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未被直接指《蘋果》有何問題 陳沛敏無提要改編採方向

撰文:凌子淇
出版:更新: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今(27日)踏入第33天,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續作供。控方引述《蘋果》曾報道,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不點名批評《蘋果》文章挑動仇恨,陳稱當時有同事擔憂報道用字會違法,管理層亦擔心若不謹慎用字,會否觸犯鄧所述的情況,於是開設Whatsapp群組討論報道用字,包括能否使用「閹割選舉」、「武漢肺炎」等字,但沒有調整編採方向。她又透露自黎被捕後,《蘋果》從未被直接指控其新聞報道有問題,故他們除了更改一些用字以外,沒提要改變編採方向。

陳沛敏指黎智英被還柙後,社長張劍虹曾要求把黎的部份文章下架。(資料圖片)

張劍虹曾要求將黎部份文章下架

控方指黎智英於2020年12月被還押,《蘋果》刊登報道〈控勾結境外危害國家禁保釋黎智英國安法前開Twitter追蹤蓬佩奧蔡英文成「罪證」〉,內文列出控方指控內容,包括黎的文章及「Live Chat」節目。被問到《蘋果》如何處置這些內容,陳沛敏憶述社長張劍虹曾要求將黎的部份文章下架,但不記得時間點。

鄧炳強批評後不記得有做任何事

控方又引述《蘋果》於2021年4月刊登頭版報道〈鄧炳強恫嚇傳媒:違國安要付代價《蘋果》總編質疑鋪路嚴厲打壓〉,報道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不點名批評《蘋果》文章挑動仇恨。陳指《蘋果》在鄧發這言論後,她不記得有做任何事。

應變小組有討論報道用字

庭上透露,張劍虹曾於2021年4月開設名為「應變小組」的Whatsapp群組。陳供稱群組是因應《國安法》或警方言論,而去討論報道用字是否需要更改,加上當時部份員工提出相關疑問,他們便在群組討論。法官李運騰問,《蘋果》高層事前是否已有類似討論?陳確認《國安法》生效後,高層曾討論能否採用「光時」字眼,或能否接受某些廣告。

陳沛敏指有同事擔心應否續叫「武漢肺炎」,他們當時認為只在陳述事實,故決定繼續使用。(資料圖片)

有同事擔憂可否續叫武漢肺炎

張劍虹與羅偉光曾在群組提及「閹割選舉」和「武漢肺炎」的用字,羅稱認為可繼續用「閹割選舉」一詞,「因為都係陳述事實」,亦可繼續用「武漢肺炎」。陳在庭上解釋,當時有同事關注《蘋果》在該社會氣氛或新的法律環境下,繼續用上述字眼會有問題,加上前述鄧炳強的言論,令他們擔心:「如果我哋再唔去謹慎啲用字,會唔會即係觸犯咗鄧炳強個啲情況啊?」故希望在群組中討論,統一電子及實體版的用字。

楊未敢為主張港獨作家開專欄

此外,控方引述陳曾於2021年3月向「主筆」楊清奇發訊息指,她認為《有線新聞》前採主林妙茵的文章「OK」。陳確認曾推薦林替《蘋果》撰文。控方指陳另於同年4月向楊表示,「老闆」建議找專欄作家「桑普」替論壇版撰文,楊回覆指:「他(桑普)的文章怪怪的,而且公開主張港獨,所以一直沒敢讓他開專欄。」陳說「老闆(黎)」已被還押,其建議是經張轉述。

黎被捕後未聞新聞報道有何問題

同年5月《蘋果》曾開員工大會,會上張劍虹及陳沛敏均有發言。她憶述當時沒有人提及要改變《蘋果》的報道方向,又補充說,自黎被捕及還押,到員工大會期間:「我哋都冇直接被指控話,我哋個啲新聞報道有問題嘅,所以我印象中,我哋除咗改一堆字眼,就冇再提過個陣時啲報道嘅角度要更改啊個啲囉。」

《蘋果日報》於6月24日出版最後一期,表示會印刷100萬份告別讀者。(羅君豪攝)

請辭後不知由誰批核

同年6月17日陳與張劍虹、羅偉光被捕,陳於翌日深夜獲警方保釋,張和羅則被落案起訴。陳憶述她獲准保釋後翌日,便去旁聽兩名同事上庭,之後放了一日假期,20日回公司向時任壹傳媒董事會主席葉一堅申請辭任副社長及《蘋果》公司董事職務,其後再入紙請辭,不過她形容當時公司情況「好混亂」,「連咩人可以批我張form,佢哋都唔知道點樣處理。」故她的請辭直至《蘋果》同月24日最後一個營運日都尚未生效。

最後一天發行100萬份

陳確認《蘋果》於最後一天發行100萬份實體版報紙,又指當日發行部預計會有很多人購買《蘋果》最後一份報紙,公司某高層遂提出發行100萬份。她坦言當時已請辭,自覺身份「有啲尷尬」,當日返回公司收拾時,有同事建議發行100萬份報紙,她便說:「OK幾好啊,咪100萬份囉。」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