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控方追問有否看過戴耀廷的文章 李予信:我無,我無興趣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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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續審,公民黨被告李予信今午(21日)續作供,並接受控方盤問,李稱他只曾向黨內的人詢問過初選的規則,但不知道規則外有何共識,主控官即指初選的組織者有透過WhatsApp群組,向超級區議會的參選人發協調文件,質疑李亦曾收到並看過,惟法官指,文件發放時李仍未參加初選,而李亦供稱他沒有看過文件。主控繼而追問李,是否有看過戴耀廷在辦初選期間所寫的文章,李回答:「我無,我無興趣。」

李予信稱他並不知道初選規則以外有何共識。(資料圖片)

沒有看到楊岳橋拍短片的情況

主控萬德豪今午問及李予信有關公民黨呼籲選民在初選投票的宣傳片,並指片中楊岳橋強調若特首不回應五大訴求,公民黨議員會否決政府法案及預算案,重申這是「莊嚴的承諾」。李指拍攝前可能看過其他黨員的講稿,但未有用心留意,因他只集中背誦自己的講稿,拍攝當天各黨友亦是分批拍攝,他沒有看到楊拍攝的情況。

宣傳片只看過自己的部份

宣傳片於2020年7月發布,李只在錄影後看過自己部份的回放,直至影片上載之後,他也不記得有否看畢整條影片,但相信只看了自己的部份。萬質疑,片段只長兩分鐘,李也不願意花時間去看。李解釋,他當時忙著拉票,每日十數小時都在街上,其餘時間也是用來睡覺或休息。

事後才知換政綱的事

另李指,他在6月提交初選提名表格時,所使用的政綱與其他黨友相同,但他認為該政綱提及否決預算案的「莊嚴承諾」,與其取態矛盾。他事前知悉亦同意提交這份政綱,惟過程「較被動」。國安法實施後,公民黨秘書處通知民動,要求替黨內所有參選人換上「無字政綱」。李坦言,他是在政綱被換之後才知悉,他當時猜測是因舊政綱或會違國安法。

國安法後已要求團隊停止派發舊傳單

李亦補充,他在國安法實施當晚研究法例條文後,立即要求其參選團隊停止派發舊單張,以及重新設計新單張,捨棄所有公民黨政綱的內容。萬質疑,李為何沒有刪除他轉載公民黨3月記者會的帖文?李解釋,初選期間他發佈多則帖文,3月帖文早已「沉曬底」,故他未有在意。

主控官追問李予信有否看過戴耀廷在初選期間所寫的文章,李回答:「我無,我無興趣。」(資料圖片)

不知初選規則外有共識

李早前提及,他被徵召參選超區後,曾詢問黨的總幹事歐陽志飛及副主席賴仁彪有關初選協調議席。萬質疑,據相關通訊紀錄,李只是詢問初選「規則」,而非初選「協議共識」。李認為參選人需要遵守的「規則」,等同初選「協議共識」,兩者並無衝突。法官李運騰著雙方不要爭論字眼,並問李是否知悉「規則」以外有何共識。李表示不知道。

發出協調文件時李仍未參選

此外,萬引述初選提名表格提及的「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實為一份協調文件,問李有否看過?李指,他沒有收過此文件。萬繼而指出,該文件是2020年5月透過Whatsapp廣播列表功能發給所有超級區議會參選人。法官李運騰質疑,當時李尚未成為參選人。法官陳慶偉亦指,李已表示他沒有看過文件。

控方再質疑李曾收過文件

萬再質疑李有收過文件,法官李運騰遂打斷指,控方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李被搜出管有這份文件,或指向李是在該文件的Whatsapp廣播列表上,質疑控方沒有基礎提出這條問題。萬遂轉向另一議題發問,問李在2020年4至5月間,曾否閱過戴耀廷撰寫的文章?李表示:「我無,我無興趣。」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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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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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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