目的,是希望能展現抗爭意志,及保障政治素人。
鄒家成坦又稱,五大訴求之中,他最重視落實雙普選,若政府回應其他訴求,即使只不回應雙普選,他仍會在財案投贊成票,並笑言:「袋住先啦,爭取雙普選真係唔係一時三刻做到。」主控官質疑鄒發表在FB貼上《墨落無悔》聲明,根本無需要其他人一同簽署,指他的目的是號召眾參選人一同否決預算案,鄒否認說法。
初選案時序。(詳看下圖)
控方案情及證人供詞(詳看下文)
被告主要辯護內容(詳看下文)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