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袁嘉蔚稱已改變並結婚 望能盡快出獄過新生活
民主派初選案,45人認罪或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繼上周戴耀廷等5名被指初選組織者求情後,曾參與港島區初選的6人,今(2日)起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作求情,預料需時兩天。早已認罪的袁嘉蔚求情指,本案謀劃時間短,而且有很多漏洞,注定它會失敗,對危害國安的風險低。辯方又透露,袁早前已在獄中結婚,又指袁在還柙期間已改變,不會再重犯,她只希望能盡快出獄,開始新生活。
此外,有份提出《墨落無悔》聲明的梁晃維,亦有作求情,他強調發起該聲明時,《港區國安法》並未生效,認為判刑不應考慮,又稱他當時深信無違法,只是基於對法例無知而犯案,法官卻指梁曾說覺得戴耀廷太溫和。
6名曾參與港島區初選的被告。
第二批共6名求情的被告,包括已認罪的袁嘉蔚(30歲)、梁晃維(26歲)和徐子見(56歲),並經審訊被裁定罪成:鄭達鴻(35歲)、楊雪盈(37歲)和彭卓棋(29歲)。各人出庭時表現輕鬆,向旁聽人士揮手,其中還押多年的徐子見做手勢和他人溝通。
1. 袁嘉蔚
計劃注定失敗 危害國安風險小
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求情指,案中有很多不確定的地方,本案的謀劃注定失敗。該計劃有很多漏洞,需經過兩次選舉,當中涉及功能組別議員,以及如何約束當選的議員實行謀劃。惟法官陳慶偉認為,戴耀廷相信其謀劃會成功,祁志回應稱,袁的判刑不應以戴的想法為基礎,強調本案危害國安的真正風險小。
謀劃不足一個月選舉亦因疫情押後
祁志續指,涉案的謀劃不足1個月,有被告報名參選後,政府曾取消其參選資格,原定的立法會選舉亦因疫情而押後。法官陳慶偉提及,本案謀劃有替補機制,有「Plan B」人選替補被取消資格的人,祁志回應指,「Plan B」也可被取消參選資格,顯示該謀劃的幼稚。
已結婚望可出獄過新生活
祁志續指,袁在城大畢業,其後服務社區,參選區議會。她還押期間已改變,不會重犯。祁志又透露,袁早前在獄中已與同案一名被告結婚,望可盡快出獄,開始新生活。
2. 梁晃維
梁晃維是墨落無悔發起人之一
代表梁晃維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求情時指,梁是《墨落無悔》的發起人之一,但他是在《國安法》生效前發起《墨》,強調法庭不應就梁在《國安法》生效前的行為,作出判刑。法官陳慶偉則指,梁等人未有在《國安法》生效後撤回《墨》,他亦出席抗爭派記者會。
官指梁曾指戴耀廷太溫和
彭續指,在初選勝出的梁報名參加立會選舉,但遭取消參選資格,之後沒有揀選其「Plan B」替補人選,法官陳仲衡引述梁的說法,他是難以找到相同政治理念的人,而不是「沒有揀選」。彭強調《國安法》生效後,梁在案中的角色有限。同時,本案的案情獨特,梁相信其行為合法,並希望迫使特首回應市民的訴求,他犯案是出於其法例的無知。惟法官陳慶偉質疑此說法,指梁曾稱戴耀廷太溫和。
認為梁應只屬第二級別
辯方續指,梁致力服務社區,當選為區議員。辯方亦呈上多封求情指,其家人和朋友均形容梁關心他人。彭讀出梁的求情信部份內容,指自2019年起,很多人對香港的未來感到迷茫,但梁未有對香港失去信心。他相信香港可克服困難,建設更美好的香港也是其終身抱負。辯方又稱,梁不是《國安法》22條刑罰三級制中的「首要分子」,認為他屬第二個級別的「積極參加者」,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5名初選組織者早前的求情概要:
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4名經審訊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余慧明。
劉偉聰及李予信經審訊後脫罪,律政司早前表示就劉的無罪裁決上訴,但沒有就李的裁決上訴。
案件編號:HCCC69-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