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政策十年無徹底檢討 無障礙社區何時能夠實現?
就在 Google Map 於東京、倫敦、悉尼等國際都市推出「無障礙通道」的功能時,本港仍有許多公共場合或硬體設施未能適切配合殘疾人士的需求。日前,社會服務機構「親切」針對商場無障礙情況的調查發現,高達95%的肢障及視障受訪者認為商場在無障礙設施方面有所缺失,並有逾八成人曾受市民歧視。隨着人口老齡化、殘疾人士需求上升,社會應朝「無障礙社區」發展,政府近年提到「共融環境」和「以人為本」的重要性,但創造無障礙環境的理念仍停留在硬件設施上。同時,政策檢討與改善跟不上服務需求,社會距離實現無障礙社區還有多遠?
「有障礙環境」無處不在
這項調查涉及25個商場實地考察,劃分為五個原則,分別是:是否缺乏無障礙設施、無障礙設施設計失誤、無障礙設施損壞或太殘舊、設施欠缺妥善管理,以及無障礙設施被誤用或受人為阻礙。結果指出,有七成商場的建築與設施設計不達標。近年社會愈發關注無障礙建築,政府亦提出無障礙理念多年,但「有障礙設施」仍隨處可見。公共交通設施、醫院、公園,甚至立法會,都無法達到理想的無障礙環境。
以校園為例,根據2012年教育局文件顯示,有140間公營學校沒有安裝升降機,直至2016年底,還在處理74所學校加建升降機的申請。按照教育局說法,工程複雜與費用高昂為較大阻礙,每年只能處理五至六間學校的增建工程。然而,若學校無基本的無障礙設施,對於學生或來訪者都十分不便,例如曾有殘障嘉賓到學校分享,但因沒有升降機,結果需要學生將其抬到四、五層樓高的禮堂,情況令人尷尬,也十分危險。
高齡海嘯來臨 政府應主動檢討過時條例
根據2013年統計署《香港的殘疾人士及長期病患者》報告,當年約有578,600名殘疾人士,相較於2007年36萬人上升近六成。同時值得留意的是,在年齡愈高的組別中,殘疾率普遍愈高;隨着社會高齡海嘯來襲,相信殘疾人士的比例亦會逐年上漲,政府理應設法改善「有障礙環境」。
就無障礙建築和設施方面,現時可參考的條例包括《建築物條例》以及《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2008》,後者於1984年首次出版,先後在1997年及2008年更新。為了平息社會認為設計手冊過時的質疑,政府還專門成立技術委員會,並不斷重申「將不時檢討並建議更新《設計手冊》供各界參考」。
然而,有政策不代表政策成效佳。《設計手冊》仍停留在2008年,內容早已不合時宜,舉例來說,手冊對於1997年落成的建築物缺少約束力,除非有大型裝修或改造,屋宇署難以監管該類房屋。同時,手冊中的條例僅為「最佳指引」,並無強制執行的約束力,業主可以選擇不依從手冊設計建築。而對於「不友好」的建築物,屋宇署亦處於被動巡查和檢控的狀態。
儘管政府希望通過成立委員會調整手冊,但始終未有普查無障礙設施的現狀與需求,並系統檢討相關政策是否合乎當下需求,顯示出政府缺少長遠規劃的意識和決心。無障礙設施涉及殘疾人士、長者服務、康復者等多種對象,亦涉及社福、城市、交通等範疇,若長期缺少統籌性的長遠規劃,容易導致服務趕不上危急事件,致使政府經常處於「救火」的狀態。
「共融環境」非紙上談兵 無長遠規劃等於浪費資源
目前政府並無就全港需要進行無障礙改造的設施進行統籌規劃與建立時間表,基本靠各區區議會進行監察;但每個區的檢討時間不一,改善成效參差不齊,有的區甚至未必會年年檢討。各決策局曾於2010年委任無障礙統籌經理及無障礙主任,但時至今日社會仍時常出現不同訴求聲音,說明資源是否適配、規劃有無成效等問題,都值得政府慎重反思。社福界常言,政府有資源但無規劃,此言並非空穴來風。對於殘疾人士而言,短短的平坦路都甚為崎嶇,他們需要的不止是硬件保障,更需要社會關懷。既然政府推崇以人為本的施政理念,便應拿出誠意和決心投放資源和統籌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