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案|辯方爆吳智鴻曾為情自殺 棄向警擲鏹水彈與1人有關
「屠龍小隊」及另一激進派組織涉串謀殺警案,今(7日)在高院續審。認罪被告彭軍壕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彭在他們所屬小隊的隊長吳智鴻被捕後逾一個月後才被捕,質疑彭期間已諗定故仔,圖減輕罪責,包括虛構被告賴振邦曾到城大及浸大化驗室偷化學用品,實無此事,彭不同意。
另一名被告許湛榮的律師則指,許與吳同是「華仁仔」且甚老友,吳於2013年曾為情企圖自殺,當時在外國求學的許即回港陪吳,彭稱僅知二人相熟。律師續指吳取消向警擲鏹水彈的行動,因許曾不想,又指許不止一次表示不想做不合法的事,彭稱不清楚,但認後期不獲告知最新消息的人包括許。
擲鏹水彈當日吳召多人到場
庭上早前提及,吳智鴻於2019年10月4日相約彭軍壕、賴振邦和許湛榮,到灣仔光華大廈一旅館計劃向警方投擲鏹水彈。賴的代表大律師是香媛指,當日4個人均有機會投擲鏹水彈,否則吳不需要叫如此多人到場。彭稱他非隊長,誰會投擲鏹水彈非他決定,且當日亦未有說明由何人負責投擲,但同意有機會由他投擲。
辯方質疑彭在重要時刻往買外賣
辯方續指,當其他成員上天台尋找有利位擲鏹水彈時,彭卻在此「重要時刻」外出買外賣,質疑彭根本沒有外出,只是在說謊,意圖減輕其罪責。彭不同意,又稱:「肚餓咪買嘢食。」彭表示他離開光華大廈時,見到街道上有人聚集和放催淚煙,但未見警察。辯方問:「咁既情況仲買嘢食?」彭同意。
疑彭想減輕罪責並推卸他人
辯方之後指,彭供稱曾和賴等人曾到城大和浸大「爆lab」,他在警誡會面卻稱沒有進入城大和浸大,問他的說法為何會有變。彭稍為沉默後稱,他錄取口供時仍「有少少僥倖心態」,故會「講少啲」。辯方質疑,他是想盡量想減輕罪責,並「推落人地度」。
辯方指賴並無入實驗室盜化學品
辯方續指,彭稱有參與「爆lab」,卻未有盜走任何化學品,彭解釋稱當初吳提供所需化學品列表是中文,實驗室的物品卻用英文標記,他未能分清那些是吳需要的化學品。辯方向彭指出,賴根本無參與「爆lab」事件,彭針對賴的指控屬虛構,因為彭想透過「拉多啲人落水」,以換取成「金手指」,彭一概否認。
彭認有諗過篤多啲人出嚟
彭稱他在吳等人於被捕後,約一個月後才被捕,期間他沒有向其任警署警長的父親透露事件,至彭被捕時,其父雖在場,但沒有提出任何建議。彭同意辯方指其父是「眼白白睇住你(彭)畀差人帶走」。但彭否認他被捕前曾「心存僥幸」及「作定估仔」,思考對警方的說法,意圖減輕罪責。彭同意在他有意擔任控方證人時,已有諗「篤多啲人出嚟」,即案中被告以外的人,因為涉案的人不止他們。
許及吳均是華仁仔並甚老友
被告許湛榮的大律師陳偉彥之後展開盤問,彭確認早前提及的2014年開設的「鐵馬組」只是一個群組,嚴格來說非一個組織,而許、吳二人當時年僅十多歲。辯方指許和吳同為「華仁仔」,兩人是中學同學兼老友,形容兩人是「形影不離」的「孖公仔」,彭同意。
吳2013年曾為情企圖自殺
辯方續指,吳於2013年12月曾為情企圖自殺,當時在外國留學的許特意停學回港陪伴吳,彭表示不清楚。提及2019年9月的台灣軍訓,辯方指吳之所以邀請許去台灣,因為許在該段期間生日,當時其他人亦有為許舉行生日會。彭稱不知道許何時生日,記憶中軍訓期間沒有舉行生日會,亦不清楚其他人有否參觀廟宇和到酒吧飲酒。
辯方指許曾表示不想參與犯法事
辯方另指出,在吳計劃高處向警方投擲鏹水強當天,彭外出買外賣,由於許表示「唔想咁做」,事件才未如計劃進行,彭稱不知道。辯方又指在西貢試槍一事中,吳取出槍和炸彈時,許明言:「我唔會掂呢啲嘢。」下山後又自言不想參與任何犯法的事,彭表示不知道。辯方最後指,在吳等人被捕翌日凌晨,有人曾問彭:「群組入面有無邊個唔可以知最新訊息。」並指其中一個是許,彭同意。
被告依次為張俊富(23歲)、張銘裕(21歲)、嚴文謙(22歲)、李家田(25歲)、賴振邦(30歲)、許湛榮(25歲)及劉佩凝(24歲),首6名男被告被控串謀謀殺罪、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李家田被控一項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女被告劉佩凝被控一項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 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