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鄒家成認為選最多具抗爭意志的人入議會 才是初選的意義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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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今(7日)午續審,本土派的鄒家成繼續作供,他稱另外兩位《墨落無悔》發起人梁晃維及張可森皆不信35+能夠實現,在這前提下,他們認為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的「代議士」才是初選意義,而《墨》能讓參選人展現抗爭意志。他又指,「攬炒」一種「側重於自我犧牲」的態度,不是禁忌而且十分常見,當有權者打壓無權者,有反抗便會有攬炒,例如罷工本亦是一種攬炒,這可拉近雙方的政治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

鄒家成指,35+只是一個名,35-才是未來的議會。(資料圖片/張浩維攝)

35+只是一個名

鄒家成供稱,「泛民35+」的目標,是要在議會中取得過半議席,但《墨落無悔》並沒有以35+為前提,雖然聲明有提及棄選機制,即使參選人遵守棄選機制,也不代表民主派可實現35+。他指「35+」只是一個名,目標議席數字並不會影響初選意義,對他而言,初選最大意義是要選出最多具抗爭意志的「代議士」進入立會。

聲明是要將政治理念帶給選民

法官李運騰問,不論是「35+」抑或「35-」,仍無阻鄒發起《墨》?鄒解釋,基本上他和另外兩位發起人都不相信「35+」能夠實現,覺得「35-」才是未來的議會想像,所以他們認為選出「代議士」才合情合理且實際可行,故此需向選民展現抗爭意志,而《墨》便是這樣的一份聲明,將參選人的政治理念帶去選民面前競爭。李官指,事實上差不多所有參選人都有簽署《墨》。鄒坦言,不清楚其他人簽署的動機,亦不知他們想如何利用聲明。

鄒家成指支持35+的有三類人,但他卻是第四類。(資料圖片)

表面上支持35+的三類人

李官再問,不少被告在庭上都稱不相信35+,是否有人曾在協調會上向戴反映?鄒指沒有,但認為以他觀察,表面上支持35+的參選人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人,他們明知35+不可能,但仍然繼續宣揚35+「販賣假希望」;第二類人,則是相信35+有可能,並形容是:帶一點天真嘅理想主義者;而第三類人,有其政治勇氣及承擔,他們知道35+不可能,但仍盡力完成這項「任務」,目的是要撕破假象,即:「話畀全世界知,無論我哋點努力都好,當權者都係唔會畀我哋攞到35+」。

鄒補充,他不屬上述三類對初選採取較積極態度的人,而是因應第一類「政棍」而出現的第四類人。但鄒的代表大律師及三位法官未有追問,何謂他口中的「第四類人」。

聞說傳統泛民要求不簽初選文件

庭上另播放一則三位《墨》發起人的受訪片段,鄒提到:「唔可以畀泛民主派撕毀約章。」鄒解釋,「泛民主派」是指傳統泛民,當時曾聽說有不少傳統泛民約見戴,要求初選不簽署文件,他認為這與戴在記招的說法有關,故在訪問中有此言論。

攬炒是側重自我犧牲的態度

另張可森在訪問中談及「攬炒」,鄒認為攬炒對他而言是一種「側重於自我犧牲」的態度,若將攬炒精神延伸至初選,具體表現就是實踐議會內「寸土必爭」,以及在議會內不惜自我犧牲阻止惡法,令到行政機關收到制衡及無法推動惡法。

認為攬炒可帶來和談的可能

他又指,攬炒從來都不是一種禁忌,而且十分常見,當有權者打壓無權者,有反抗便會形成攬炒,就如勞方罷工以求資方改善工作環境,罷工本亦是一種攬炒,可拉近雙方政治勢力,為和談帶來可能。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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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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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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