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唐英年撐維港「填少少海」 就算獲林鄭支持都未必得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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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董事局主席唐英年近日接受團結香港基金「政策·正察」Facebook專頁訪問,表示希望在西九文化區興建世界獨一無二的葡萄園,但承認本港發展藝術及其他用途的土地都不足夠,認為維港以內海域其實可填少許用作土地供應,「我自己認為維港以內,有一些地方是完全不影響任何事,是可以填少許的」。不過唐英年亦承認受限現有法例,在維港以內填海相當困難。
唐英年所指的法例限制,其實就是《保護海港條例》,這條回歸前訂立的法例相當簡短,但影響極度深遠,堪稱填海「緊箍咒」。受限於條例及法庭案例,政府並非完全不能在維港填海,但必須證明有「凌駕性」的公眾利益,並且沒有可行的替代方案才可以填。西九文化區要藉填海擴展,恐怕難度超高。

↓盤點各區填海計劃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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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海港條例》涵蓋甚廣 東至鯉魚門、西至青衣

九十年代中期回歸前夕,港府的中區填海計劃惹起民間關注,隨著國際金融中心(IFC)的工程展開,當時有批評指再繼續填下去,可能會「填平維港」,破壞香港人的天然珍貴資產。律師徐嘉慎、時任立法局議員陸恭蕙等人,於1995年成立保護海港協會。最終陸恭蕙於1996年在立法局以私人草案形式提出《保護海港條例》(《條例》),回歸前數日獲得通過。

《保護海港條例》指出:「海港須作為香港人的特別公有資產和天然財產而受到保護和保存,而為此目的,現設定一個不准許進行海港填海工程的推定。」所有公職人員和公共機構在行使任何歸屬他們的權力時,都須顧及上述原則。

由於九十年代中期,社會爭論的填海計劃,主調都是環繞中環、灣仔以北,即所謂「中央海港」範圍,所以《條例》最初只限制由西隧東端至紅磡北角一帶範圍的填海。不過在陸恭蕙進一步爭取之下,政府同意修訂條例,將條例涵蓋範圍由「中央海港」擴展至整個海港。即東至鯉魚門一帶,西至青衣島北岸,都是受條例規管的地點。最終修訂在1999年獲得立法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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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香港填海「禁區」。(土木工程拓展署圖片)

2004年終院裁定 填海須有「凌駕性公眾需要」

這條例對日後的影響極度深遠。因為在2000年代初期,特區政府試圖延續在中環、灣仔北部一帶填海,在中區建交通繞道,以及進一步拓展中環商業中心區,但惹起爭議。保護海港協會認為這違反《條例》,多次發起簽名行動、集會等,並以司法覆核與政府展攻防戰。

最後終審法院於2004年1月裁定,政府在維港填海要有「凌駕性的公眾需要」,計劃須合乎「有強大的迫切性」、「最低限度」、「無另一合理解決方法」等多項要求才行。所以政府仍有可能在維港填海,但被定下極為苛刻的條件,這大大限制了政府日後的填海行動,往後除中環灣仔繞道外,政府無法再啟動其他維港以內的較大型填海計劃。亦因如此,政府在2000年代後期的填海研究,以至去年的「土地大辯論」中,已基本上放棄在維港範圍內填海,而將焦點放在維港以外,以至中部水域(即現時的明日大嶼計劃)。

話分兩頭,促成《條例》的保護海港協會,背景亦惹來不少議論,有指協會牽頭人物之一徐嘉慎和商界關係密切。所以當時坊間有陰謀論指,有財團不想在港島北部進一步填海,遮蓋中環海濱物業的無敵海景,但有關傳言,實難以考證。

西九文化區亦受《保護海港條例》,發展受到一定限制。(西九文化區網頁)

西九文化區受官司波及 發展形式、規模受限

因應2004年終審法院的裁決,政府當時多個在相關地段進行、可能涉及填海的計劃,都受到巨大影響。其中西九文化區位於九龍半島西南端的填海地,正好座落在西隧入口附近,面積約40公頃,前稱「西九龍文娛藝術區」。

基於1999年的《保護海港條例》修訂,整個西九區域的海岸線都落入保護範圍之中,所以政府對於西九用地的發展都須小心翼翼,避免觸及填海的「禁忌」。例如城規會在早期的西九規劃中,一度建議設立兩個碼頭,但在2004年3月決定移除,因為建議涉及填海,可能違反《保護海港條例》。

受限於此,政府後來繼續推動西九文化區發展時,亦無法考慮進一步填海擴展範圍。政府在公眾諮詢徵集意見期間,也收過部分市民建議應興建碼頭、吊橋等設施,但基於涉及一定規模的填海,不能接納。

保護海港協會在2011年與海濱事務委員會及政府達成共識,同意就個別海濱長廊的計劃進行小型填海工程,協會認為海濱長廊規模不大,而且也屬公共用途。不過這些填海行動,規模和土地用途都有限,如果政府日後認為西九文化區空間不足,打算再行擴展,恐怕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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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維港很難「不影響任何事」

因此,《保護海港條例》原先的爭議核心,主要集中在中央海港一帶,只是政策發展下來,維港兩岸不少區域都受到填海限制,難以再進一步填海擴展。除了西九文化區外,其他計劃如前啟德停機坪及跑道,都或多或少受到影響。

唐英年在訪問中提到,「有一些地方是完全不影響任何事」,可以考慮填海,但在《保護海港條例》的限制下,要實現其實很難,政府要闖關亦難以避免法律挑戰,每陷入司法覆核訴訟,又會變成曠日持久的法庭攻防。在今時今日,就連填維港以外都飽受爭議,再重新討論維港填海發展其他用途,莫說政府不敢,就算政府敢提出,最後也很大機會觸礁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