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陳志全指初選目標是爭取最多議席 否決預算案是遙遠的事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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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初選案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有「慢必」之稱的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今(2日)開始接受控方盤問。他認為初選的最終目的,只是在立法會取得最多議席,這便可以做多很多事,因為若建制派議員不足35人,民主派議員集體沒出席會議,這樣會令會也開不成,故政府必須與民主派磋商。然而陳稱他的心態是:「選到先至算啦...講到上天落水都係咁話啦。」又認為否決預算案是件好遙遠的事。

戴耀廷曾在記者會說,民主派35+會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但陳志全稱他沒有這個概念。(資料圖片)

沒有大殺傷力憲制武器的概念

控方盤問陳志全稱,2020年3月的初選記者會時,戴耀廷說:「立會能過半...變成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控方問陳當時是否知悉初選的目標,是要取得憲制武器,包括否決預算案。陳認為初選的目標是民主派取得最多的立法會議席,若可以立會過半,便:「好多嘢可以做到。」他否決預算案是其中一項權力,但他沒有「大殺傷力憲制武器」的概念。

初選最終目的是要獲取最多議席

陳強調,他由始至於都不同意否決算案是初選的目的,他認為初選的最終目的,是要民主派獲取最多議席,給壓力政府壓力回應五大訴求等。若民主派取得35席,在開票一刻,政府已需準備和民主派磋商。至於否決預算案,陳形容:「係好遙遠嘅嘢。」其心態是:「選到先至算啦...講到上天落水都係咁話啦。」

陳志全稱若民主派取得35+,並全體缺席,會令會議也無法召開。(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若民主派集體不出席會議亦開不成

法官陳仲衡問,是否認為《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的權力中,否決預算案是最大的權力,陳志全指,概念上屬正確,操作層面則不是。若民主派取得35+,政府面對的問題,是支持政府的建制派議員在立法會內不足35席。若沒有民主派議員,屆時連開會的人數也不足,「會都開唔成」。至於4月時交到立法會審議的預算案,「首讀,二讀都讀唔到」。

法官陳慶偉總結陳的證供,指其說是屆時不足35人開會,遑論否決預算案,陳志全回應:「第一日都唔知開唔開到會」。

陳承認在街站片段中語氣重

主控官追問陳時稱,陳於2020年6月尾的街站片段中,曾稱會不惜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迫使林鄭回應五大訴求,達致雙普選。陳重申他在街站是列舉若達致「35+」,民主派可以做到的事,又強調當時是要鼓勵他人在初選投票,若很多人在初選投票,已是選民力量的顯現。惟法官陳仲衡指,陳在片中稱:「不惜運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力」,陳官認為句子中的「不惜」,其詞語不是用於列舉例子,陳承認當時用了「不惜」,若現時翻看謄本的話,承認其語氣「重啲」。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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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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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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