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三|張可森稱已反省感愧疚 梁國雄稱要持續抗爭
民主派「35+」顛覆案最後兩批曾參與初選並有罪的被告,在2024年8月底進行第三批求情,大部份被告均來自新界西的選區,他們全部認罪,求情時各自透露近況。其中有份提出《墨落無悔》聲明的張可森,他求情時透露還柙3年間,經歷喪父,自己亦成了父親,惟還柙3年,未有機會負上父親的責任,現已深切反思,並為過去行為感到愧疚。此外,較資深的泛民人士,如尹兆堅及郭嘉麒,亦有提及他們過往的政績是務實而不激進。
至於兩名經審訊被定罪的被告,包括梁國雄及柯耀林,亦在這階段作求情,柯稱他在案中參與不多,梁則稱他會繼續爭取民主。
張可森還柙後歷喪父及為人父
張可森案發時是一名區議員,他是發起《墨落無悔》聲明的3名被告之一,他在親撰的求情信提到,他被捕後父親去世,當時正懷孕的妻子,亦獨力為他誕下兒子。兒子至今已3歲,惟他一直還押,至今仍未能陪伴妻兒,感到愧疚。他又在信中提到,在獄中渡過了30歲生日,已深刻反省,認為審議預算案是立法會議員的責任,關乎廣大市民的生活,不應作為政治工具,亦不應藉此危害國家安全。他現只希望事情告一段落後,能以家庭為中心。張又指《國安法》第22條刑罰三級制不適用於串謀罪行,但法庭判刑時可參考三級制,並認為張只屬第二級別的「積極參加者」。
黃子悅稱當時相信串謀不違法
女被告黃子悅同時亦涉理大的暴動案,並已判刑。她希望本案刑期可與該暴動案的部份刑期同期執行,而兩案都是在2019至2020年間發生,她亦希望法庭不要因此而大幅加刑,黃又稱她當時真誠相信本案的串謀不違法,更曾公開表示,選用否決權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力。黃稱她所干的暴動案最早可於明年3月24日獲釋,她認為在「35+」案的角色,她只屬第二級別「積極參加者」。
伍健偉認為有責任為選民爭取合理訴求
未有律師代表的伍健偉求情時稱,指本案「35+」計劃是在陽光下進行,各被告亦非為私利。他又指案發時便有逾61萬名市民在初選中投票。伍認為他作為民意代表,有責任替選民爭取合理訴求,亦認為「五大訴求」合情合理。
伍又稱,不會為與市民共享的價值和信念道歉,強調不可辜負人民的信任。伍又稱不後悔留港,會和香港人齊上齊落。伍認為他屬判刑三級制中的第二級別的「積極參加者」。
尹兆堅望能加入世界中央廚房
案發時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稱,他在過20多年曾任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一直服務社會,為弱勢社群爭取權益,如爭取長者和殘疾人士的車費優惠。前勞福局局長蕭偉強、前勞福局局長羅致光,及前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均有為尹撰寫求情信。
尹除本案外,亦涉2020年六四集會案等4案,但尹稱他並無簽署《墨落無悔》,亦無出席選舉論壇,重犯機會低。他現打算服畢刑期後,加入非牟利組織「世界中央廚房」,令其廚藝能有所貢獻。
郭家麒已退出公民黨沒重犯機會
案發時是公民黨成員的醫生郭家麒則稱,他從不支持「攬炒」和港獨,亦有及早認罪,顯示其悔意。郭於1994年當選為中西區區議員,2004年成為立法會醫學界功能組別議員,多年來和政府官員合作,前運房局副局長邱誠武,和立法會前議員石禮謙亦有替郭撰寫求情信。郭又指他沒有重犯機會,並早於公民黨解散前已自行退黨。他認為在《國安法》第22條刑罰三級制中,他只屬第二級別「積極參加者」。
郭又指他從政多年一直和平理性,是次犯案和其本性不符,惟法官李運騰指辯方強調郭犯案與本性不符,但本案涉及影響香港的穩定。
吳敏兒稱犯本案是一生最嚴重的錯誤
吳敏兒求情時稱,她曾任空中服務員,其後參加工會活動,2016年任職工盟主席。吳參加初選是希望進入議會後,替勞工階層爭取權益。她案發時不認為涉案謀劃是違法,因此被捕時感到驚訝。吳在求情信形容干犯本案是「一生中最嚴重的錯誤」,並就此道歉。現時職工盟已解散,吳重犯機會低。她的律師又指,本案不涉使用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並非最嚴重的類別。涉案謀劃公開進行,政府可以防患於未然,謀劃亦極不可能成功。吳認為她只屬判刑三級制中的第三類別「其他參加者」,或第二類別的「積極參加者」。
譚凱邦參選只想入立法會推動環保
譚凱邦求情時稱他重視環保議題,希望進入立法會推動議題,又呈上譚妻、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及一名退休中大教授等人的求情信,講述譚在環保議題所付出的努力。譚在案中非組織者,也沒有積極參與,最終得票率低,替補機制對他不適用,認為譚屬刑罰三級制的第三類別「其他參加者」。馬又透露譚的舌底有腫囊,現時亦出現皮膚受感染,手腳潰爛,望法官能酌情減刑。
柯耀林立場不激進影響力低
柯耀林稱屬溫和的政治人物,立場並不激進。過去20多年服務社會,曾任多屆區議員。他在案中參與有限,初選得票率少於1個百分比,可見其影響力有限,認為只屬判刑三級制中的第三類別「其他參加者」。柯又稱,他雖有簽《墨落無悔》聲明,但他參選集中爭取民生議題,非政治議題,亦只出席過一次協籌會,發言不多。
梁國雄認為最重要是持續抗爭精神
梁國雄在社民連Facebook貼出其求情信,他為想泛民在立法取得過半數議席而參加初選,認為這才能有足夠壓力,令政府推行惠及民生的政策。他認為最重要是持續抗爭的精神,共同改變不公義的社會現狀。梁重申,否決預算案屬《基本法》賦予的權力,《基本法》亦有處理「憲制危機」的程序,又反問特首為何不在立法會否決時順應民意,推行改革。梁又指,他雖然已成為階下囚,但無怨,並願為港人繼續爭取民主,守護公義。
朱凱廸未有讀出求情陳詞
朱凱迪的代表大律師宗銘誠今陳詞指,會採納書面陳詞,庭上未有補充。辯方亦指,朱另涉兩宗區域法院審理的案件,分別為2020年的6.4非法集結案和同年的7.1遊行案,本案部份控罪期間,就該兩案獲保釋。
案件編號:HCCC 69-7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