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分析】聖保祿中學報警趕學生有幾離譜? 教育局指引咁講…
聖保祿中學近日有老師不准「last day(最後上課日)」的中六學生在校內用手機拍照,並報警驅趕在校門的學生,引起爭議。學生聲稱她們只是想拍照留念;校方則聲稱老師是「擔心學生安全」,學校亦「規定學生不能在校園内任意使用手機及相機」,雙方各執一詞。其後,又有署名「現屆中六學生」的電郵引述教育局指引,指校方只應在個別緊急情況才報警,質疑報警的老師違反指引。
翻查學生所指的教育局《學校行政手冊》,學校理應即時報警的行為,僅環繞一些嚴重影響學生安全的事件,或是嚴重的犯罪行為。但學校在實務操作上,往往「走樣變型」,這類問題亦曾引發軒然大波,爆出應報警卻不報警、沒多大需要報警卻小題大造的荒謬現象。
何時「報警」難界定 基真小學墮樓事件曾惹爭議
學校在甚麼情況下應報警,過往爆發過不少爭議。最受關注的一次,要數到2013年12月,當時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學一名10歲小五女生在校內墮樓,校方未有即時報警,只召聖約翰救傷隊到場,女童最後傷重死亡,校方被指延誤救援。事件揭露當時的《學校行政手冊》存在漏洞,僅要求學校發生嚴重意外時,「確保受傷學生獲教師照顧,包括陪同上救護車送醫院急救」,沒有明確提及要「報警」還是「致電999」,造成灰色地帶。甚至有學校在自家危機指引中,明確要求老師「勿打999」。
當時有分析指,遇事竟「勿打999」的指引,應是部分學校未能與時並進的產物。因為過往警察無線電通訊系統採用模擬制式,警方緊急通訊很容易被外間(例如突發新聞記者)截聽,打999在召警求助的同時也等於召傳媒到場,令「家醜」外揚,但自從2004年起,警方通訊已開始數碼化,警察台再無法截聽,但部分學校卻未必了解這個變化。總之經此一役,教育局更新《手冊》指引,進一步列明發生嚴重意外時,加入應「立即致電999」的字眼。
《手冊》訂明遇嚴重事故應報警 留校拍照很危險?
而根據2018/2019學年最新版本的《手冊》,提到學校應「立即報警」或是「致電999」的情況,包括發生嚴重/危及生命的意外、氣體洩漏、炸彈警報、嚴重的犯罪事件如販毒等。但實際上,報警與否涉及教職員的臨場判斷,例如聖保祿校方今次便是以「學生安全」為由,為召警趕學生的行徑辯護,但學生當時在校外拍照是否構成影響學校的安全風險,要嚴重得召警求助,從近日社會輿論的反應來看,相信不說自明。
至於事件中另一個爭議點,是畢業生在學校範圍內用手機拍照,是否算犯校規?其實校方是否准許學生在校內使用手機,教育局過往亦提供過答案。2014年4月,時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向時任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查詢規管校內使用手機的問題,當時吳克儉的總體回應,是教育局並無相關針對性的指引,但只要過程合法、合理,都會尊重校方決定,而家長把子女送進學校時,亦等同把管教子女的權力授予校長及教師。
指引同時要求 校方執行紀律須「避免專制」
換言之,校方限制學生在校內拍照,在相關指引上是「揸正嚟做」。不過,有關討論不能停留在這個層面,因為在《手冊》中,教育局亦有要求學校處理學生紀律時,要盡可能照顧學生的感受。
指引提到,學校處理學生紀律的一般原則,應是「體現照顧、關懷、互相支持和互相尊重」,而「在可能範圍內,學校應盡量採用民主而非專制的方法維持紀律」。校規的意義是「培養學生自律」,而學校人員在維持紀律的同時,亦應「顧及學生的自尊」。
在今次事件,涉事的學生已是中六級,她們在學校度過六年青春歲月,考完DSE便相各奔前程,校內的一點一滴,都可能成為她們人生的獨特回憶,用手機拍下校園環境、和師長同學逐一合照,顯然是人之常情。校方用強制形式,限制學生的拍攝時間和範圍,到底是否能夠體現「照顧、關懷」的精神?當學生無法在校內拍照而被迫出校門外,報警趕人又是否合乎情理,做到「互相支持和互相尊重」?就如現時不少中學,校規都不允許學生於平日使用手機或相機,但對於應屆畢業生在陸運會或是最後一個上課日的行為,都會予以一定程度通融。
畢業生Last Day留校拍照何錯之有?
所以,校規和指引終究只是冷冰冰的條文,就算法律也不外乎人情,學校也不是一所監獄。任何學校強制介入學生行為時,除考慮是否合乎規則和政策指引,更加需要從「人」的角度出發,思考清楚學生的動機。
觀乎事件由上周五曝光至今,主流輿論都鮮有批評學生犯校規;而當日警員到場後,亦只是進行調解,友善地叫學生盡快拍照後離開,未有執行強制措施;另根據知情學生的說法,當日校長離開學校時,不但未有反對學生拍照舉動,更鼓勵學生「DSE加油」。那到底涉事教職員召警趕學生是否合乎情理、畢業生在Last Day留校拍照何錯之有,社會早有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