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求情|辯方指謀劃公開可防患 官指判刑毋須考慮是否成功

撰文:安梓寧
出版:更新:

民主派47人初選案,45名有罪的被告繼續求情,第五批求情的最後3人,今(28日)繼續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求情。其中代表吳敏兒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指,案中的謀劃是公開進行,政府可以防患於未然,出手制止,因此謀劃極不可能成功,並認為計劃是否成功,是判斷案件嚴重性的因素。惟法官以計劃打劫為例,指判刑時不需考慮打劫會否成功,又指維護國家安全十分重要。

另外,3名今天求情的被告:吳敏兒、譚凱邦和柯耀林望法官接納,他們屬《國安法》第22條刑罰三級中的最低級別「其他參加者」。

吳敏兒稱案發時不覺得違法,被捕感驚訝。(資料圖片)
吳敏兒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右)代為求情。(資料圖片)

本案不涉使用暴力且公開進行

代表吳敏兒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求情時指,本案不涉使用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並非最嚴重的類別。涉案謀劃公開進行,政府可以防患於未然,選舉主任會因此取消參選人的資格,令謀劃極不可能成功,而謀劃是否能成功,是法官考慮案件嚴重性的因素。

官以劫案舉例指毋須考慮成功與否

法官陳慶偉指,根據區諾軒的證供,謀劃中設有替補機制,又舉例指,有人計劃打劫,日後判刑時不需考慮其行劫計劃會否成功,而是衡量計劃行劫方法等。

官強調維護國家安全十分重要

法官李運騰亦舉例,有人打算透過下毒謀殺他人,因欠化學知識,所用的毒藥不足以殺人,問此情況下其嚴重性是否低於企圖謀殺。李志喜回應稱,法官提出的兩個例子,都涉及需判處阻礙刑罰。李官則回應,維護國家安全亦十分重要。

吳稱案發時不認為犯法被捕感驚訝

李志喜續指,吳敏兒曾任空中服務員,其後參加工會活動,於2016年任職工盟主席。吳參加初選是希望進入議會後,替勞工階層爭取權益。她案發時不認為涉案謀劃是違法,因此被捕時感到驚訝。吳在求情信形容干犯本案是「一生中最嚴重的錯誤」,並就此道歉。現時職工盟已解散,吳重犯機會低。

李志喜認為刑罰三級制對法官員的判刑沒有約束力,但亦認為吳屬刑罰三級中的第三類別「其他參加者」,或屬第二類別的「積極參加者」。

譚凱邦一向關心環保議題。(黃景洪攝)
天文台前台長林超英亦有為譚凱邦寫求情信。(資料圖片)

林超英有為譚撰求情信

代表譚凱邦的大律師馬維騉則指,譚重視環保議題,因此希望透過進入立法會推動該議題,又呈上譚妻、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及一名退休中大教授等人的求情信,講述譚在環保議題所付出的努力。

譚凱邦非組織者亦沒有積極參與

馬續指,譚在案中非組織者,也沒有積極參與,最終得票率低,替補機制對他不適用,認為譚屬刑罰三級制的第三類別「其他參加者」,若法官認為他屬第二類別,亦希望法官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馬亦稱,譚凱邦打算日後不再涉獵政治和環保議題。

馬又透露譚的舌底有腫囊,現時亦出現皮膚受感染,手腳潰爛,望法官能酌情減刑。

被告柯耀林稱他雖然簽了《墨落無悔》聲明,但立場並不激進。(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柯初選得票少於1%影響力有限

代表柯耀林的大律師葉海琅指,柯在案中參與有限,他在初選的得票率少於1個百分比,可見他的影響力有限,認為柯屬刑罰三級中的第三類別「其他參加者」,若法官認為柯屬第二類別,亦希望法官採納較低的量刑起點。

曾簽墨落無悔但不激進

葉指,柯有簽署《墨落無悔》,但他參加初選集中民生議題,非政治議題。柯只出席一次協籌會議,發言不多。柯屬溫和的政治人物,立場並不激進。他過去20多年服務社會,曾任多屆區議員。

新界西8被告及梁國雄及柯耀林是第五批求情的被告

黃子悅於開審前已認罪。(資料圖片)
+4

第五批求情的被告,為參加新西初選的朱凱迪(46歲)、張可森(30歲)、黃子悅(26歲)、尹兆堅(54歲)、郭家麒(62歲)、吳敏兒(53歲)、譚凱邦(43歲)和伍健偉(28歲),8人都認罪。至於另外兩名被告則為參加新東初選的梁國雄(67歲)和柯耀林 (53歲),兩人都是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朱凱迪、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伍健偉和梁國雄昨已求情。

初選案原涉47名被告,同被控1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包括戴耀廷、區諾軒和黃之鋒等。另16名被告否認控罪,其中14人被裁定罪成,劉偉聰和李予信則罪名不成立。而律政司已表示,會就劉的無罪裁決提上訴。

案件編號:HCCC69-70/2022

新界東9被告將於9月2日求情

+5

已求情被告的求情撮要

1. 初選組織者5人

2. 港島區參選的被告6人

+1

3. 九龍東6名被告

+1

4. 九西超區及衞生服界9名被告

+4
hot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