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何桂藍強調並無怨恨中國 見清華同學一入學都想走覺可悲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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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今(18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有「立場姐姐」之稱的何桂藍開始作供,她提及曾在北京清華大學讀書4年,觀察到在國內頂尖大學讀書的同學,都是一考進後便想著要出國,覺得很可悲,又強調她對中國及中國政府並無怨恨,但了解社會上有不公義的事,對仍然抗爭的人有一份關懷。及至她回港當了記者,認為要梳理政治上的爭拗很重要,並已打算做至坐監。

何又認為,戴耀廷的言論不但並不激進,更屬溫和,且戴在2014年後,已開始被激進派攻擊,甚至唾棄,支持他的只是中年和反暴力的人。

被告何桂藍稱,她當記者時已準備做到坐監。

對中國政治的認識來自微博

何桂藍作供時透露,她2008至2012年在北京清華大學讀書,主修外國語文及文學系。她稱因清大想收港澳台學生,會降低要求,並有獎學金。當時亦要修讀「毛鄧三」,即鄧小平及三個代表等政治課程,但她否認因而對中國政治制度有理解,因同學們都可「出貓」過關。何又稱,她對中國政治的認識,主要來自微博,而她在北京時,亦是中國公民社會發展最蓬勃的時候。

見最優秀的一群都想著走覺可悲

何又稱,她對內地並無不滿,惟她在清大讀書時,留意到身邊的同學,有八至九成都是一入學便準備將來去美國升學,她當時想,當時已在中國最好的大學讀書,為何最優秀的一群都想著要走,覺得很可悲。她亦察覺在微博及北京民間所見到的是另一回事。何強調她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都並無怨恨,但她了解到上面有很多不公義的情況,所以對仍然抗爭的人有一份關懷。

在歐期間知中領館的人會找人食飯

何又稱她於2018至2020年曾於丹麥及荷蘭讀政治傳播的碩士課程,因為疫情,2020年3月回港修畢課程。她在歐洲時沒有與外國政府有聯繫,反而中國領使館當「friend搭friend」找人食飯,但她沒有去過。

曾在BBC香港分社工作

何稱她在2012在清華讀完書後回港,曾在《主場新聞》任職記者,至2014年主場結業,她在網站「破折號」工作數月,之後與主場的「舊班底」加入「立場新聞」,直至2017年離職,但仍以「 freelance(自由工作者)」 形式替立場撰文。她於2017至2018年間,曾於《BBC》香港分部工作。

已打算做記者做到坐監

何又稱工作兩年後,已經覺得難以在香港長期任記者,但2019年前未想過轉行 ,認為梳理政治上的爭拗非常重要,並打算:「做到坐(監)為止。」

何桂藍認為,戴耀廷的言論並不激進,但又認為他在facebook的一些發言「好黐線」。(資料圖片)

形容戴耀廷言論好黐線

何桂藍又稱,認為戴耀廷的言論並不激進,反而是太溫和,又指2014年後戴被激進派攻擊,甚至唾棄。支持戴的都是網台「D100」的聽眾,即中年、反對暴力、投入社區的人。她指戴於2014至2019年多番在Facebook發表其「創見」,何形容部份「好黐線」,如戴於2016年提出立法會過半,在社會氣氛非常低迷時,又豪言找400人出選區議會每一個選區,她亦曾訪問當時打算出選的人,認為他們並不激進。當時主流政治討論偏向激進化,戴倡導的對年輕人並不吸引。

攬炒是精神明知好大代價

何又指,自社會運動開始,各人對「攬炒」的定義不同。「攬炒」起初是指把政府、警隊的不公義行為告知國際,令中國不能維持香港一切正常的「假象」。她認為「攬炒」並非目的,而是一個精神,明知會有好大代價,仍要「攬炒自己」,堅持做應該做的事。北京和香港政權失去對市民控制,亦失去對香港事態發展的控制。她又指,在反抗的同時,亦會建立某些事,該些事最終會削弱政權的權力。

指駱惠寧早已透露不會讓民主派立會過半

何的律師提及2020年3月一篇訪問譚耀宗的文章。何形容看到該訪問時覺得「好爆」,但當時是第一次有人表態,若民主派在立法會取得過半,政府便會DQ。何又稱,駱惠寧(時任中聯辦主任)在同年2月,已表明不會容許民主派取得立法會過半,但沒透露會用什麼手段。

何桂藍指2020年初,中聯辦主席駱惠寧已表示不會令民主派取得立會過半,但未透露會用甚麼手段。(資料圖片)

立會過半與否決預算案是兩個議題

她續指,2019年民主派在區議會選舉大勝後,各人思量民主派是否可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在2020年1、2月間,沒有人提及否決預算案。當時的爭論,是民主派立會過半後,或是待特首選委會選舉取得過半後,才有所行動。

2020年初並無太多討論過半後的行動

惟法官李運騰指,戴耀廷當時已發表文章,講及否決預算案。何回應指,戴非多人跟從的意見領袖,強調立會過半,和是否否決預算案是兩個議題,2020年初沒有討論太多立會過半後的行動。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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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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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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