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農場》、《1984》以外 論馬克吐溫的美國式幽默|王璞
作家走上寫作道路的動機五花八門,不過,如果我們將之大致歸納,就會發現他們其實大同小異,無非把寫作當成謀生、謀取名利、和發泄心中積鬱的手段。也許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和大家稍稍不同,依我看,促使他寫作不綴的動力,來自他那永不竭止的好奇心。
文:王璞|原題:美國式幽默
馬克吐溫出生於美國南方一小鎮,幾乎沒受過甚麼正式教育。只上了幾年小學就因家貧去當了印刷廠學徒(無獨有偶,美國開國元勳之一富蘭克林也是印刷廠學徒出身)。那年,他只有十二歲。從此後他就在美國各地流浪,當過報童、水手、礦工、記者、編輯,所有這些行當都是他滿足好奇心的歷練,所以他都幹得興致勃勃,相當出色。不過有一天他發現,寫小說才是表現自己對這大千世界的好奇心、并能與大家分享的最好行當。而讓他得以在這一行當大顯身手的,則是他「天生我材必有用」的幽默感。
「幽默」(Humor)這一詞匯在中文裡是個外來語,據說譯者是林語堂,他也被視為幽默作家。可是拿他的幽默和馬克吐溫的幽默比較,我們會看到其中顯著的差別。前者的幽默介於風趣和滑稽之間,後者的幽默則自然隨性,嘻笑怒罵皆成文章。
在我看來,缺乏幽默感是一種性格缺陷,甚至是惡人壞人的標簽,比如極權政府的頭頭腦腦,從希特勒到金正恩,渾身上下能找得到一個幽默細胞嗎?再看那些政權中的各國各級壞蛋,簡直無一不是大悶蛋。
我第一次讀到的馬克吐溫小說是《湯姆·莎耶歷險記》,一開頭就驚艷。調皮搗蛋的小湯姆犯了錯,姨媽罰他刷牆。他一看有小伙伴圍觀,就扮非常享受這一懲罰性勞動狀,慢慢刷,仔細刷,刷完一塊還倒退兩步,搖頭晃腦地審視效果,彷彿這是個趣味無窮的遊戲,引得小伙伴們都躍躍欲試,紛紛要求以自己的寶物來換取幫他刷牆的機會。
這樣的細節引起的笑聲不是哄堂大笑,而是「忍俊不禁」,啞然失笑,會心一笑。我想,這就是幽默和搞笑的區別吧?如果用果戈理的作品來解說的話,幽默是《死魂靈》式的笑,搞笑是《狄斯康卡近鄕夜話》式的笑。前者發自心靈;後者發自腦袋。
美國是個崇尚幽默的國家,這個由移民者和拓荒者組成的群體要靠樂天精神才能保持勃勃生機。馬克·吐溫作品集了這種美國式幽默之大成,所以一鳴驚人。而且魅力至今不衰。
當然馬克·吐溫和果戈理一樣,早期作品也有不少搞笑之作,那篇文革前被選入中國大陸高中語文課本的<競選州長>便庶幾近之。那時他被標簽為「批判現實主義作家」,說他的作品無情揭露了美國式民主的黑暗腐敗。無知的我,卻也并沒把這一「中心思想」照單全收,因為那時我已對「無產階級專政」有了錐心泣血的體驗,所以當我讀到以下這搞笑的收尾句心領神會:
我沉痛地在退選文件上寫下這樣的簽名:『馬克·吐溫,你忠誠的朋友,曾經的正直人士,如今的偽證犯、小偷、鞭屍犯、酒鬼、行賄犯、敲詐犯。』
這比起我們這地方就連國家主席都會轉眼間變成「叛徒、特務、工賊、黨內最大的走資派。」的現實,只是小巫見大巫而已。我完全能理解其中的辛辣。我不能理解的倒是,象這麼一個肆意嘲笑自己國家制度的人,怎麼沒被當成「反黨反資本主義黑作家」給揪出來鬥倒鬥臭呢?竟讓他的作品發表,竟讓他逍遙法外。
這疑惑當然隨着我的知識日漸廣博而日漸消解,但對馬克吐溫的愛保持了終身,他是少數經得起一讀再讀的作家。當初跟那種硬邦邦響噹噹的革命文學相比,馬克吐溫幽默流暢的敘事自然令我耳目一新。後來就算紛至沓來了西方和本土的現代派文學,比起那各種費盡心機的裝神弄鬼,我還是寧可讀幽默樸實的馬克吐溫。這種喜愛經得起歲月的衝刷。今天在讀書网站上碰到《哈利貝克·芬歷險記》,甚至《百萬英鎊》,我還是會興致勃勃地把它們翻讀一遍,依然忍俊不禁,依然啞然失笑,依然從他那老老實實講故事的風格中有所啟發。
(獲作者授權轉載自Facebook帖文。圖片及標題為編輯所擬,本文不代表藝文格物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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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王璞生於香港,長於內地。上海華東師大文學博土。一九八零年開始寫作。一九八九年定居香港。先後作過報社編輯和大學教師。二零零五年辭去大學教職,專事寫作。主要作品有:小說集:《女人的故事》、《雨又悄悄》、《知更鳥》、《送父親回故鄉》;散文集:《呢喃細語》、《整理抽屜》、《別人的窗口》、《香港女人》、《圖書館怪獸》、《小屋大夢》;長篇傳記:《項美麗在上海》;文學評論:《一個孤獨的講故事人—徐訐小說研究》、《我看文學》、《散文十二講》(此書內地版改名為《作文十二講》、 《小說寫作十二講》、教學參考書《現代傳媒寫作教程》等。長篇小說《補充記憶》獲天地圖書第一屆長篇小說獎季軍,長編小說《么舅傳奇》獲天地圖書第二屆長篇小說獎冠軍、第六屆香港中文文學雙年獎小說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