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社論】辣招漏洞鉛水事件 盡皆官員懶政惹禍
特首梁振英在上周二(4月11日)公布堵塞「一約多伙」的印花稅辣招漏洞、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則在周三(4月12日)公布鉛水事件的調查報告,兩件事情表面上看似沒有什麼直接關連,但背後其實都涉及同一個深層次問題,就是不少香港政府官員的「懶政」思維,對各項攸關民生的份內工作視若無睹,結果鑄成大錯。香港社會要求變,公務員對自身使命的認知就必須改變。
在去年11月,梁振英親自率領時任財政司司長的曾俊華、時任發展局局長的陳茂波,以及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召開記者會,公布新一輪樓市調控辣招,將非首次置業的住宅物業交易印花稅率,劃一調高至15%,雖然這項措施曾被譽為歷來最「辣」,但是在實行過程中,卻出現一個奇怪現象,就是有一些「首次置業者」,竟可以同一份買賣契約購買多於一個單位,亦被視為首次置業,毋須繳付高達15%的懲罰性印花稅稅率,藉着制度漏洞變相逃稅,亦即是所謂的「一約多伙」問題。
據了解,不少地產商以至投資者在得悉此制度漏洞後,幾近肆無忌憚地鑽營這個空子,地產商公然地招攬這些一次過購入多個單位的「豪客」,讓他們優先選購最佳的單位、而投資者在新盤市場上的活動亦日益高調,這種「投資客重臨樓市」的觀感,令本來已經相當熾熱的樓市,有如火上加油。自去年11月,即新一波樓市辣招推出後計起,本港樓價指數累積升幅超過半成,正是最佳的佐證。但必須要問的是,政府對這個稅務漏洞,是懵然不知?還是詐作不知?若是懵然不知的話,就是官員的能力有問題,又或至少他們不比地產商、投資者聰明,即使有錯,亦是錯在對整件事後知後覺。若是詐作不知,就是官員「明知故犯」,未有做好自己應該盡善的份內責任,不但有錯,更是錯上加錯。
從目前的證據來看,涉事的官員應該並非懵然不知,而是對整件事詐作不知,因為原來早在2013年時,已有立法會議員提醒政府有此漏洞的存在。根據立法會的文件顯示,當時在《201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的討論過程中,已有議員表明:「在香港並無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如以單一份文書取得多於一個住宅單位,該文書中涵蓋的所有住宅物業均被視作涉及單一項交易,並根據有關住宅物業的總代價釐定適用的價值級別和稅率,按舊稅率徵收從價印花稅。」當時多位議員更強調,這項安排易被濫用,並會鼓吹投機活動,從而削弱措施的成效,與打擊投機活動的政策原意背道而馳。此外,市民可能會認為有關政策有利於有能力一次過購買多個物業的富豪。因此,在2013年時,多位立法會議員已經促請政府,考慮限制豁免範圍,規定就單一份文書而言,只有一個住宅物業可獲豁免。簡單來說,在2017年發生的「一約多伙」問題,其實在2013年時已經預視。只是當年政府的答覆,卻對預先堵塞漏洞多番推托,時而說以文書為基礎徵收印花稅,是《印花稅條例》的基本原則、時而又說議員的憂慮缺乏客觀基礎,堵塞漏洞會令情況變得複雜、更「警告」作出任何改動都可能對市場產生莫大的影響與訊息混亂。
一言以蔽之,就是即使政府官員知道制度存在漏洞,但只要一日未爆出大問題,就不願意花時間認真處理,甚至覺得提出警示的人,是杞人憂天、多此一舉。正正是因為政府官員的「懶政」,不肯在2013年時就馬上修正制度漏洞,任由這個稅收制度的缺失長期存在,才會被地產商、投資者利用,鬧出2017年的「一約多伙」問題,加劇樓價的升勢。自詡以房屋政策為施政「重中之重」的現屆政府,到底有沒有用心處理好房屋問題,已經不說自明。
