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何桂藍指預算案藏公共財政黑洞 任記者時已覺應投反對票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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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今(19日)下午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被告何桂藍繼續作供時稱,她在擔任記者工作時,已認為財政預算案應被否決,因為議員審議預算案有很多限制,又不能審議部份項目,例如有個名為「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惟議員不能討論涉及的工程;另有一個於2016年定下的「未來基金」,指明10年內不能動用,但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卻在2020年動用基金,包括用來注資國泰。何形容這有如「公共財政黑洞」,若她是議員,即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只要「黑洞」仍然存在,基於整個公共財政審核制度,她都會投反對票。

此外,歌手黃耀明繼上周曾到衝擊立法會案旁聽,今午又到法庭旁聽初選案,並一直至聆訊完畢。何桂藍在散庭後向黃耀明說:「唔好再嚟,好緊張呀。」

歌手黃耀明今日有到法庭旁聽初選案。(資料圖片)

新東首次協調會上並不多人發言

何桂藍下午作供時講述新東初選協調會議的情況,她指第一次協調會時約有20至30人出席,會議歷時約兩小時,當時「無乜人出聲」,主要政黨的參選人都沒有出席,他們的代表亦無甚發言。在討論舉行公民投票或民調時,何說「全世界都望住我同劉頴匡。」她解釋因當時的輿論認為,素人都不接受初選,因此各人觀望她與劉的看法。她指劉當時好斬釘截鐵地說要初選,而她曾「補刀」。當時各人輪流發言後,便決定辦初選。

否決預算案字眼在第二次會議才討論

何又指,協調會議上曾討論是否要有共同綱領,她的印象是把會議的協議夾附在初選提名表格,她認為該文件會公開,亦滿意這做法。就區諾軒早前作供時,在第二次新東協調會議上討論否決權的用字,是「會運用」或「積極運用」,趙家賢則指該討論是在第一次協調會議。何稱這是第二次會議時才討論的議題。

當記者時已認為應否決預算案

何的律師問她2020年4月時對否決預算案的看法,何說她在任職記者時,曾採訪立法會的新聞,當時已認為應否決預算案,並謂:「問題唔係乜嘢實數...點計出嚟,年年都差唔多。」

何桂藍稱她在任職記者時已覺得應否決預算案。(資料圖片)

議員無權改變預算案的開支方向

她又解釋,立法會議員只能要求預算案中減少撥款,不能要求增加撥款,亦不能要求新增項目,也不能改變財政預算案開支的方向。因此,議員無法在預算案中,為香港醫療系統爭取分毫。

指預算案內有公共財政黑洞

此外,何稱她在2017年報道橫洲事件時,才知悉預算案有一項「基本工程儲備基金」,議員審議預算案時不能討論涉及的工程。政府往往把不受歡迎的工程,和其他不受爭議的工程捆綁,置於該基金項目之下,迫立法會接受。何形容此是「公共財政黑洞」。

何桂藍指,政府原本表明10年內不能動用《未來基金》,但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2020年卻動用基金,包括注資國泰。(資料圖片)

只要黑洞存在便會反對預算案

她又指,無論有否「35+」,若自己成為立法會議員,只要在預算案中有無法審核的項目 ,認為否決才是履行議員的責任,即使政府落實五大訴求,只要此「黑洞」仍然存在,她都會反對預算案。

法官陳慶偉問,若政府於涉案時沿用一貫做法,而她是議員,會否否決預算案,何略帶激動地說,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近年動用「未來基金」,該基金於2016年成立時,政府表明它在10年內不能動用。陳官著何不用叫喊,指此舉不會令她的說話更有說服力。

強調為整個公共財政審核制度而提出反對

何又指,政府當年表明該基金在10年內不能動用,若動用基金,須獲得立法會批准。惟陳茂波於2020年動用基金,包括注資國泰。法官李運騰總結其說法,指她會因財政預算案部份項目,而非「35+」投反對票。何澄清:「係成個公共財政審核制度。」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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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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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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