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十二)|何啟明施德來借機宣傳民協 劉偉聰無簽過聲明書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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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16名不認罪被告,陸續展開其辯方案情,繼在港島區出選的被告鄭達鴻、彭卓棋等完成作供後,開始到九龍區出選的被告作出辯解,並先由民協的代表何啟明先出庭自辯。何重申民協屬溫和民主派,他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是想避免被質問,又稱他對聲明的理解與其他人不同,並認為他的支持者會理解他的理解。

本身是大律師的被告劉偉聰亦出庭自辯,並稱本來也無打算參加初選,但怕被視為「鬼」,才決定參與。劉又強調他沒有簽過《墨落無悔》聲明書,亦無授權他人簽署,不知為何其名字會出現,但他沒有澄清,因怕被人知他並不支持五大訴求。

黃碧雲最後決定不出庭自辯。

施德來稱當時作為民協主席的他,明白民協予人印象勢弱及騎牆,認為需要改善,想藉參選增曝光及知名度,並使用了政治語言。

九龍區出選的4名被告,3人有出庭自辯。(詳看下圖)

聆訊第77天 何啟明稱他對聲明書的理解與人不同

何啟明自辯時稱,他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書時,認為聲明書求同存異,可自行選擇如何使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他不會運用權力否決預算案。惟法官質疑這與聲明書內容不符,認為何當時可選擇不簽,何則解釋,他當時簽署,是想避免被質問為何不簽,或遭人指責,他想集中資源宣傳自己和民協。

被告何啟明自辯時強調民協是溫和民主派。(朱棨新攝)

第78天 何啟明稱相信民協支持者會理解他的理解

何啟明繼續自辯,並重申不打算運用權力無差別否決預算案,有法官質疑何在Facebook就簽署《墨落無悔》聲明的帖文中,提到會運用權力就財政預算案投反對票,問選民如何理解其心意並非如此。何稱相信民協支持者均理解民協的往績,對聲明書的理解,亦會和他一樣,並說:「我有我理解,我明白民協支持者會理解我嘅理解。」

聆訊第80天 劉偉聰自辯稱並不支持五大訴求

劉偉聰出庭自辯,他稱因覺初選不民主,本不打算參選。但怕不參加恐被視為「鬼」,才決定參加。他又強調從沒簽《墨落無悔》聲明書,亦無授權他人簽署,不知為何其名字會出現。但他沒有澄清,因不想人知他並不支持五大訴求,若作此舉會成「選舉自殺」。

被告劉偉聰稱他參與初選只因怕被視為「鬼」,又強調他並無簽過《落墨無悔》聲明書。(朱棨新攝)

聆訊第80天 劉偉聰稱他不會說法治已死

劉偉聰繼續作供,他稱因只出席過首次的初選協調會議,不知道會議達成任何共識。他曾從助理口中得知,應只是派多少隊出選、會採用電子和實體選票等。法官質疑,這是劉第一次參選立法會,為何他會對這些事不感興趣。劉稱他當時認為知道這些已足夠。他又稱,他作為大律師,是不會說「法治已死」。

此外,劉又稱他不喜歡使用社交媒體,亦沒有使用WhatsApp及Instagram等,即使初選所發布的文件,他都是透過助理得悉,他亦沒有看過戴耀廷在Facebook的帖文,亦沒有讀過他在初選期間用中文寫的文章。劉又稱,他不會自視抗爭派,又澄清他不是反對五大訴求,只是不支持。

劉偉聰(左)作供完畢,與另一被告何啟明離開法庭時一同讓記者拍照。(朱棨新攝)

聆訊第82天 施德來認民協形象騎牆弱勢 為增曝光改用政治語言

民協時任主席施德來自辯。他指,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後,民協失去所有議席,公眾支持度亦下跌。他強調民協向來擁護中國主權和落實一國兩制,但形象「騎牆」和弱勢需要改善,他覺得參加初選或正式選舉,都可增加民協的形象和知名度,惟他的勝算不高,傳媒對他的報道不多。及至2020年6月,議題亦變得政治化,他便作了調整,改用政治語言,希望能增加曝光。

被告施德來稱,2016年民協失所有立法會議席後,支持度亦下跌,他覺得參加初選可增其黨的知名度。(朱棨新攝)

聆訊第83天 曾參考譚耀宗說法 信基本法賦予議員否決權

民協前主席施德來作供時指,他在初選期間看過很多資料,包括基本法起草委員譚耀宗和港大法律系副教授䵧耀廷於2020年的文章。他指譚談及否決預算案時提過,起草的原意,是由選民作決擇;而戴亦提到即使財政預自被否決,政府仍能運作;施因而認為,若立法會和特首出現嚴重分歧,其中一個解決方法,就是解散立法會後重選,讓香港人選擇合理的一方,而否決預算案亦屬基本法賦予的權力。他又稱,一直視否決權是和政府談判的籌碼,強調民協有機制審議預算案的機制,否決與否會由黨決定。

施德來稱,他當時曾看很多資料,包括譚耀宗的文章。(林靄怡攝)

明知勝算不高 改激進策略望改善民協形象

施又指出,2020年6至7月時,政治浪潮湧起,《墨落無悔》聲明書就運用否決權帶動社會討論。民協一向被指「左搖右擺」和「保守」,他便因應這氣氛,在選舉策略改用進取和激進的手法,雖然自知勝算不高,但也希望能借此改善民協形象。

聆訊第84天 受論壇氣氛影響 爆肚說:會否決政府所有議案

施德來又稱,他之所以在初選論壇時說出如:「會否決政府全部議案」等話,因他在會上是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之後發言,當時胡說了會運用否決權,他即感到壓力,認為要表現得更進取,並指他些話只是「爆肚」說出。施又指,若那時談及民生,有如「政治自殺」,其黨也難以繼續,且當時基層和溫和民主派都對政府不滿,民協表現亦需接近民情。

他承認在論壇上說了很多激進的話,目的是想顯其強硬立場,但他指那些都是政治用語,他亦多次說過:「好鍾意香港。」施說到此亦哽咽起來。

民協創黨會員譚國僑(左)今亦有到庭旁聽,並與被告施德來(右)一同離開。(朱棨新攝)

初選案時序。(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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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案情及證人供詞(詳看下文)

被告主要辯護內容(詳看下文)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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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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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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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