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外交部批西方抹黑:新聞自由不能成違法「擋箭牌」

撰文:文維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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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及歐盟均批評《立場新聞》案的裁決打擊本港新聞自由,外交部發言人林劍指,中方對個別國家和機構藉香港特區的司法案件,惡意抹黑香港、干涉中國內政,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基本原則,新聞自由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擋箭牌」。

特區政府亦指,案件裁決後美英和歐盟官員、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和部分外國媒體作出不符事實及純為政治目的之言論,是偽善、雙標,對此表示強烈不滿,譴責他們偏頗和歪曲事實。

外交部發言人林劍新聞自由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擋箭牌」(中國外交部)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註冊公司,被指透過媒體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周四(29日)遭區域法院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9月26日判刑。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在社交平台帖文,指定罪是對新聞自由的直接攻擊、英國印太部長衛倩婷指,鍾沛權及林紹桐是因為盡職盡責而被定罪,敦促香港當局結束對記者的政治檢控,維護新聞和出版自由、歐盟指定罪反映《基本法》保障的新聞自由空間縮窄,進一步抑制多元化的思想交流和資訊自由流動。

外交部:對惡意抹黑香港表示強烈不滿

外交部發言人林劍今日(30日)回應指,中方對個別國家和機構藉香港特區的司法案件,惡意抹黑香港、干涉中國內政,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前)與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後)(資料圖片)

他指出,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包括新聞自由在內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始終得到充分保障,這一事實不容詆毀。與此同時,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基本原則,新聞自由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擋箭牌。中央堅定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敦促有關國家和機構恪守國際法原則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特區法治,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批美西方政客屢次把「新聞自由」作為政治工具(資料圖片)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美西方政客罔顧是非曲直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也指,美西方政客罔顧是非曲直,對香港法院依法判決《立場新聞》案說三道四,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並批評美西方政客在所謂「新聞自由」問題上持雙重標準,屢把「新聞自由」作為政治工具,為反中亂港組織巧言開脫,肆意抹黑香港特區司法治和司法公正,鼓吹所謂「寒蟬效應」,完全是顛倒黑白、混淆視聽。

特區政府譴責美英和歐盟官員、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和部分外國媒體,指他們在立場新聞案裁決後作出不符事實及純為政治目的之言論。(資料圖片/林若勤攝)

特區政府斥詆毀香港新聞自由

特區政府發言人稱,香港新聞、言論、出版等自由,均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等保障,而《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發言人強調,有有關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有義務遵守所有法律。政府發言人稱,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及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又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傳媒在發布言論、資訊和文章時,必須遵守及執行「特別責任和義務」,包括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

發言人稱,市民包括新聞工作者、評論員和專欄作家,一如既往依法享有和行使新聞和言論自由,毋須擔心會誤墮法網,「亦不要誤信外部勢力的危言聳聽」。又稱美西方過往不少執法行動,指這些地區對《立場新聞》案的言論是雙重標準。

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強烈要求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外國媒體等,立即停止惡意攻擊,詆毀香港新聞自由的抹黑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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