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辯方爆吳智鴻曾為情自殺 棄向警擲鏹水彈與1人有關

撰文:賴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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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派組織涉串謀殺警案,今(7日)在高院續審。認罪被告彭軍壕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彭在他們所屬小隊的隊長吳智鴻被捕後逾一個月後才被捕,質疑彭期間已諗定故仔,圖減輕罪責,包括虛構被告賴振邦曾到城大及浸大化驗室偷化學用品,實無此事,彭不同意。

另一名被告許湛榮的律師則指,許與吳同是「華仁仔」且甚老友,吳於2013年曾為情企圖自殺,當時在外國求學的許即回港陪吳,彭稱僅知二人相熟。律師續指吳取消向警擲鏹水彈的行動,因許曾不想,又指許不止一次表示不想做不合法的事,彭稱不清楚,但認後期不獲告知最新消息的人包括許。

彭軍壕稱原定擲鏹水彈當天,他出外買外賣時徍有催淚煙,未見有警察。(資料圖片)

擲鏹水彈當日吳召多人到場

庭上早前提及,吳智鴻於2019年10月4日相約彭軍壕、賴振邦和許湛榮,到灣仔光華大廈一旅館計劃向警方投擲鏹水彈。賴的代表大律師是香媛指,當日4個人均有機會投擲鏹水彈,否則吳不需要叫如此多人到場。彭稱他非隊長,誰會投擲鏹水彈非他決定,且當日亦未有說明由何人負責投擲,但同意有機會由他投擲。

辯方質疑彭在重要時刻往買外賣

辯方續指,當其他成員上天台尋找有利位擲鏹水彈時,彭卻在此「重要時刻」外出買外賣,質疑彭根本沒有外出,只是在說謊,意圖減輕其罪責。彭不同意,又稱:「肚餓咪買嘢食。」彭表示他離開光華大廈時,見到街道上有人聚集和放催淚煙,但未見警察。辯方問:「咁既情況仲買嘢食?」彭同意。

疑彭想減輕罪責並推卸他人

辯方之後指,彭供稱曾和賴等人曾到城大和浸大「爆lab」,他在警誡會面卻稱沒有進入城大和浸大,問他的說法為何會有變。彭稍為沉默後稱,他錄取口供時仍「有少少僥倖心態」,故會「講少啲」。辯方質疑,他是想盡量想減輕罪責,並「推落人地度」。

辯方質疑彭軍壕稱曾與被告賴振邦到城大等實驗室偷東西的事純屬虛構。(示意圖)

辯方指賴並無入實驗室盜化學品

辯方續指,彭稱有參與「爆lab」,卻未有盜走任何化學品,彭解釋稱當初吳提供所需化學品列表是中文,實驗室的物品卻用英文標記,他未能分清那些是吳需要的化學品。辯方向彭指出,賴根本無參與「爆lab」事件,彭針對賴的指控屬虛構,因為彭想透過「拉多啲人落水」,以換取成「金手指」,彭一概否認。

彭認有諗過篤多啲人出嚟

彭稱他在吳等人於被捕後,約一個月後才被捕,期間他沒有向其任警署警長的父親透露事件,至彭被捕時,其父雖在場,但沒有提出任何建議。彭同意辯方指其父是「眼白白睇住你(彭)畀差人帶走」。但彭否認他被捕前曾「心存僥幸」及「作定估仔」,思考對警方的說法,意圖減輕罪責。彭同意在他有意擔任控方證人時,已有諗「篤多啲人出嚟」,即案中被告以外的人,因為涉案的人不止他們。

許及吳均是華仁仔並甚老友

被告許湛榮的大律師陳偉彥之後展開盤問,彭確認早前提及的2014年開設的「鐵馬組」只是一個群組,嚴格來說非一個組織,而許、吳二人當時年僅十多歲。辯方指許和吳同為「華仁仔」,兩人是中學同學兼老友,形容兩人是「形影不離」的「孖公仔」,彭同意。

律師透露,吳智源與被告許湛榮在華仁讀書時已是老友。(資料圖片)

吳2013年曾為情企圖自殺

辯方續指,吳於2013年12月曾為情企圖自殺,當時在外國留學的許特意停學回港陪伴吳,彭表示不清楚。提及2019年9月的台灣軍訓,辯方指吳之所以邀請許去台灣,因為許在該段期間生日,當時其他人亦有為許舉行生日會。彭稱不知道許何時生日,記憶中軍訓期間沒有舉行生日會,亦不清楚其他人有否參觀廟宇和到酒吧飲酒。

辯方指許曾表示不想參與犯法事

辯方另指出,在吳計劃高處向警方投擲鏹水強當天,彭外出買外賣,由於許表示「唔想咁做」,事件才未如計劃進行,彭稱不知道。辯方又指在西貢試槍一事中,吳取出槍和炸彈時,許明言:「我唔會掂呢啲嘢。」下山後又自言不想參與任何犯法的事,彭表示不知道。辯方最後指,在吳等人被捕翌日凌晨,有人曾問彭:「群組入面有無邊個唔可以知最新訊息。」並指其中一個是許,彭同意。

被告依次為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謀謀殺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