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九|辯方指蘋果享編採自由 陳沛敏:黎生唔出聲都係嘅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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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違反國安法,涉勾結外國勢力案續審,前《蘋果日報》副社長繼續作供。陳早前供稱,2020年5月,有消息指會實施國安法,黎開始籌劃開設《蘋果》英文版,望爭取外國支持。及至同年6月底,國安法正式生效後,黎無改變作風,甚至開設清談節目,即使陳及其他同事也開始感憂慮,仍無阻黎繼續,陳認為黎仍相信國際壓力包括制裁,可令政府改變。

陳在第32至36天的審訊中,提到黎在2020年8月首次被國安處拘捕,他獲保釋後無叫員工改變編採方向,又表明即使坐監也揀這條路。及至黎同年12月還柙,黎初時仍說OK 及無事,後來她再往探黎,黎說:「香港的情況變壞咗好多。」但沒提及要改變。辯方亦開始關問陳,並質疑《蘋果》編採一向享編採自由,她說:「黎生唔出聲時都係嘅。」陳一再指黎是強勢的人,很有自己的看法,若黎給予意見,會影響到她的決策。陳沛敏已作供完畢,控方將傳召社論的「主筆」楊清奇。

01國安法案件專頁

陳沛敏指黎智英為人強勢,他重視的新聞,基本上會跟黎的指示行事。(資料圖片)

審訊第32天 黎性格強勢被捕後未叫更改編採方向

陳沛敏指,黎智英是個強勢的人,十分堅持己見,若黎重視的新聞,她基本上會跟黎的指示行事。黎於2020年8月首次被國安處拘捕,之後獲准保釋,翌日頭版登了黎的專訪,黎明言即使將來要坐監,仍會選擇這條路。陳指黎之後沒有指示要改工作方向,但印象中沒有再舉行「飯盒會」。

2020年8月13日,《蘋果日報》頭版。

曾批評國際版對拜登醜聞做得不夠大

陳又指,黎亦有就當年美國總統大選的新聞作指示,並曾批對國際版對拜登及其家人的醜聞做得不夠大,但同事反映,對於拜登的醜聞,多來自美國較小型傳媒,或是社交媒體的報道,內容並不確切,陳認為國際版的同事感到壓力,之後有跟黎的指示作調整。

陳沛敏指黎智英在2020年曾批評國際牌做拜登的醜聞不夠(REUTERS)

黎稱覺香港情況變壞咗好多

及至2020年12月,法庭拒讓黎保釋,黎開始還柙,她曾往探望黎,黎未有稱要改變編採方向,並叫她向同事講要「撐住」。陳後來再往探黎,黎對她說:「覺得香港情況變壞咗好多。」但沒有提及要改變編採政策。

2020年12月4日,《蘋果日報》頭版。

審訊第33天 應變小組曾討論敏感字眼

陳沛敏在其主問的最後部份中,被問到《蘋果》的編採情況。她指2021年4月,同事們開設了一個名為「應變小組」的Whatsapp群組,主要是討論國安法或警方的言論,亦有討論一些敏感字眼,例如「閹割選舉」及「武漢肺炎」等字眼是否仍適用,後來他們認為只是在陳述事實,故仍繼續使用,高層亦曾討論如「光時」等字眼或某些廣告是否仍能使用。

陳又稱,由黎被捕至2021年5月的員工大會期間,無人指過《蘋果》的報道有何問題,除了有些字眼,故他們當時未有更改報道。同年6月她亦被捕,她之後請辭。

辯方開始盤問陳沛敏

陳之後接受辯方盤問,她同意在新聞自由及人權等價值與黎相同,亦同意《蘋果》對政府較批判,但強調非「為批評而批評」,只是希望改變政府施政。辯方遂指黎擔心《國安法》會限制自由,故黎想用盡法例透過施壓勸阻當權者通過,陳亦同意。辯方續指在《蘋果》是享有編採自主,陳卻稱:「如果黎生冇出聲嘅時候,都係嘅。」

審訊第34天 陳沛敏稱黎提出建議好難置之不理

辯方繼續盤問陳沛敏,並指黎多數只是向陳提出建議,並非下達指示,陳說黎雖然會客氣地建議,若他親自提出意見,稱:「咁我好難置之不理。」辯方又指黎在《國安法》公布後向陳表示,看了法例細節「嚇了一跳」,並稱要:『想好策略對付。」辯方指這反映黎要求避免違法,而張劍虹後來亦有將黎的專欄文章及節目「Live Chat」下架。陳同意黎從沒要求她做違法的事,但強調《蘋果》不會改動黎的文章內容,亦無法參與「Live Chat」的製作。

辯方質疑黎於2020年12月被還押後,只表示他會「撐住」,未有如陳所述般,著《蘋果》員工「撐住」,並指張劍虹曾轉述述黎在獄中的說話,包括「不用擔心我;對我來講,係造化,有機會定落嚟睇下;亂世,仍然要往前行。」陳確認在張的訊息中,並無「撐住」的字眼。

審訊第35天 飯盒會有討論新聞處理 最終都是黎一槌定音

辯方盤問陳沛敏時指出,黎有開設「飯盒會」,以聽取不同階層員工的意見,包括報紙改善地方和經營策略等,並無給予編採指示。陳卻稱黎開「飯盒會」是想發表理念,雖然會上確有討論這些話題,但論及報紙改善地方,便會觸及如何做新聞,必定會涉及編採指示。她又兩度形容黎是個「好有自己睇法」的,而且比較強勢,若會上談及他感興趣的題目,他會分享較多意見,對不感興趣的題目,他只會輕輕帶過,即使「飯盒會」有討論,最後都是由黎一槌定音。

陳沛敏作供時一再指黎智英是強勢且很有自己看法的人。(資料圖片)

審訊第36天 民間罷工蘋果開天窗 陳沛敏稱管理層決定

辯方完成對陳沛敏的盤問,控方作覆問時,問及2019年8月民間有人提出罷工,《蘋果日報,在同月5日頭版曾「開天窗」,並以這方式作聲援,質疑這是否反映黎的立場。陳說是管理層的決定,並稱當時有中層員工問及他們可否行使這權利,管理層認為新聞機構「唔可以話參加罷工,然後唔出報紙。」事件在公司內部爭議許久,管理層最終決定在頭版「開天窗」,以回應《蘋果》不參與,但同時也表達對罷工的態度。

2019年8月5日,《蘋果日報》頭版。

陳又提到在2019年初,他們曾草擬「《蘋果》編輯室約章」,其中一條款列明,新聞報道不應受到任何政治、商業、宗教利益影響。她亦認為,報紙的新聞報道及社論文章不同,社論可討論政治立場或觀點,新聞必須基於事實真相,然而內部機制是否可確保員工實行,仍要依靠同事的意識。

陳沛敏作供完畢。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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