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吳智鴻自小曾被評為資優生 律師強調非專業恐怖分子
反對派組織與「屠龍小隊」合謀殺警及放炸彈案,被指是案中策劃者的吳智鴻,早前已承認串謀爆炸及管有槍械等兩罪,原定於今早(30日)在高等法院求情,庭上透露辯方早前呈上書面求情包括吳小學的相關文件,辯方指想證吳自幼品學兼優,又指犯案與其本性不符,法官張慧玲著辯方要篩選內容,律師稱稍後會再呈資料,張官稱會把吳的判刑押後至與同案其他被告一併處理。
辯方為吳準備的書面求情提到,吳小時候曾被定為資優兒童,升中後成績退步,後來更患上抑鬱症。他在2019年嘗試自己克服病情沒再覆診,又遇上社會事件感到沮喪,從而犯上本案。其律師強調吳並非專業的恐怖分子。
被告吳智鴻,28歲,身型高大,他今穿黑西裝,紮著小馬尾並有戴眼鏡,他在庭上有向家人揮手微笑。
吳早前已承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及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等兩罪。案情指他計劃於2019年12月8日,民陣舉行國際人權日大遊行期間,使用槍和兩個分別含2及8公斤炸藥的炸彈,置於軒尼詩道,並由屠龍小隊引警方到附近地方時引爆炸彈;他被捕時亦發現管有槍械。
呈上小學資料證吳自幼品學兼優
辯方律師求稱已向法庭呈入書面求情,張官指辯方的求情內容應該要有所篩選。辯方回應指,呈上小學相關文件,是為顯示吳自幼品學兼優,犯案與其本性不符,又稱之後會再呈上新文件。
無名小隊另有兩隊員有罪
吳在案中被指是激進組織旗一無名小隊的隊長,他認罪後並無轉作控方證人,被指與他同隊的成員賴振邦,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成,下周一求情,與吳同一小隊的成員彭軍壕,早前亦承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彭有轉作污點證人。
求情稱不應把吳定性為專業恐怖分子
辯方的書面陳詞指,吳自小被評為資優生,初中成績退步患上抑鬱症。2019年嘗試自行克服病情而沒再覆診。他因關心社會事件現感到沮喪,令症狀加劇,繼而走入歧途,並犯上本案,但。現已從新就醫,病情受控。律師指案發只維持數月,認為不應把吳定性為「專業恐怖分子」,又指吳在還柙後已反省,他認罪應可獲四分一的刑期扣減。
案件編號:HCCC 16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