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助民間參與重建 規劃師用專業技術冀迫城規回應民意
半世紀前,由一眾紳士牽頭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以非牟利團體身份用優惠地價在石峽尾興建廉租屋大坑西新邨,地契寫明要租給低收入人士。半個世紀後,董事變了地產商申請重建,房屋將會出售,這與希望繼續租房屋的居民意願大相徑庭。城規會即使收到九成意見反對方案,重建計劃還是在6月獲批准了,只指明要安置好居民。
有規劃師看不過眼,協助居民入紙修訂大綱圖,將民間聲音帶入常被財團及政府壟斷的城規會體制:限定重建後八成半為資助出租單位、商店由非連鎖店經營,這是香港規劃歷史上未見過的修訂申請。然而,民間規劃,談何容易?
當年優惠地價建邨 重建資助房屋不再
近60年樓齡的大坑西新邨(俗稱大坑西)是香港最後一條私人廉租屋邨,當年獲優惠地價批地及低息貸款,由志願團體「平民屋宇有限公司」(下稱「平民屋宇」)興建,地契規定興建最少1600個單位給低收入人士出租。平民屋宇首批董事全是城中富豪或名人,如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父親李福樹等10人;董事名單現有李國寶、恒地主席李兆基等。
大坑西重建多年來只聞樓梯響,2014年一度傳出李兆基欲捐出地皮,直至本年3月平民屋宇提交城規會的方案中,寫了將會有6座27至41層大廈分兩期重建,安置方案包括現金補償、購買資助房屋單位,以及租住部分單位到2024/25年。但是,2024/25年後租住的居民是否要走呢?方案沒寫。
平民屋宇的重建申請收到1594份意見,當中1484份均反對申請,主要不滿安置方案。不過,重建計劃仍獲城規會有條件通過,只在「指引性質的條款」(advisory clause)列明:申請人(平民屋宇)與住戶在安置問題達成協議前,不得修改地契。
安置問題只放指引條款 無法定效力
規劃師林芷筠認為,將安置問題放在指引條款,是個「無力的要求」,沒法定效力:「沒一定要求,部門會說:『有說最好喇,參考下喇』,最後沒有都不能迫。」
如此,重建後有沒有出租單位,最後的把關便去了修改地契的過程,亦即地政署。她說,那卻是個不公開的過程,不肯定地政署能做到什麼:「大坑西重建,沒寫明房屋類型,因為那是政策性的議題,運房局當時沒出聲,大概因為不想『攬上身』吧。」
當區區議員譚國僑指,平民屋宇在重建方案提交上城規會前,沒正式跟居民對話過。居民大多希望政府介入重建,在重建政策下得到安置住下去。據2011年人口調查,大坑西三成居民為65歲以上長者,是全港平均數的一倍。大坑西居民權益關注組發言人歐陽潔珍指,過去居民一直沒資格申請公屋,因大坑西已是私營「公屋」,連居屋也不能申請,而邨內不少是年老居民:「如果拿了積蓄買樓,又怎會有錢吃飯呢?」故居民希望重建後以資助模式續租。
民間規劃師義撰技術文件 迫政府回應
林芷筠任職於私人公司,深明城規會體制忽視民意:「我日常工作要應對客人,大約七成是私人發展商或業主,三成是政府部門。目標都是完成一項研究,或是令一項申請通過,過程中,回應公眾及周邊社區的意見並非重點,因為制度沒要求這樣做。」
她在6月開始跟居民共議要是安置方案獲批應如何對策:「示威遊行,只會得到一兩日的關注。」她指出,雖然居民的聲音從不在體制內被反映,但體制仍容許公眾以(城規會條例)12A入紙(修訂大綱圖)迫他們回應。」於是,她發揮自己的專業協助居民將意願寫一份技術性文件出來。
七八月期間,林芷筠在跟深水埗社區發展關注組合作做了一份問卷調查,在深水埗街頭訪問了400多位市民,當中約八成是原區居民,但調查對象不只限於大坑西居民,是因為需要更多廉租屋是整個社會的聲音。
問卷調查出來後,林芷筠更看到平民屋宇「沒跟街坊傾過」:「例如方案會建老人中心,但街坊想要的卻是老人院,不只是玩樂的設施。」
城規會一般而言只審批土地用途,「沒角色要監察房屋類型」,而林芷筠看到居民的意願更包括希望將來有小店,而非連鎖式商店,她也有懷疑過:「寫到那麼specific,行嗎?」但又覺得,不如讓政府回應:「要部門答,為何『唔work』,總不能每次說沒有先例就拒絕。希望可以藉他們的回應突出政府的思維。」
望八成半公屋價出租 小店經營舖位
林芷筠認為,民間規劃就是為一個團體的意願整合,求同存異:「當政府或私人業主的項目大多以成本效益、省時、簡化程序的原則去做,民間規劃更重視的是社區將來如何使用。居民以使用者的角度去看,與高高在上的政府及私人業主有不一樣的視野。」
她用了整整一個月公餘時間撰寫一份22頁長的申請文件大綱框架和理據。過程中,她就像街坊的技術支援一樣:「我接收了街坊的意願,再想想如何寫成技術文件。」
大坑西邨居民徐均權上月就石硤尾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作出修訂。由於調查結果顯示,五成多受訪者認為重建後應以公屋形式出租,四成認為應同時有公屋及資助房屋。最多人認為公屋與資助房屋的比例則該是5比1,故決定民間的申請決定規定該地帶上的85%房屋作資助出租房屋,建議租金定價與公屋租金看齊、限定商店由獨立小商戶經營。
不過,由於重建方案已獲批,即使城規會通過民間修訂申請,亦只能在平民屋宇有修訂或重新提交方案時對其有限制作用。而城規會委員潘永祥亦指,城規會只會看申請是什麼用途,一般不會規定它用作賣或租,那是地主及地政署地契考慮的範圍。
學者:制度不利民間規劃
城規會過去不時被批評為橡皮圖章,縱面對大量反對信,亦阻不了它通過新界東北發展等申請。中大地理及資源管理學系教授伍美琴指出,城規會整個制度不利民間規劃:「它是為由上而下的規劃而設。香港連社區規劃都沒有,又怎會有法例典章方便市民做民間規劃?H15喜帖街縱使拿了規劃師學會的獎,仍然未能符合城規會的技術規定。」她補充,城規會的委員全由政府委任,未必能體察民間需要。
林芷筠也看到,這種體制令到民間與政府長期處卡拉鋸狀態:「現時政府在每區都會找地建屋,但公開時已是決定了,社會就有反彈。其實政府和市民兩面都好費力,規劃署又覺得自己是磨心,審批完社區又不喜歡。這幾年間那麼多矛盾,都知道不能長久下去,但又好像不敢做些什麼改變,好像麻木了。」
近年多了民間規劃,林芷筠認為,雖然政府最終一定不會100%接受民間的倡議,但可能會吸納少許元素加入計劃之中:「有這些可能性,都好過沒有。」她認為民間規劃並非「只是文件上去打」,同時亦需籌備一個campaign,爭取多點民間支持及引起社會討論。這次經驗可讓其他團體參考,累積民間規劃的經驗:「在體制未有巨大改變前,唯有行多一步幫居民。長遠來說,我們會吃力,如果吃力完又沒成果,會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