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自辯|衝擊立法會曾提做年輕人心聲 黎稱是建議而非指示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案件(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智英繼續自辯。黎庭上重申,他反對反修例運動中的暴力行為,亦認為示威者於7.1衝入立法會事件,屬暴力和違法。黎亦承認他當日有向《蘋果日報》時任副社長陳沛敏轉發多個訊息,提及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及想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等。他庭上解釋,認為年輕人做錯事,想為他們解釋,令外界了解他們的想法,從而不損害運動。他理解訊息為會被視作編採指示,但他無意這樣做,強調只是建議。
黎又提及他曾在通訊軟件Signal,收到疑來自美國白宮的內部文件,他有轉發給陳沛敏及數名民主派的朋友,法官問他為何要用WhatsApp轉發,黎稱因他不會用Signal的轉發功能。
示威者衝入立法會後曾向陳發多個訊息
黎智英今作供時,講及有示威者於2019年7月1日衝入立法會,他其後向《蘋果日報》時任副社長陳沛敏轉發多個訊息,包括:「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和「盡量做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令指責他們的市民反省」。
黎承認訊息看來是編採指示,但他無意這樣做。他沒有要求陳做任何事,當時和她討論事件。
黎智英承認2019年7月1日,示威者衝入立法會是暴力事件,並且違法,但無人受傷,故認為不屬嚴重。(詳看下圖)
沒有人受傷不認為是嚴重暴力
黎續稱,反對反修例運動中的暴力行為。他亦同意該事件屬暴力,因為有財物受損,屬於違法,但事件中沒有人受傷或生命受威脅,因此不認為嚴重暴力。黎認為,當時年輕入做錯事,因此想讓他們解釋,令外界了解他們的想法,體諒他們,從而不損害運動。他亦強調,此訊息非編採指示,而是建議。
陳沒有採用其標題建議亦未有受罰
黎之後講及多個向陳沛敏提供建議的例子,包括黎曾轉發和《蘋果》前任社長董橋的訊息,當中董說:「Jimmy,你和你的報紙的努力沒有白費!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黎則回覆指:「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這是個好標題。」黎庭上指,陳沛敏最終沒有採用其建議,也沒有因此受處分。
黎稱Signal收到疑為白官內部文件
此外,陳沛敏早前供稱,黎智英於2020年7月中向她發送訊息,提及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制裁中港官員的行政命令,並向她提議:「我認為我們應該弄一個shit list。」陳庭上稱,當時她不明白「shit list」是什麼意思,但理解是類似「制裁名單」。
黎智英今指指,不知道是誰人透過通訊軟件Signal,把訊息先傳給他,估計是可得到美國白宮內部消息的人,因此認為訊息的內容重要,屬特朗普政府的內部文件。他沒有閱讀當中內容,只是簡略地看一看。黎稱他把該訊息傳給陳沛敏,讓她決定是否採用,但沒有叫她製作名單。他當時亦有把訊息傳給李永達和李卓人。
亦有把訊息傳給多名民主派朋友
法官李素蘭問及,若他認為是特朗普政府的內部文件,為何把訊息再傳給他人。黎回應指,只是再傳送給多名民主派的朋友,但他之後補充,當時亦有傳給何俊仁、胡志偉、林卓廷,及時任《蘋果》總編輯羅偉光。
在WhatsApp轉發因不懂用Signal
黎又指,發送者透過Signal把訊息傳給他,方式保密,他認為可傳送給朋友。被問及為何不在Signal傳發訊息予他人,而是在WhatsApp發送訊息,黎解釋因他不懂得在Signal傳發訊息。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