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 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就煽動罪成提出上訴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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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註冊公司,於2022年否認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受審。法官郭偉健早前裁定他們罪成,判鍾囚21個月;並因應林的健康情況欠佳及曾還押313天,判處他一個可即時獲釋的刑期。林紹桐昨(22日)就定罪提出上訴,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5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裁定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
法官郭偉健在判詞中稱,認為《立場》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其媒體路線為支持及促進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期間更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因而裁定三名被告均罪成。
郭官後來在判刑時,又批評3名被告非真正的執行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站在抗爭者的一方,與政府抗衡,唯一合適刑罰的刑罰是即時監禁。在考慮到林的腎病病情後,郭官認為再次進入監獄會危害其生命,決定判處他一個可即時獲釋的刑期;另鍾沛權則判囚21個月,立場的註冊公司罰款5千元。
案件編號:CACC22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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