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彭卓棋稱有讀國安法條文 但不明內容 以為刪政綱已安全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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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續審,被告彭卓棋今早(28日)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作供,他稱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雖曾閱讀法例條文,但不明白箇中內容,但之後放棄原有政綱,並在「空洞的情況」下參選,認為已好安全,不會違法。彭又承認,他和其團隊初選期間的言論並非正確,但他的選舉策略是要「鬥黃」,並說:「呢個係我哋策略錯誤,同埋我哋自傲嘅代價,所以我今日喺度。」

國安法後有叫民動移除政綱

彭卓棋今指,國安法實施後,他的團隊決定把宣傳單張撕爛一半,只留下相片的部份,並在街上派發這些已撕爛的單張,另通知民主動力將其政綱移除。及後,彭又重製新傳單,但未有告知選民其立場有變。他在庭上解釋:「我以為已經足夠喇。」

被告彭卓棋稱有讀過國安法條文,但不明白箇中內容。(資料圖片)

指葉劉也曾說初選不違法

法官李運騰問,彭稱已放棄政綱,仍想以新傳單獲取選民支持?彭指,雖然他已無政綱,但當時仍想做立法會議員,所以沒有想過退選。彭又指,他當時不知道「咩叫犯法,咩叫唔犯法」,只能確保自己不違法,又提到葉劉淑儀曾稱初選不違法,彭說:「或者我嗰刻真係認為自己好安全。」

放棄政綱空洞情況下參選

法官陳仲衡問,彭曾否看過國安法條文?彭稱有,惟他並不明白。李官質疑,彭不明白法例,但又覺得安全?彭回答,因他已放棄政綱,是在「空洞的情況」下參選,所以自覺安全。

認為已盡力做到最好

彭的代表大律師盧敏儀指,法官曾在庭上提及彭可採取其他方式避免違法。陳慶偉即澄清他們沒有告訴彭如何違法,只是說有其他方法通知大眾其政綱有變,問彭是否已盡其所能。彭表示:「我認為真係做到最好㗎啦。」李運騰提醒辯方,國安法沒有「應盡努力(due dilligence)」這項辯護理據,但這部份的證供,或會指向彭是否與顛覆國家的意圖切割(annex)。

南區區議員彭卓棋參選港島區初選文宣。(彭卓棋fb)
彭卓棋認參選時「鬥黃」是其競選策略。(彭卓棋 Michael Pang facebook圖片)

用選舉語言認為對選情有利

此外,彭指港島區其中一個協調共識,參選團隊不得多於三人,但他沒有跟從,因為正式選舉也沒有這種限制,彭說:「跟返我哋個心去做先啱。」陳仲衡問,彭是否同意其團隊成員在初選論壇上的言論?彭指,他當時只考慮使用選舉用語會否對其選情有利,承認他和團隊未想到真確性問題。

鬥黃是選舉策略

陳慶偉遂問彭與團隊是否串謀發表虛假言論,彭說他們當時並非想欺騙選民。陳慶偉澄清不是指欺騙,而是指彭及其團隊作虛假言論。彭說:「如果係咁樣嘅話……係囉。」陳仲衡問彭是否刻意「扮黃」。彭回應稱認為當時「黃唔黃冇一個定義」,但承認有「鬥黃」,強調只是選舉策略。

今日在庭是自傲的代價

另陳仲衡提到,彭的政綱表明只否決不公義的議案,但又同時形容政府不公義。彭解釋,無論35+與否,一個立法會議員都不應違反公義,或支持不公義的方案,至於形容政府不公義只是誇張的選舉修飾。李運騰追問,公義是否包含說真話?彭承認:「依家睇返,呢個係我哋(選舉)策略錯誤,同埋我哋自傲嘅代價,所以我今日喺度。」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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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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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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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