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一片看清|回顧1187日還柙118日審訊 被控顛覆終有判決

撰文:勞顯亮 朱幼麗 朱棨新 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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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47名人,因2020年立法會選舉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6人不認罪。國安法三名指定法官陳慶偉、陳仲衡及李運騰,在2024年5月30裁定,李予信、劉偉聰罪名不成立,其餘14人罪成,案件押後至6月25日求情,案中另外31人已經認罪。
從2020年初選,2021年初被捕,到2023年118日審訊,到2024年5月才判決,有被告已還柙1187日。

47人案・專頁|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初選、拘捕、審訊、判決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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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他們分別是參加初選的何啟明、何桂藍、余慧明、彭卓棋、施德來、鄒家成、陳志全、柯耀林、梁國雄、楊雪盈、鄭達鴻、林卓廷、黃碧雲,以及被指是組織者的吳政亨。

大律師劉偉聰及公民黨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隨即提出上訴,二人按原有條件獲准保釋。各被告聽到判決時表現平靜,多名被告在散庭後,和旁聽的親友揮手,原本獲准保釋的被告要即時還柙,楊雪盈被帶離犯人欄時,着親友「睇住啲貓呀」。

31名認罪被告,包括負責統籌工作的: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港島選區的: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九龍西選區:岑子杰、毛孟靜;九龍東選區: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新界西選區: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伍健偉;新界東選區: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超級區議會:岑敖暉、王百羽;功能組別:林景楠。

控方審訊時堅稱顛覆手段並非只限武力,指眾被告聲稱要否決預算案,以逼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他們簽下「墨落無悔」聲明,已證他們有協同顛覆政府的意圖,辯方卻認為控方「非法手段」的釋義太廣。

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民主派初選,最早在2019年就醞釀,當年12月,戴耀廷提及要取得立法會過半議席,以解散議會迫令政府回應訴求。

初選「35+」計劃原意,是想集合各路民主派人士,承着區選大勝後再下一城,在立法會選舉中取得35席以上的主導權,不過組織者早已察覺,傳統泛民與新進的本土派互不信任,到之後戴耀廷發表「攬炒十步」,提出可以否決財政預算案,逼特首落台,令中國被制裁。這個被指為「瘋狂」的想法,更成了控方指初選違法的「重要證據」。

審訊期間,部份被告自辯時均稱,否決預算案並非他們的真正心聲。不過法官不接納大部份被告的抗辯理由。

法官在判辭中接納控方證人、認罪被告區諾軒的大部份證供,但認為即使他初時籌劃「35+計劃」,目的的確僅是「立會過半」,但他亦必然清楚戴耀廷的最終目標。法官亦指區諾軒作供時給予他們的印象,是一直在試圖將自身與戴耀廷的目標拉遠。

區諾軒於2020年7月中退出初選,但法庭認為他協助戴耀廷達成目標,確實發揮了重要和關鍵的作用。區諾軒在開審訊前曾寫信給兩名被告,公民黨的鄭達鴻、獨立參選的彭卓棋,區在信中形容初選是一場「苦難」。

判決日(5月30日),社民連成員庭外請願被捕,包括被告梁國雄的妻子陳寶瑩,以及曾健成、黃浩銘等人。美、英、法、德、意大利、愛爾蘭、捷克及歐盟等多國領事館代表,亦有旁聽。

判決後特區政府、中國外交部、部份外國政府和組織都有發聲明和評論。其中澳洲外長黃英賢,關注案中澳洲藉被告吳政亨被定罪,又指強烈反對香港當局,廣泛地以國安法拘捕及對民主派人士施壓。