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周報社論】回歸二十二周年 一國兩制的三個反思

撰文: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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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港府迎來了回歸以來最大型的抗爭運動,官員最終暫緩修訂《逃犯條例》試圖平息民憤,惟及至「七一」回歸紀念日,參與遊行的市民仍然眾多,足見民怨尚未降溫。很多人會質疑,香港回歸已經二十二年,社會衝突卻愈演愈烈,「一國兩制」是否失敗了?我們必須認清,「一國兩制」是一種政治理念,還需要具魄力的政治家去建立適配的制度以及有效的執行;另外,正因為「一國兩制」不是「教條」,落實「一國兩制」的管治者必須因時制宜,才能確保它行之有效。要言之,現時中央、港府、港人對「一國兩制」的理解存在三個問題。

港人治港異化 政治體制應該改革

先說港人治港,回歸後立法會「新九組」被廢,直選制度也由原意為制衡泛民的比例代表制取代單議席單票制,反對派的影響力有限,除了外交和軍事由中央主管外,政府、建制派基本上牢牢掌握香港的管治權。縱然建制精英幾乎「無所不能」,但回歸以來,香港的社會問題卻不斷累積,市民坐困愁城,甚至讓人聯想起一個宗教悖論—無所不能的上帝為何對人間的苦難視若無睹?

港人治港的原意是,讓較熟悉香港情況、較獲認可的管治者治理香港,絕非指持有永久身份證就可以承擔領導香港的責任,這是香港人要認識的,中央政府亦應該慎重處理這個議題。

執行「一國兩制」的管治者必須因時制宜,才能確保它行之有效。(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港人治港運行逾二十載,但歷屆特首的「離地」令人扼腕。回顧十六年前的「七一」大遊行,成因之一是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以粗暴手法推動《基本法》23條立法,引爆久積的民怨。往後的官員卻未有汲取教訓,梁振英出任特首後更以鬥爭為綱,引發社會撕裂,任內也社運連場。林鄭月娥上任後大吹和風,正當大家以為社會可以逐步回歸風平浪靜之際,卻鬧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衝突比起2014年的「佔中」尤甚。回歸逾二十載,香港一眾建制精英不但未有善治香港,反而令香港捲入亂局。

從官員管治技巧拙劣、不恤民情,已經可以看到他們離地萬丈。更令人深惡痛絕的是,他們完全罔顧民生疾苦,甚至要中央點出問題,才懂稍稍「施恩」。例如2011年,時任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訪港時,已經批評港府解決房屋問題不力,後來他又以澳門在發展公共房屋為例,暗批港府的房屋政策不足。及後,時任特首曾蔭權雖宣布復建居屋,但政府換屆兩次,市民仍受房屋問題困擾,足見管治者脫離民意,完全認識不到社會問題的根本。

凡此種種都可以證明,港人治港早已異化成「離地的港人治港」,與制度的原意背道而馳。要讓「一國兩制」穩行致遠,香港的政治制度必須革新,培訓更多貼地、具政治手腕的政治家作為管治者。就此,重啟政改落實雙普選是增加政府管治認受性的方法之一,是當做的事。問題在於,台灣和美國的經驗都可以說明,普選只能夠做到將管治不好的人拉下台,卻不能保證選上合適的管治者,民主選舉產生的領導人,甚至可能只是佯裝貼地,根本無助解決民生之困。所以,任何普選制度必須配合其他機制,讓勝選者必須真正認識市民所需,而不是在利用選票,繼續離地。

回歸廿二年的「七一」遊行,參與遊行的市民仍然眾多。(洪嘉徽攝)

經濟嚴重不公 央港均須亡羊補牢

香港人必須認清,政治自由、經濟自由兩者不可或缺。在這裏可進而討論香港資本主義的問題。的確,《基本法》第五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但我們決不能視香港的資本主義制度為鐵板一塊,不可改進。

也許有人會斟酌《基本法》第五條中「原有」一詞,認為香港應奉行殖民地遺留下來的資本主義制度。沒人會反對保護私有產權、尊重自由市場等精神,但這不代表香港要墨守成規,完全照搬既有制度,而非與時俱進地調整。

事實上,就連殖民地時代的資本主義制度也不斷變遷,例如在戰後初期,港英政府只為市民提供最基本的社會福利,但到了麥理浩年代,則出現大刀闊斧的十年建屋計劃、九年免費教育等改革。我們要問,既然殖民地官員都不時改革資本主義制度,所謂「原有的資本主義」顯然不是要求香港的經濟制度一成不變。

