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案︱立法准傳媒查冊?李家超:任何專業都不能逾越法律

撰文:林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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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節目《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因為調查元朗7.21襲擊案進行車牌查冊,去年被裁定虛假陳述罪名成立。上訴遭高院駁回,法官說,如要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擴大新聞工作者查冊權利,只能透過公開討論以立法解決。
特首李家超今早(8日)被問到有否計劃檢討法例,令新聞工作者有渠道進行查冊,以支持新聞自由及調查報道。李家超未有正面回應,但強調不論哪個專業,都無人凌駕於法律,強調只要依法而行,新聞自由一直受到保障。

只要法律內行事 新聞自由完全受保障。

李家超重申新聞自由一直是港人的囊中物,受《基本法》所保護,更重要的是,不論在任何專業領域,都必須依法完成工作,「不能逾越法律,亦無人凌駕於法律之上」,只要在法律內行事,新聞自由在香港完全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