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觀點】鼓勵器官捐贈 先踢走落伍宣傳
統計處早前發布最新一份《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報告書》,發現香港人整體對「器官捐贈預設默許機制」(後稱默許機制)意見分歧,支持和反對者各佔約三分之一,剩下的則表示中立或沒有意見。對於器官捐贈此等善事,政府理應「擇善固執」,除了游說大眾支持默許機制,也應改變現行疲乏的宣傳手法,以提升器官捐贈率。
在2015年,香港每百萬人中只有5.8人在死後捐出器官,捐贈率在世界上處於偏低水平;與此同時,不少病人在輪候器官移植期間病逝,例如在2016年,便有20名病人在等候合適的肝臟期間離世。無可否認,香港器官捐贈率偏低的原因可以非常多樣,除了「傳統觀念」此等老生常談外,也有醫生歸因於人口老化和意外身故率低,以致遺體器官量少,繼而影響捐贈率。
默許機制方向合適 政府應加強宣傳
儘管如此,政府也不是無事可做,推行制度改革,便是政府應走的方向。統計處查問受訪市民,假如政府推行默許機制,他們會否登記成為「不捐贈者」;就此,只有13%人指會有此行動,同時有近一半人表示不肯定。由是觀之,我們有理由相信,只要政府加強游說工作,爭取這批人的支持,一旦推行默許機制,很大機會能提升捐贈率。當然,我們必須承認,默許機制也不是萬應良丹,例如推行此制度的希臘和保加利亞在每百萬人中便分別只有5.6和6.3個器官捐贈者,和香港相差不遠,這很可能和當地的宗教文化有關。但既然統計處的調查發現近半香港人均沒明言要成為「不捐贈者」,政府就應說服這批潛在的善長仁翁,支持器官捐贈行動和默許機制,勿讓他們在將來成為「不捐贈者」一員。
話說回來,在是次調查中,有三分之一人表示願意在離世後捐出器官,不願意捐贈的更只有9.8%,那麼為何現實中的捐贈率卻是如此之低?我們固然能推諉於受訪者說謊,但更實際的原因,則是政府的宣傳策略疲乏,未能驅使人踏出關鍵一步,進行登記。舉例來說,要捐出遺體器官,除了當事人的決定外,還取決於家屬意願;誠如立法會秘書處在去年的研究文件所言,雖然政府理解說服捐贈者家屬的重要性,但卻從沒推出具體措施配合,恰恰反映政府是「明知而不為」。
FB內容沉悶 無法吸引年輕人關注
另一方面,政府籌劃宣傳活動時,沒有考慮各個年齡群組的特質,也影響了宣傳效能。調查發現18-24歲的年輕人中只有32.5%願意在死後捐出器官,僅高於45-54歲和55-64歲這兩個群組。理論上思想較開放的年輕人居然不大願意捐贈器官,這點看似令人詫異,但只要我們看看政府的宣傳工作,便可知一切其來有自。衛生署的推廣工作,主要是在商場、醫院、政府大樓等地擺設攤位,以及派遣宣傳車,鼓勵人即場登記器官捐贈,宣傳影片亦不外乎由名人站在鏡頭前讀出呼籲句子。事實勝於雄辯,現行的宣傳根本未能說服年輕人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事實上,若政府要鼓勵年輕人,何不多在大學宣傳?此外,所謂善用社交媒體宣傳,也不應是在Facebook開個專頁,然後在裏面放些沉悶的照片便算了事;當局應參考分別由環境局和食環署設計的「大嘥鬼」和「清潔龍阿德」專頁,採用迎合新一代口味的推廣手法,使年輕人關注器官捐贈這個看似屬於年長者的議題。
「器官捐贈預設默許機制」的確是一個頗具爭議的制度,但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政府在這議題上有道德理據「擇善固執」,多做宣傳工作,說服群眾接受默許機制,而在事成之前,也應改變現行的宣傳手法,以吸引更多人登記成為器官捐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