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任人「抽水」 何不做好香港公民份內事?
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的風波攘攘擾擾持續了逾兩個月,「移民」再度成為香港社會熱門話題。香港一向被形容為移民城市,談起它曾經的經濟奇蹟時,人們津津樂道的是來自五湖四海的人刻苦耐勞譜寫的「獅子山精神」;然而,不同階層的人多有想要「逃離」這個「只有生存沒有生活」的地方的衝動,每當政治氣壓壟罩在維港上空,移民更是「熱搜詞」。
恐怕沒有多少人會否認,這場被扭曲的政治風波,重新挑起潛在不少港人心中的「抗中」、「恐共」心魘。於是,三十多年前香港走到十字路口之際的「移民」聲浪再度響起。這其實是吊詭的事情。一方面,「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看似雄壯的口號成為示威者共同的話語,雖然許多人對其意涵恐怕不甚了了,甚至根本無法作出合理的解釋,但當中多少有點要「守護家園」的意思;另一方面,當團結成為這場運動的主旋律,唱反調的「走佬論」亦跟着水漲船高,當中,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相關討論又重新走入公眾視野。
回看歷史,BNO於1980年代因香港前途問題而設立,英國政府1987年開始簽發,讓香港的英國屬土公民申請,持有人可以續期,但回歸後不再接受新申請,持有人的子女亦不可繼承BNO申請權。回歸後,BNO持有人可前往英國旅遊或留學不超過六個月,毋須申請入境許可,但持有人沒有居英或在英工作權。
不少港人將BNO視為「光明前景」的通行證,但顯而易見的是,BNO更像是一本待遇較優的旅遊證件,而且,僅此而已。事實上,英國從來沒有想過要給予香港人一個完整的公民身份。上世紀八十年代,不少港人面對前途問題產生信心危機,遂爭取居英權,但在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中,英方就已表明香港人將不會獲得英國的居留權;而在1989年六四事件發生後,香港再次出現移民潮,多名行政局議員亦多番前往倫敦向英國當局遊說,希望英方承擔起對港人的「道義責任」,但英國政府擔心太多人湧到英國定居,最終在1990年批准了一個折衷方案,只容許小部份香港人取得居英權,令不少港人大感失望。
辨清政客的虛偽
有趣的是,在事隔多年後的今天,香港陷入緊張局勢,有隔岸觀火的英國政客與政論重提BNO,藉機「抽政治水」,惺惺作態。上周二(13日),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圖根達特(Tom Tugendhat)在Twitter發文稱,英國政府應該給予持有BNO的港人完整的英國國籍,作為對港人與北京僵持對峙的一種保障,讓港人知道他們「是得到英方支持的」。
同聲同氣的還有《星期日泰晤士報》專欄作者Edward Lucas,他撰文主張英國可從BNO入手向港人「施援」。只是他較圖根達特「吝嗇」,只建議讓BNO持有人在英國逗留時限由半年增至五年,讓他們有足夠時間申請居留權,而不是直接給予國民待遇。對Lucas而言,此舉可藉處理香港問題,將大不列顛的影響力延伸。《太陽報》甚至在社論指出,唐寧街宜讓香港較精英的一群移民英國。
對於上述言論,中國駐英大使劉曉明形容,此等英國政客雖然活在21世紀,但頭腦仍留在殖民時代,可謂一語中的。圖根達特辯稱,改變英國海外公民的身份是英國國會的主權,與其他人無關。圖根達特這番說話或許不無道理,但在英國為了優越感及控制歐洲移民而陷入脫歐亂局的今天,明眼人也能看出放寬BNO移民資格的聲音,只是英國政治身份作崇。也難怪東京國際大學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教授李克賢分析指,英方此舉「是一個姿態多於實際作用」。
港人在這些姿態中需要認清的是英國政客的虛偽。從1980年代開始,部份港人就已出現爭居英權的呼聲,如果英國真的有心給予香港人一個完整的公民身份,怎麼可能逾四十年而沒有寸進?這個醞釀的過程未免太長。若要說圖根達特此次的提議有何價值,莫過於點出「海外公民身份,在很多方面形同二等公民」的事實。因此,港人或許是時候對英國公民身份不切實際的幻想,劃上句號。
「香港公民」倡議
【香港公民.倡議(二)】外國人可投票、參選、享福利 公平嗎?