除「一約多伙」的稅務漏洞外,周三公布的鉛水事件調查報告,更顯示出官員的「懶政」已近乎草菅人命的程度。在2015年7月,立法會議員黃碧雲公布,在公共屋邨啟晴邨抽取的食水樣本發現含鉛量超出世界衞生組織標準,其後有多條公共屋邨亦發現同樣的問題。在香港這個國際化的大都會,食水竟然含鉛本來已是貽笑大方、匪夷所思的醜事,但更令人「大開眼界」的,是對於這個直接影響數以萬計公屋居民日常生活以至健康的公共危機,政府官員的粗疏、冷漠,簡直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除了此前公眾已經知悉的,房屋署署長應耀康竟然以「驚讀錯佢個名」為由,拒絕公開涉事承建商的名稱,以至整個公共屋邨的水管接駁工程,原來可讓資格成疑的工人、以不合格的劣質含鉛焊料焊接,而房屋署的監管工作似有還無,任由分判商任意妄為。且立法會帳委會的報告更狠批,當局曾於2015年7月20日至8月7日舉行的7次跨部門會議,以跟進鉛水事件的處理,但這些重要的會議,竟然可以連正式會議記錄也沒有。此令公眾更加質疑,香港政府的房屋署,到底是為誰人服務?這些公職人員的「老闆」,到底是作為承建商的大型建築公司?是負責水喉接駁工程的分包商?還是香港市民?為何房屋署因監管公屋工程的工作嚴重失職,鑄成大錯後,這些受市民俸祿的公職人員仍可將這場鉛水危機當作等閒,以慵懶的態度看待後續的補救工作?無怪立法會帳委會狠批應耀康「難辭其咎」、「未克盡厥職」,因從鉛水事件來看,他根本是一個不適任的房屋署長,愧對受鉛水影響生活甚至健康的公屋居民、愧對每一位香港市民。
但是,鉛水事件只是房屋署多年來「懶政」的其中一個事例,自回歸以來,多任房屋署長的表現皆差強人意,例如在回歸初期任房屋署署長的苗學禮,在他眼皮底下竟發生大規模的公屋短樁醜聞,就算當時立法會以大比數通過不信任動議,但他仍然厚顏地堅拒辭職負責,其後更獲調任香港駐日內瓦的世貿常設代表,直至退休,如此又怎能彰顯官箴?
這裏有一個值得一提的現象,就是回歸後不少「出事」的官員,都是來自房屋領域,這很可能是因為房屋問題與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公眾與政府的房屋官員有較大的接觸面,才令官員的「懶政」問題更加容易曝光。一些未必與市民切身利益關係密切,特別是一些涉及專業領域的部門,官員「懶政」問題可能更難以揭露,但一旦出現差錯,後果可能極其嚴重。箇中的顯例,就是2012年國慶日發生、造成39人喪生的南丫海難。事件揭發海事處官員對船隻檢驗過程得過且過,肇事船隻未依圖則安裝水密門、沒有足夠的救生衣,仍可通過驗船檢查。雖然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最終被控瀆職罪成,在去年被判監16個月,法官更嚴斥他處處向業界讓步、長期有法不依,但再嚴峻的懲罰、再嚴厲的批判,也不能挽回因為他的「懶政」而無辜喪生的寶貴生命。
因此,教香港市民擔心的是,在多達16萬人的公務員體系之中,到底還有多少官員的「懶政」問題,仍然未被揭發,有多少公務員是盡忠職守、多少是敷衍塞責?特別是一些身居要職的公職人員若然工作慵懶、事事得過且過,到底會為這個社會埋下多少未爆的炸彈?若這些問題爆發,會不會比辣招漏洞、公屋短樁,甚至南丫海難更加嚴重,對經濟、社會、民生,甚至人命,會帶來多少的禍害?
當下,香港各種深層次結構問題正千頭萬緒,無論是住屋難題亟待解決、經濟發展過於單一,急需大力推動創新科技發展、社會貧富差距日益嚴重,要更大刀闊斧地改革稅制以至社會福利制度等,促進社會公平。凡此種種,都需要一批實幹、有為、對香港有承擔的公僕,為香港市民移除重重大山,若高官「懶政」竊據高位,不但是有負市民的託付,更恐成為香港要改革解難的重大障礙。
故香港要求變、要變得更好,關鍵是公務員不能再迴避問題,只求「安安分分」地將薪水袋袋平安,甚至為保住所謂的「民望」而打着一己的政治小算盤,一而再再而三地抗拒觸碰爭議議題、不敢觸動既得利益,必須思考在當前的社會形勢下,怎樣才是一個能夠呼應社會訴求、以至用前瞻的眼光開拓未來的稱職公務員。
而要促成這個改變,除了公務員本身要有認知上的轉變,同樣重要的是候任特首林鄭月娥,如何以領袖的高度帶領16萬公務員團隊打破因循陋習。鉛水事件期間,林鄭月娥曾以一句「官到無求膽自大」,指沒有官員需要就事件負責,或許這番說話,是受當時社會的撕裂、行政立法關係的對立,一時衝口而出的失言。今天的林鄭月娥已是候任特首,她應該更清醒地反思自己的這一番話,更要深思一支怎樣的公務員團隊,才能夠切合香港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