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自辯|否認涉初選 未談國際線 李宇軒被捕始知李是何許人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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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黎智英第七天自辯。黎繼續反駁從犯證人陳梓華的供詞,包括他沒有叫「攬炒巴」劉祖廸參選立法會,亦沒有與陳、劉及李宇軒等談國際線事,更稱在李宇軒被捕後才得知此人,黎更否認涉及初選。法官即指《蘋果日報》當時有很多初選的報道,並有份辦論壇。黎回應稱他只知有初選進行,但沒有為意參選者的事。

黎智英指陳梓華供稱與他談國際線的證供屬虛構。(路透社)

並非預期劉會領導勇武派

黎智英今早先延續昨日的話題,提到他想透過「攬炒巴」劉祖迪的影響力,令勇武派組成領導團隊,期望勇武派受到組織後,便會減少使用暴力,但黎稱,他不是預期劉領導勇武派。

否認曾叫劉參加立法會選舉

對於從犯證人陳梓華指黎在台北會面中,要求劉參加來屆立法會選舉。黎否認說法,並指劉居於倫敦,劉並透露他在當地從事和梁振英一樣的工作,即測量師。

否認曾與李宇軒及劉等通電話

黎續指,和劉祖廸、陳梓華在其台北陽明山的別墅見面後,劉先行離開,後來何俊仁等人到達,眾人繼續閒談。就陳供稱,他與劉祖廸在酒店跟李宇軒作視像會議後,曾再致電黎智英,並指黎認為李宇軒及劉祖廸應該打國際線,黎否認曾接過該電話。

黎智英指劉祖廸稱在倫敦居住,又自稱從事梁振英一樣的工作,即測量師。(路透社)
黎智英稱認為陳梓華有份舉辦及協調初選。(資料圖片)

黎稱不關注亦沒涉及初選

此外,陳於2020年2月向黎傳送訊息,列出陳不同意參與初選的「眾志聯盟」名單,包括朱凱廸、何桂藍、黃之鋒、張崑陽、羅冠聰及岑敖暉,指這7人不想被初選約束。黎稱他不關注初選,也沒有涉及初選。他沒有和陳梓華談及初選,認為陳或認為他關心此事,故向他傳送此訊息。

被官追問稱知當時正進行初選

法官李運騰指《蘋果日報》當時有很多初選的報道,亦有份協辦選舉論壇,黎解釋當時知道正在進行初選,只是沒有為意初選參選人所做何事。就他在訊息中回覆陳:「We’ve to work on them」(我們需處理他們),黎庭上指「他們」,是指民主派。

黎智英否認涉及初選,亦不關注,只知道有初選進行。(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認為陳有份涉及初選

對於陳提出名單上的人,黎稱只認識黃之鋒和張崑陽,亦認識羅冠聰和岑敖暉,但不相熟,與羅及岑見面時會打招呼,至於何桂藍和朱凱迪,黎則不認識。黎重申他在2020年初沒有遊說他人參加「初選」,但認為陳有份涉及「初選」。

強調從沒與陳談及國際線

黎續透露,陳梓華曾經向黎的助手Mark Simon投訴,他未能開設銀行戶口。黎遂把其空殼公司「LACOCK」給予陳,因該公司已開設銀行戶口。至於公司戶口內的8萬元,黎指陳需要償還。就陳指,黎給予該空殼公司作為陳參選國際線的報酬。黎否認說法,並強調他從沒有和陳談及國際線,就陳聲稱把國際線的情況告知黎,包括透露李宇軒和劉祖迪參與美國線,黎指陳虛構證供。

黎又指至李宇軒在內地水域被捕,他才從新聞得知李此人。

黎智英稱,至李宇軒在內地水域被捕,才知他是誰。(影片截圖)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案件由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和李素蘭審理。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黎智英就《蘋果日報》運作的說法

黎智英案控方案情撮要

1. 控方開案陳詞撮要

2. 蘋果日報高層證供

3. 李宇軒與陳梓華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