真正以香港為家
然而,我們也明白BNO議題所反映的身份焦慮,這多少從「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句口號裏感受得到。「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八個字是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2016年提出的口號,梁天琦當年提出不切實際的「港獨」主張,結果被褫奪參選資格,後來更因參與旺角騷亂繫獄。對於「港獨」,《香港01》早就指出它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黑色幽默,經過了幾年的沉澱後,香港社會也已走出了幻想,在反修例運動中,絕大多數參與者對這兩個字是何等的「政治不正確」顯然有清晰認知,在示威者活躍的網上討論區,便曾有人善意提醒不應亂提。
撇除「光復」口號的歷史淵源,學者陳韜文與前問責官員邱誠武日前與八間大學學生會代表對話後,在報章撰文提出了一個有趣的觀察,即年輕人講述對其理解時,往往表達了一個意思,「就是要恢復香港的『光輝』,就有如屋企亂糟糟,『要改革屋企、改善屋企』,要還原『屬於香港人的香港』。」我們不認同一些激進示威者在運動的破壞行為,但為香港新一代對這個家的熱愛感到欣慰。不少研究者指出,反修例運動的主體是十幾二十來歲的年輕人,比起那些對BNO念念不忘的人來說,他們守護家園的情感恐怕更真摯——現實點來看,他們許多人本就不具備申領資格。
任何一個社會必須由與他風雨同舟的人一起負責。《香港01》曾倡議建立「香港公民」制度,目的便在於讓香港人更深入了解「香港人」的內涵,真正成為香港這個家的主人,而毋須捨近求遠爭取一個外國二等公民的身份。
在香港特殊的歷史脈絡下,香港人現在一般是指「香港(永久)居民」。然而,必須指出的是,永久居民並不等同於公民。以一個國家而言,當地人往往指當地公民,他們能在該國享有完整的政治權利、社會福利,同時需要履行作為社會成員的義務。強調公民與居民的分別,是要填補現時香港政治社會制度的漏洞。任何人有志於成為群體的一分子,應該可藉公平合理的渠道加入;但與此同時,不願意成為群體一部分的人,香港應該依然歡迎他們參與建設社會,但就不應該讓他們享有特定公民權利,包括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擔任重要公職等政治權利和全面社會福利等等。
全面認識一國兩制
香港並非國家,提出「香港公民」難免引來非議,然而我們認為,香港得天獨厚的制度設計使得這一構想並非空中樓閣,而是為打造真正體現「本土」價值的公民社會創造了條件。直白地說,這個制度設計就是「一國兩制」,它賦予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的香港享有異於國內其他地區的社會制度,保留了完善的法治系統,也擁有有序發展民主政治的權利,這都為香港構建一種有別於中國其他地區的公民身份創造了基礎。
「一國兩制」為創建「香港公民」身份打下了基礎,而要確立「香港公民」,前提則是全面而準確地認識「一國」與「兩制」的關係,在這一制度框架下香港是什麼、不是什麼。令人扼腕的是,回歸二十多年來,香港社會長期以「河水不犯井水」的消極態度看待「一國兩制」,視之為區隔香港與內地的屏障,其禍害隨着兩地社會交往的增加與經濟關係的變化而日益明顯,形成無法輕易修補的中港矛盾。《香港01》早就明確指出,香港人必須對香港的憲制地位有清晰深刻的認識,要積極地看待「一國兩制」,認清「融合」與「自主」並非對立。香港在處於社會轉型關鍵時刻的當下,維持自身制度特色之際加強與內地的經濟融合,甚至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
香港也許真的需要一場「時代革命」,但它不應該流於空洞無物的宣泄,而是該被賦予充實內涵。我們深信,讓生存在這裏的人「找回生活」是箇中真義,用經歷了這場大風大雨的政府與社會終於找到的共同語言來說,就是要解決深層次結構矛盾,構建可讓市民大眾安居樂業的公義社會。「香港公民」的確立,讓以此為家的人成為這座城市的真正主人,專心貫徹「一國兩制」,踐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