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俱樂部・採訪手記】千二份報告 揭出政策荒謬、諮詢真相
樓價坐火箭,歷史高位一個接一個,公屋輪候打了幾個大蛇餅,中產悲觀,基層絕望。政府話,要搞「土地大辯論」,絞盡腦汁歸納出18個選項,誓言開彊拓土,要還港人一個家。若嫌填海太長遠,徵收農地太大爭議,不如看看341公頃的私人體育會用地。它們大多座落市區,基建條件較農地好;政府可免賠償收地,過程「不遷不拆」任何家園。民政事務局搶先諮詢,建議按私人體育會對體育發展的貢獻,決定續租與否。不過翻開64頁的諮詢文件,資料少得可憐,民政局有否「扣料」?記者一於「打爛沙盆璺到篤」。
諮詢文件含糊不清 請君自行領悟
政府一直的講法是,私人體育會有助推動體育發展,這點大概無人反對。問題是,當政府高呼缺地,力推填海,公眾自然會問,為什麼有現成土地不用?如何衡量私人體育會對體育發展的貢獻?貢獻達至哪個程度,才值得保留?
今年3月,民政事務局搶在「土地大辯論」前,就私人遊樂場地政策檢討諮詢公眾。諮詢文件草草交代私人體育會推動體育發展情況(見圖),例如有11個「作為網球賽事及訓練場地」;有些則為本地及國際賽事提供「運動資源」及「輔助設施」。
這些表達非常含糊,例如網球賽事是職業賽抑或聯誼友賽?「運動資源」是金錢資助、專業教練抑或專門設施?公眾想「一文看清」,文件卻偏偏像扶乩占卜,總之就是有貢獻,具體情況請君自行領悟。
引守則取1293份報告 揭民政局「扣料」
推動體育普及化成效又如何呢?民政局一直掌握私人體育會每季呈交的報告,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及民間團體本土研究社,均曾要求公開這些一手資料,惟同遭拒絕。民政局局長劉江華今年一月的說法是,季度報告由「第三者提供」,要逐一問准承租人才可披露。
季度報告究竟屬政府抑或第三者資料?諮詢期短短六個月,爭拗費時失事。記者直接引用《公開資料守則》索取,同時要求交代拒發報告的承租人名單;苦候四個月,終於從民政局手上取得全數1,293份報告。
原來報告詳列每季、每個設施的會員、非會員及合資格外來團體使用時數,只需簡單步驟就可計算出使用率。這些數據不正是體育普及化的成效指標嗎?早有報告的民政局為何不公布?諮詢文件為何無交代?缺乏數據下,公眾又能憑什麼判斷私人體育會的去留?
諮詢期無民意調查 接獲意見僅一千多份
話說回頭,局方有多重視公眾意見呢?記者問民政局,諮詢期間做過的民意調查及公眾參與活動次數,發言人無正面回覆,僅稱曾到立法會介紹建議,聽取議員意見,其後為承租人及體育總會舉行簡介會,亦曾出席兩個商會和專業團體的講座。
這次諮詢無問卷、無表格,局方話公眾可寄信、電郵及傳真遞交意見,而截至上月底,收到的意見書僅一千多份。對比諮詢期僅五個月的「土地大辯論」,有四場公眾論壇、18區巡迴展覽,小冊子及宣傳短片等等;單論準備功夫,兩者高下立見。
推動體育發展 責在政府?
每當談及私人體育會,政府總搬出體育發展的大道理,但從未解開癥結:為何體育發展的重責旁落私人體育會?政府無能力?體育學院卻培養出不少精英運動員;政府缺設施管理專才?康文署數年前正正重金禮聘草地專家,打理香港大球場的草皮。
有讀者話,反對盲目收地建屋。同意,但事實上政府預測1,200公頃短缺土地中,住屋只佔230公頃,多達720公頃是基建及設施用地,包括社區及休憩用地。私人體育會用地收回後,即使改為公園或公共體育設施,於今日逼得喘不過氣的香港,或許都是利大於弊。
民政事務局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檢討諮詢
諮詢期今日(9月19日)結束,公眾可透過以下方式提交意見書:
郵遞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13樓民政事務局(主題: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檢討公眾諮詢)電郵:prl_consultation@hab.gov.hk傳真:2519 7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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