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自辯|多番指國安法比想像差 黎否認要以不法手段爭取民主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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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今(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智英第十二天自辯。黎講及在《國安法》生效後首天,他接受多間外媒訪問。黎指,《國安法》較想像中還要差,港人人心惶惶。他表示會繼續爭取民主,但需以「非常不同的方式」。他庭上澄清,他意思並非指要以非法手段爭取民主。此外,黎稱雖然當時不准離港,但若他想這樣做,可以偷渡,但他補充從沒有想過離開香港。

黎智英多番公開表示《國安法》比想像中差,但他否認要用非法手段爭取民主。

否認指以非法手段爭取民主

黎智英下午作供時,辯方問及黎於2020年7月1日接受《美聯社》的訪問,該訪問於翌日刊登。他在訪問稱,《國安法》較想像中最差的情況,還要差。他指,將會繼續爭取民主,但現時需以「非常不同的方式」爭取。辯方問,他當時腦海中有什麼不同的方式,黎回應當時只是《國安法》生效第二天,仍未知道是什麼方法爭取。辯方追問,是否以非法手段爭取,黎否認。

沒有想過離開香港

他在訪問中又稱他不會離開,若他離開,便會令他丟臉,令《蘋果》蒙羞,亦損害社會運動的團結。辯方指黎當時受保釋條件限制,不准離港,黎稱若他想這樣做,可以透過非法的方法離開,但他從沒有想過離港。

黎智英指其Twitter帳戶後來仍是由李兆富處理。

李在美國可繼續管理Twitter帳戶

辯方繼而問,黎和助手Mark Simon於7月1日的WhatsApp對話。黎稱李兆富會繼續管理黎的Twitter帳戶,著Mark Simon不用找他人代替李。黎稱李當時身在美國﹐可繼續管理黎的Twitter帳戶。至於他之後會否繼續管理,則留待日後決定。

李兆富是控罪中的共謀者

法官李運騰問,李兆富是否案中的共謀者,控方確認李是首項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以及第二項控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的共謀者。而第二項控罪,指控黎和多名時任《蘋果》高層,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辯方庭上展示黎Twitter帳戶於7月1日的帖文,其中一個帖文中寫上「HK becomes a PoliceState」(香港變成警察國家),黎指該句是李兆富撰寫。

在街站沒有受訪或發言

此外,辯方展示同日另一帖文,該帖文轉載《台蘋》的新聞,標題為〈【港區國安法】 黎智英現身民主黨街站 批惡法「辣到離譜」〉。黎確認當時沒有受訪或發言,法官杜麗冰問《台蘋》是否虛構新聞,黎一度稱是;辯方隨即問,《台蘋》是否虛構此內容,黎否認,指《台蘋》是使用他說過的話。惟法官杜麗冰指標題看來,黎當時在街站批評《國安法》。

認為國安法條文含糊

庭上亦播放黎於同日接受《霍士新聞》的訪問,黎在訪問指《國安法》取代《基本法》。黎亦指《國安法》生效後,人心惶惶,但他不擔心。若他擔心,便什麼也做不了。此外,他在訪問中指不知道《國安法》的「紅線」在那裏。黎解釋,《國安法》條文含糊(opaque),但他認請求制裁亦屬越過「紅線」。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黎智英與重光團隊關係

黎智英就《蘋果日報》運作的說法

黎智英案控方案情撮要

1. 控方開案陳詞撮要

2. 蘋果日報高層證供

3. 李宇軒與陳梓華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