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四點鐘許Sir」難解爭議 政府摒棄粗暴方是上策
政府早前決定繞過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直接在6月12日於大會恢復《逃犯條例》二讀辯論。幾可肯定的是,隨着修例工作進入最後直路,爭議必然白熱化,甚至會演變成一場政治危機。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曾發表「洗頭艇論」的前立法會議員吳亮星認為,港府應設立類似當年應對佔中的「四點鐘許Sir」節目,每日向社會解釋一、兩項內容,藉以闢除謠言及誤解。我們喜見吳亮星為化解修例爭議出謀獻策,但其建議是否對症下藥,卻頗成疑問。
內地司法體制仍有很大改善空間,這是客觀事實,但部分媒體基於意識形態偏見,把修例形容為「送中」,把內地描繪成「蠻荒之地」,激起民粹極端主義,這種不負責任的操作完全無助理性討論。從這個角度而言,吳亮星建議政府加強向市民解說,耐心地平息社會對修例的質疑,原則上無可厚非。
現在回想,政府確實在這場「修例戰」中犯了太多錯誤,當中最令人反感的,在於只懂向特定界別讓步:對商界,它通過剔除九項與商業有關的可引渡罪類,換取立法會內親商界議員支持;對社會大眾,它卻自以為「真理在手」,以居高臨下、得理不饒人的姿態強行闖關,對市民的合理憂慮視若無睹。這種傲慢、狡黠和粗暴的態度,才是修例爭議難解的原因。
我們要問,由吳亮星提出、類似「四點鐘許Sir」的解說環節,真能有效消除市民疑慮嗎?還記得「佔中」期間,時任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頻頻在鏡頭前解畫,但成效不彰──「許Sir」本人淪為一些「黃絲」嘲諷和批評的對象,其公關手法不單無法拉近政府和示威者之間的距離,反而鞏固了雙方原有的偏見。
自從法案在今四月首讀以來,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等高官,多次在不同場合回應議員和媒體的質詢,足見政府並不缺乏向社會作出解說的機會。吳亮星的「計謀」,嚴格而言只是畫蛇添足。他與其建議政府多向社會解釋,倒不如要求對方摒棄傲慢、粗暴的態度,改用平和的手法,推動旨在填補司法漏洞、完善跨境司法公義的修例工作。
人大代表應當履行的義務,包括「與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繫,聽取和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努力為人民服務」。既然港府錯在手法粗暴,吳亮星理應本着「服務人民」的宗旨,促使港府對症下藥、改弦更張。這才是人大代表所應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