《基本法》第五條中「原有」一詞,認為香港應該奉行殖民地遺留下來的資本主義制度。(資料圖片)

回顧《基本法》起草過程,起草委員並未有深究資本主義的定義。凡有常識者皆知,世事如此多變,不可能一本通書用到老,當香港的自由市場機制流弊叢生,造成嚴重不公,就必須加以修正。而且,隨着經濟進步,市民渴望政府能夠改善社會福利,本屬正常不過,就像沒有人會否認瑞典、德國、新加坡是資本主義社會,但這些國家相對積極的社會福利政策、再分配制度,卻能夠令人民更有尊嚴地生活,更彰顯社會公義。

香港今日之所以陷入如此困局,與自由放任市場所造成的不公息息相關。可惜的是,港府以至中央都未有充分意識到問題所在。由董建華到曾蔭權,再到梁振英、林鄭月娥,施政理念雖由「積極不干預」進而「適度有為」,再改為「管治新思維」,但仍然受着「大市場、小政府」的陰影籠罩。至於中央在回歸以來,雖然推出CEPA、自由行等政策刺激香港經濟,但正因為港府在財富再分配上無所作為,大部份港人都未能從中得利。

香港迷信自由市場的弊端已彰彰明甚,大家在討論民主自由的同時,也要探討香港的資本主義如何包含經濟自由和經濟民主。香港人必須強烈表達訴求並積極達成共識,讓港府和中央政府都聽得見,只有這樣,才可能爭取一位更符合港人治港原則的特首。如果依然蕭規曹隨,依然擁抱所謂「大市場、小政府」,或者依然把自由市場奉若神明,連基本問題也認識不到,又如何解決問題?

2011年時任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訪港時,已經批評港府解決房屋問題不力。(資料圖片/李澤彤攝)

融合自主非對立 港人不應懼怕變化

除了前述的內憂之外,香港還面對內地其他城市競爭。隨着內地城市經濟長足發展,香港在各方面與內地城市互聯互通、加強合作是大勢所趨。我們憂心,如果港人意識不到自身問題,繼續自我感覺良好,不但未能領導發展,更會落後於人。

近月以來的「反送中」抗議,既源於港官修例手段粗暴,也源於港人的恐共心理。毋庸置疑,內地的管治有專制、落後之處,在過去一段很長時間,經濟也遠遠落後於香港。然而,時至今日,內地城市已非吳下阿蒙,北上廣深這些一線城市,無論在創科產業發展以至生活水平,都已經追近甚至超越香港。

一如《逃犯條例》修訂,很多港人視本年初出爐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為洪水猛獸,甚至視之為對高度自治的蠶食。正如我們過去指出,《綱要》有很多不足之處,例如當中提及的政策方案鮮有顧及民生,但我們卻不能因其不足而將之徹底否定。

修例風波觸發逾百萬名市民上街抗議,使林鄭政府陷入管治危機。(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基本法》賦予香港高度自治權,但香港擁有高度自治跟香港與其他城市互聯互通、加強協作並不矛盾。港人擁有言論自由,有權發表任何合法言論,但不代表這些言論對香港都有利和有效。要知道,大灣區規劃以經濟為主,而且,林鄭是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中的一員,說大灣區規劃是剝削香港的自主地位,根本不符現實。我們憂心,內地城市正就大灣區規劃摩拳擦掌,港人、港官卻如在夢中,如果情況持續,恐怕香港不但不能成為大灣區的龍頭,更會落後於深圳、廣州,淪為大灣區的「三哥」。其實,香港在教育、醫療、金融、科研等方面尚有優勢,政府、民間應協力發揮這些優勢,讓香港在未來二十年可以領導大灣區發展,成為大灣區的核心。

「一國兩制」是恢宏的政治創想,容得下不同詮釋和解讀,在回歸二十二年之際,香港迎來了1997年以來最大的亂局,這反映舊有的管治制度及思維出了問題,無論是中央、港府、市民,都需要深思「一國兩制」應如何走下去。亡羊還須補牢,我們固然認為香港應該落實普選,但政治民主決非解決社會問題的獨步單方,如果社會對於經濟民主缺乏共識,困擾市民的房屋、勞福問題只會無日無之並加劇。我們也期望,港人在衝突後能夠回歸理性,實事求是地看待陸港關係、本地問題,只有這樣,香港才能在融合中確立自主地位、在未來的日子再放異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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