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李予信參與街頭活動後被邀到警署 公民黨即考慮派其出選
民主派初選案今午(23日)審訊繼續,被告鄭達鴻作供時透露與他同屬公民黨的李予信,原本想專注地區事務,已不在黨內有關選舉的群組。惟李參與一次街頭活動後被邀請到警署,之後黨便開始討論派李出選超級區議會,鄭稱因當內有人擔心被指街頭貢獻不足時,若遇到攻擊,可以有話回應,他否認黨要找個「街頭勇士」,但要找一個曾被邀到警署,甚至曾被捕的人。
李予信原想集中地區工作
鄭達鴻作供時透露,在港島區名單排原本排第二的李予信,因不想做密集落區派傳單的工作,曾與鄭有糾紛。鄭解釋,因為李在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勝出時,只贏了對手不足100票,故李想專地區工作。而公民黨一個專門討論應否簽署《墨落無悔》聲明的Whatsapp群組,李亦不在組內。
黨想找曾被邀到警署或曾被捕的人
及至李後來在一次街頭活動中被邀請去警署,黨內開始討論派李在超級區議會出選,因有人擔心公民黨在街頭的貢獻不足。法官李運騰遂問,公民黨是否想找一個「街頭戰士」?鄭否認,但稱:「只係佢哋想俾人攻擊嘅時候,可以有嘢講出來。」鄭又稱並非參與抗爭,而是監測前線活動。他同意法官指,公民黨是要找一個曾被邀請到警署、甚至是曾被捕的人。
FB帖文仍提否決政府議案
鄭又指,公民黨當時以黨名義簽署《墨落無悔》聲明,是希望保留彈性。李官指出,公民黨宣布有關決定時,其Facebook帖文使用了3月25日記者會的照片,當中包括站在後排的鄭,帖文內容亦提到若政府不落實五大訴求,公民黨將否決政府議案。李官問:「這則帖文跟這張照片,如何給予你彈性,但又不會影響到你的誠信?」鄭重申他當時想過申請豁免跟隨黨的立場投票。
鄭認留公民黨因最具勝算
法官陳慶偉追問說:「所以你一開始已有自己立場,打算成為黨中異類(black sheep)?」鄭說他一直認為要看預算案內容才投票,若要在黨內作出任何變,必須先成為立法會議員,才會有議價能力。陳官再問,鄭有否打算更改黨籍,例如轉投街工?鄭稱當刻公民黨是他最有勝算的「身位」。
16名受審被告。(詳看下圖)
16名表證成立的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已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