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彭卓棋認為爭最黃一群選票 政綱用攬炒等激進選舉語言
民主派初選案今(27日)續審,彭卓棋續作供,提到他對否決預算案的理解一直都是「可用可不用」,又指他早期曾打算在其宣傳單張列出自己過往功績和創業經歷,但逐漸感受到在當時的社會氣氛底下,無人會理會其功績,為了爭取「最黃一群」的選票,故在其政綱中使用了較激進的選舉語言,包括攬炒,他承認用了「今日睇翻唔係好好」的選舉策略,導致最終大敗。
指戴曾稱否決權可用可不用
彭稱他在首次港島區協調會議中,戴耀廷提及可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否決預算案,司馬文即表示反對,戴遂回應指否決權可用可不用,彭解釋:「即係政府做得唔好,就用喇;政府做得好呢,就唔洗用喇。」
被捕後才知攬炒十部曲是戴耀廷提出
彭又曾在一份草稿單張中,細列「攬炒十部曲」時間表,並註明是轉載自戴在《蘋果日報》發佈的文章。彭指,該單張為其自我簡介,約在5月初由一位兼職同事設計,彭說:「呢個就係我第一次睇到(攬炒十部曲)呢幾隻字嘅來源。」惟沒有深究單張細節,當時仍未知道這個概念由誰提出,直至2021年1月被捕後,警方向他出示《蘋果》的文章,他才知道「攬炒十部曲」是由戴提出。
曾叫同事刪去攬炒部份
彭形容看到該單張時的感覺時說:「一䁽到攬炒十部曲,我覺得:關我咩事呢?」但他無過問負責設計的兼職同事,只要求刪去這部份。法官李運騰質疑,彭要求修改單張內容前,是否需通知他的參選團隊?彭說沒有,因為該單張「好早期已經foul咗」,最終版本已刪除「攬炒十部曲」的部份。
被捕後才理解無差別的意思
彭承認,該最終版本有提「否決預算案」,但他對「否決預算案」的理解,是協調會議上戴指的「可用可不用」,又指其政綱內容中,提及運用否決權要視乎議案是否符合公義,與「35+」沒有關係。他表示:「因為作為一個立法會議員,應該秉行公義行事,乜嘢立場都唔緊要。」至於「無差別」否決預算案,彭稱他是被捕後才理解箇中意思。
認為列出過往服務無人會理
法官李運騰留意到,彭的參選政綱表明:「35+是選舉主軸,議會攬炒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這是沒有妥協的空間。」彭解釋,他在選舉前期曾打算在宣傳單張列出其創業及服務社區的內容,但他說:「慢慢感受到社會氣氛,係冇人理嘅。」他亦意會到他忽略了初選的目標群眾是「最黃嘅一群」,所以他在單張上使用了許多激進的選舉語言,承認:「用咗一個今日睇翻唔係好好嘅選舉策略。」
重組警隊等字眼只是選舉語言
彭補充說,他的政綱亦有提到其初心——即重振香港品牌、推行19年免費教育和英語教育等,都是他「真誠相信真心去做」;至於「從一而終的抗爭派」和「重組警隊」這兩點,則只是選舉語言。法官陳慶偉問,彭有否想過要兌現政綱的承諾?彭形容,這些選舉語言只是「賣點」,僅用以修飾政綱,這個選舉策略導致他最終大敗。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