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再有5人罪成兩人脫罪 押後至8.7與另7被告作求情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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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樂居虐兒案,其中7名否認虐兒罪,涉及9名兒童,案件早前經審訊後,今(5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王詩麗裁定其中5人共8罪成;兩名被告雖然在身童受虐時在場,但不肯定她們是否目擊情裁,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案件押後至8月7日求情。

7名被告共被控13項虐兒罪,包括:黃潔瑩(23歲)、陳綺雯(49歲)、鄧月媛(50歲)、梁曉彤(26歲)、梁善儀(51歲)、關佩華(49歲)及陳信興(56歲)。其中陳綺雯及關佩華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定罪被告中,除黃潔瑩外,其餘准繼續保釋。

5名涉在童樂居虐待幼童的女工作員,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
「童樂居」在2021年底被發院舍內多名女職員涉曾虐待院內幼童。

襲擊動作在電光火石間發生

王官在裁決指,被告陳綺雯和關佩華,雖然在其中兩名男童受襲時身處現場,她們與動手施襲者距離很近,襲擊動作在電光火石間發生,男童受襲後沒有異樣,陳當時正專注分派飲品,亦不能肯定關的視線是否有注視到男童,不能肯定兩人是否看到襲擊情況,故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

同案9人早前已認罪

同案另有9名被告早前已認罪,其中李慧心、鄭淑貞分別被判監4個月及4個半月;餘下7日:趙詠茜、卓凱欣、莊嘉宜、李曉儀、楊淑儀、伍家穎、周靈芝,同樣押後至8月7日求情。

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在2021年底被指多名女護理員涉虐待幼童的情況,警方經調查後,共有34人被控虐兒罪,多案早前已作處理。

案件編號:DCCC846-85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