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陳志全稱覺35+機會微 宣傳片提否決預算案只為鼓勵投票
民主派初選案今午(1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慢必」陳志全繼續自辯時稱,他是看到何桂藍在Facebook發表《墨落無悔》聲明書後簽署的,但陳認為聲明書中,指票數跌出範圍的參選人要停止選舉工程那部份較為重要,他又覺得「35+」的機會很微,故在宣傳片上提及否決預算案,只是想鼓勵選民投票。他又稱,覺抗爭派的人認為他們會在初選大勝,召開的記者會亦似是祝捷會,故陳最後未有出席,又稱他並非抗爭派。後來選舉延後舉行,他本獲准續任,但因為對民主派感到失望,已無心戀戰,最後拒絕延任。
看到何桂藍發表聲明後也簽聲明書
陳志全下午繼續作供時,提到他簽《墨落無悔》聲明書的經過。他透露於2020年6月10日晚上,瀏覽Facebook時看到何桂藍在其帳戶發表該聲明書。他看過聲明書的兩點聲明,認為沒有不妥,在詢問同屬人力的「慢必」譚得志的意見,之後決定在其Facebook帳戶簽署。
確保跌出範圍者停選舉工程部份更重要
就聲明書中的第一點:「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陳指否決預算案屬立法會議員的其中一項權力,認為可運用此權力,要求政府回應訴求;第二點列明若支持度跌出預計可得議席範圍,參選人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陳認為此點更為重要,因當時有人質疑民主派會否「唔認數」,聲明書正好回應此質疑。
只從助理口中了解協調會議
代表陳的大律師馬維騉問,是否理解聲明書綑綁勝選者,否決預算案。陳說兩次新東協調會議他都只是派助理出席,他未有到場,當時獲知在會議中沒有提及此事,因此沒有此理解。
覺得取35+機會很微
辯方播出陳志全宣傳初選的影片,他指若達致「35+」,可反對惡法及大白象工程,又說:「跟著反對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法會,特首也要下台。」陳稱,當時認為民主派要取得35席的機會很微,因此宣傳雖有提及「35+」,但其重點是「35-」,因為後者需要有紀律、實幹的議員,故他在片中亦有講及自己的往績。
提反對預算案為鼓勵他人投票
至於為何要在片中講及若達致「35+」,可以反對預算案等,他解釋當時社會彌漫著無力感,因此講述若民主派取得議會過半,「有乜力量可做到」,藉此鼓勵他人投票。
抗爭派記者會似是祝捷會
就何桂藍日前供稱,曾邀請陳志全出席抗爭派記者會,但遭「食檸檬」。陳說對事件印象模糊,記得朱凱廸有邀請他,但他拒絕了朱。陳解釋以其認知,抗爭派認為會在初選大勝,該記者會是他們的祝捷會,陳認為他不屬該派系,因此未有出席記者會。
陳志全在初選新東選區排第四,之後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並回覆選舉主任的提問。直至政府宣布該屆選舉廷期,選舉主任未有裁定其參選提名是否有效。
拒絕延任因只獲授權當議員4年
此外,人大常委於2020年8月把當時的立法會議員任期廷長一年,陳志全拒絕留任。陳解釋,他認為選民只是授權他任4年議員,若他留任,之後的任期便屬沒有授權。
對民主派失望已無心戀戰
此外,他決定不留任亦和對民主派失望有關,並解釋主張留任的議員,力陳若立法會沒有民主派,政府將可通過任何議案,惟他們未有承諾做好議員的職責。若他們承認以往表現欠佳,答應:準時開會、積極發言質詢、投票唔好甩轆,他可考慮留任。惟他指:「我惡夢係你地話留任,我陪你留。」但早上開會時,他要一個人對著十多個建制派。他形容沒有人作出承諾,自己「好大無力感」和「無心戀戰」。
民主派雖然是少數但仍可做一舊石
他又比喻民主派在立法會即使是少數派,仍可「做一舊石頭」,或多或少阻止一些不受市民歡迎的法案。
辯方最後問,陳會否否決預算案或草案,陳重申不會在未知悉法案或預算案的內容,就聲言否決。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