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女案】受害女童「林林」留給父母心意卡寫着:媽媽爸爸我愛你

撰文:朱幼麗
出版:更新:

聲稱在內地曾任教職的女新移民王榮汶,與前夫凌耀忠誕下女兒「林林」,但兩人對女兒不予理會,至女兒2015年7月被送入院時,餓至「皮包骨」,身上多處傷口潰爛,呼吸停頓至腦受創成了植物人。然而案情卻透露,當時7歲的林林,在學時仍健康正常,她在課堂上更曾為父母畫上心意卡,上面更寫著:「媽媽爸爸我愛你。」

女童在學校所作的勞作,可見她在學是仍是個健康正常的小孩。(梁芷君攝)
+5

情人節做習作給父母

曾任教女童的幼稚園老師譚彩玉稱,林林在2015年2至4月雖然經常缺課,但仍有在學校出現,她記得林林各方面均表現不錯,合符發展要求,更曾在情人節習作中,畫了一個心形圖畫,上面寫著:「媽媽爸爸我愛你」。

惟至同年4月28日,林林最後一次在學校出現,老師發現她面有瘀傷,行路一拐一拐,她沒有說過受了甚麼傷,但老師想抱她時林林卻貌甚痛楚,這是老師最後一次見到林林。

父母到處向人投訴女兒愛玩屎

沒有人知林林在離開學校後,至她被送院前的兩個多月中,她曾經歷過甚麼樣的對待,但憑庭上的證供,均指她的父母常向他人投訴林林愛玩屎尿,其母經常指女童蠢,發展遲緩,不及她其他三名子女聰明和靚。而其父親亦指林林不及兒子聰明,有點蠢。他往探子女時,亦不見林林有笑容。

女童習作簿成破案關鍵

負責調查的警員透露,警方初時調查時資料極有限,男女被告以及家中的孩子,亦同一口徑,指林林一直在內地照顧,林林亦無法說出她受過甚麼對待,甚至屬於女童的書本衣物亦不見。

直至後來警方在女被告家中抽屜底找到林林在學校的一本英文習作簿,並到幼稚園查問,又發現該心意卡,發現女童能寫端正的字,又翻查被告及林林的出入境記錄,漸發現情況與被告一家所說情況是兩回事,開始發現兩名被告說謊,並一直誤導調查。

官直言判最高刑罰不為過

兩名被告:女被告王榮汶(42歲)及男被告凌耀忠(52歲),二人均報稱無業。女被告被控一項殘暴對待兒童罪,另二人同被控一項企圖誤導相關人員並涉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女被告於2015年4月至7月,疏忽照顧她7歲的女兒;兩被告同被控於同年7至9月,誤導醫生、社工及警員等有關她們女兒的狀況。陪審團裁定兩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將於明天接受判刑。法官亦明言,本案是同類疏忽照顧兒童案最嚴重的一種,即使判最高的10年監禁亦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